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律社 我律社 昨天
文 | 我律社特約記者黃鳳桐
在超市、停車場消費,一般是不會給消費者抹零的,如果不用網絡支付,不可避免地需要用到「毛錢」。最近,有大連市民在超市使用第四套人民幣1角紙幣支付時遭到拒收,超市這樣做合理嗎?
網友報料「毛錢」遭拒收
6月6日,網友「宋雲」在民意網上投訴稱:「昨天去位於西崗區香爐礁的麥德龍購物,結帳時使用一角紙幣付款,收銀員拒收。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6號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幣並不包括一角紙幣,麥德龍公然拒收一角紙幣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1角和5角紙幣流通遇阻
6月7日上午,記者來到麥德龍商場,購買33元6角錢的商品,拿出準備好的3張一角紙幣和3枚一角硬幣(均是第四套人民幣)準備結帳。收銀人員看到後表示,不能用這兩種人民幣支付,因為停止流通了,隨後記者來到諮詢臺,工作人員給出相同答覆,建議到銀行將1角紙幣和硬幣換成第五套人民幣。隨後,又來到西崗區新起屯華潤萬家超市,購買8元6角的商品,使用第四套人民幣的1角和5角紙幣結帳時也遭到拒絕,還有消費者表示,早在一個月前,她拿5角紙幣交停車費時就遭到拒絕。
或是商家對公告理解有誤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6號指出,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幣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幣和1角硬幣(以下簡稱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在市場上流通。但是這裡並沒有提到5角紙幣和1角紙幣,諮詢大連市幾家銀行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公告裡沒有提到1角紙幣和5角紙幣,說明它還在正常流通。「可能是商家對公告理解有誤,或者覺得收集和交付起來麻煩,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來銀行兌換新版的人民幣或者到銀行存起來。」工作人員還表示,市民可以選擇將第四套的人民幣兌換成目前市面上正常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幣,但不可以用第五套人民幣兌換第四套人民幣作為收藏。
公告提到,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間,其持有者可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集中兌換期結束後,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持有者可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選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兌換。
妨礙人民幣流通有說法
那麼商家拒絕消費者使用正常流通的人民幣合理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第六條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生活中難免有意外和麻煩,如果你需要一位律師朋友,來「我律社」!這是一位值得信任和依賴的朋友,也是一個可以隨時隨地問律師的法律內容平臺,由全國十強都市報半島晨報聯合槐城律師事務所,傾力打造。加入「我律社」,「有事找我律師」將不再只是臺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