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劉芳
見過大世面的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可能沒想到,自己會在93歲的年紀被突然捲入由「脫歐」帶來的政治旋風。
8月28日,英國首相詹森向女王提出在9月12日暫停議會,直到10月14日的女王演講。女王在當天批准了詹森的申請,這意味著議會可能沒有足夠時間來通過任何想阻止詹森帶領英國「無協議脫歐」的法案。
28日晚間,倫敦上千民眾自發走上街頭,打出「停止政變」(Stop The Coup)的口號。女王在英國政治體系中的角色是什麼?她是否有權對詹森說「不」?
這要從英國的君主立憲制說起。
首先,英國並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其憲法體系是在慣例的基礎上形成的。1689年《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籤署以來,英國王室的權力逐漸受到限制。如今的英國君主必須根據首其相和內閣的意願行使行政權(must act on the advice of her prime minister and cabinet)。
換言之,英國王室只是象徵意義上的國家元首,國家的治理還是要聽首相的,而首相最終要對議會負責。從這個角度來說,英女王在暫停議會一事上說「不」的權力相當有限。女王必須接受並遵從詹森的建議,否則會引發憲法危機。
2010年4月12日,時任英國首相布朗在女王的批准下解散議會。漫畫指出兩人皆不是選舉產生。來源: Peter Brookes但是另一方面,假設女王不怕「搞事情」的話,她還是有一些保留權力的。
澳大利亞國家廣播電視臺(ABC)分析指出,英國首相沒有直接暫停議會的權力,這項「皇家特權」(Royal prerogative)只屬於英女王。這也就是為什麼詹森必須要在程序上向女王申請暫停議會的原因。
從「皇家特權」的角度來看,君主有權對首相的建議發表觀點,進行商討、鼓勵或者警告。
更重要的是,沒有法律規定英國法院可以對女王的保留權力進行審查。換句話說,女王的保留權力很有可能是在英國司法體系管轄範圍之外的。
在英國,君主有「司法之源」(fount of justice)之稱。 雖然不親自行使司法權,但一切司法裁決都以君主之名進行。《1947年皇家法律程序法(Crown Proceedings Act 1947)》允許民事起訴英王的公共人格(即起訴政府),但無法起訴君主個人,且君主個人有權宣布特赦或減刑。
法律人士由此指出,儘管自1215年《大憲章》以來英國王室作出了越來越多的妥協,但直至今天,英女王仍有權隨意任命或罷免首相及閣員、宣戰、講和、指揮軍隊、籤署條約等。從這個角度來說,英女王的權力還是很大的。
威廉四世(1765-1837)是最後一位行使王室特權任意解散議會的君主圖片來源:維基百科正如BBC指出的,在女王演講前暫停議會是一個慣例,只不過時長不同。2016年,議會在女王演講前只休息了四個工作日,2014年議會休息了13個工作日。而這次,詹森讓議會休息25個工作日,為1945年以來最長的休會,難怪外界紛紛質疑詹森在此時暫停議會的動機。
除了休會時間大大超過往常以外,這次休會的時機也是引起輿論反彈的主要原因。縮短議會工作時間將大大增加英國在10月31日與歐盟無協議脫歐的機率。
英國議員哈蒙德在28日表示:「如果在國家危機時刻阻止議會監督政府,讓其對議會負責,那將是憲法上的暴行。極度不符合民主的精神。」
不過對詹森的反對者來說,他們能採取的行動可能有限。
BBC法律記者科爾曼(Clive Coleman)表示,在法律上女王的「皇家特權」是無法被挑戰的。詹森的反對者所能做的是將英國首相告上法庭。如果他們能證明詹森誤解並錯誤地暫停了議會的話,法院將對此作出裁決。
目前,已有皇家律師在蘇格蘭最高民事法庭(Court Of Session)發起動議,要求停止詹森暫停議會的決定。
皇家律師Jo Maugham發起動議。來源:推特不僅如此,英國前首相梅傑(John Major)已經表示,如果詹森暫停議會並把女王拖進憲法爭議的旋渦中的話,他將尋求司法審查。
還有一種可能是反對黨將發起對詹森政府的不信任投票進而進行提前大選,但這將引起英國政府本身的動蕩。
英國伯明罕大學國際政治學教授盧卡斯(Scott Lucas)對ABC表示,詹森很可能幹脆無視所有這些呼籲。
「這是自1930年代國王愛德華八世退位以來最大的憲法危機。」盧卡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