楊一民是中國足壇反賭風暴中的第一條「大魚」,歸案時他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兼亞足聯競賽委員會委員。很多球迷並不知道,看上去溫文爾雅,書生氣很重的楊一民也是一名足球運動員出身。他擔任過安徽省二隊的替補守門員。隨後考入北京體育大學,並任職過該校的博士生導師。楊一民喜歡鑽研足球方面的課題,在多所大學擔任客座教授,並在體育方面撰寫論文近百篇,編撰了19部書籍,是中國為數不多的應用型人才。他也被譽為「中國足球理論領域頭號人物」
能從一名學者起步的普通中層官員,一步步升到副主席。楊一民除了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外,他的實幹精神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自從1993年作為國家隊助理教練徵戰世界盃失利後,短短的幾年,他幹了過包括了聯賽、技術、國家隊、女子足球、裁判、註冊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領域。而且每一個領域都趕出了相當不錯的成績,客觀講在楊一民沒有擔任中國足協副主席的那個時期,他對中國足球的貢獻是非常大的,他將女足帶到了世界巔峰,並將當時的甲A聯賽管理的井井有條。
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不錯的政績,讓楊一民在2002年正式擔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全面掌管中國足球各項工作。權力的增大,讓楊一民多少有了點「想法」。在楊一民的的供述中,他第一次接受的行賄是原江蘇舜天總經理潘強1萬美元的賄賂,並幫助俱樂部在體能測試中徇私舞弊,這對一個足協副主席來說簡直就是小菜一碟。經過公安機關的的偵察,對楊一民行賄球隊包括山東魯能 ,廣州醫藥以及江蘇舜天等涵蓋了中超大多數球隊。其受賄共計金額達到125.4萬人民幣。
另外,楊一民還是中超「限薪令」的始作俑者。在2004年的一場比賽中,楊一民親自督戰了國家隊徵戰馬來西亞的一場比賽。雖然中國隊1比0小勝對手。但是國足場上的作風和領先後不思進取的行為,徹底激怒了楊一民。回國後,他立即召開常委會並出臺了針對國腳球員的「限薪領」。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就在制定限薪令後的當月,他短短的十幾天內先後接受了山東魯能兩次,共計20多萬的行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時的貪念,給楊一民帶來了10年的牢獄之災。2015年因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表揚6次,法院裁定為楊一民減刑1年。這是入獄後楊一民第二次獲得減刑,此前,法院在2013年1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也就是說,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楊一民就可以出獄了。在獄中楊一民多次表示,雖然身在牢房,自己從來沒有停止過對足球的探索,就是希望出獄後還能為中國足球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