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的錯誤
作者:許靖華
選自《撬動地球的人們》(廣東經濟出版社1999年版),有刪節。許靖華(1881—1963),瑞士籍華裔科學家。
適者生存的理論被奉為自然規律,因為這是一種為資本家的殘酷競爭辯護的理論。卡內基寫道:「 無論競爭是否已經開始,競爭的法則業已建立;誰也無法迴避,也找不到可以取代它的其他法則。儘管這一法則對某些個人而言,有時是殘忍的,但對種族而言卻最好不過。因為它能保證適者有生存的機會。」約翰·D·洛克菲勒洋洋得意地聲稱:「大企業的發展不過是適者生存原理的具體表現。這是自然的法則,也是上帝的意志。」
對於這種新發現的自然規律的熱情,並不僅限於資本家。義大利的社會學家菲立就利用同一法則轉而反對資本主義。他指出,在階級社會這種極不自然的條件下,自然選擇是不起作用的。只有糾正了社會財富和特權的不平等現象之後,適者生存的原則才會運行。
當政治家為其或左或右的目的解釋自然選擇的時候,種族主義者並沒有袖手旁觀。達爾文原著的副標題「生存競爭中種族的保存」,受到了種族主義者的熱烈歡迎。達爾文甚至做了這樣的解釋:「人種之間也有差異,就像有著密切親緣關係的物種之間存在差異一樣。」正因為如此,在《物種起源》一書出版20年後,才會有一位名叫馬歇爾的英國評論家,恬不知恥地說出了他的一些同代人想說而不敢說的話。他寫道:
毫無疑問,英國種族的擴張對全世界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英國的下層階級迅速增長,超過道德和素質都較優越的階級,那麼,不僅英格蘭本土的人口素質將遭到破壞,而且美國和澳大利亞的英國後裔也不會像現在這樣聰明。再者,如果英國人口的增長趕不上中國人,那個無精打採的種族將會蹂躪地球的許多地方,而本來應當是朝氣蓬勃的英國人定居在這些地區將受到威脅。
種族主義和優生學乃是一丘之貉。加爾頓創立一個應用達爾文主義的學派,聲稱要用「遺傳理論、變異理論和自然選擇原理」改善人種的適應能力。事實證明,優生學與滅種屠殺相去不遠。
就歷史淵源而論,納粹提倡的種族滅絕可以追溯到哈克爾。他是一位生物學家和哲學家,也是達爾文主義在德國的傳播人,竭力為德國的種族主義尋找科學依據。哈克爾最著名的主張就是:個體發生學再演了系統發生學。他以為已經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個體發生學,即動物個體從胚胎發育為成年個體的過程,重演了系統發生學,亦即物種從比較原始的形式發育為較高級形式的過程。例如,嬰兒的鼻子扁平,通體無毛,代表了人類進化的原始階段。這一階段的典型代表,就是「低級」的蒙古(亞洲)人種。而一種高加索種(白種)幼兒的成長,重演了最終成為展開歐洲高級種族的演化過程。哈克爾主義者認為低能兒童雜患唐氏症猴群的特徵,也代表了一種退化到更為原始演化階段的現象,因此他們稱之為「蒙古症」。過去的生物系學生都在課堂上學過他這一套理論。
哈克爾對所謂「野蠻人」也不乏譏評。他堅持,野蠻人的頭骨與尼安德達人極為相似,「像歌德、康德、拉馬克或達爾文這類人與野蠻人在智力上的差別,遠大於野蠻人與類人猿的差別」。而猶太人,尤其是俄國的猶太人,屬於「骯髒而笨拙的」人種,哈克爾認為簡直不應列入人類。
哈克爾堅信種族主義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他的一元論哲學思想。一元論的前提是所謂日耳曼「種族」的優越性,誇言這一前提已由他們與劣等民族的鬥爭中所表現出來的強大力量所證實。希特勒揀起一元論的衣缽,不遺餘力地推行消滅那些「劣等民族」的策略。
其他一些地方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所受的一元論教育,比起納粹德國或今日西方世界的新法西斯分子來,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誠然,達爾文不應為那些用他的名義所犯下的歷史罪惡負責。用蕭伯納的俏皮話來說,達爾文不過是「巧遇別有用心者」而已。達爾文在臨終前已經認識到,他的思想被人濫用了。在《物種起源》一書出版以後,達爾文在給一位同事的信中,曾經語帶幽默地說:「我偶爾在曼徹斯特的報紙上讀到一篇諷刺短文,文中說我已經證明強權即公理。因此,拿破崙是公理,騙子也是公理。」
儘管如此,每一個人、每一個科學家還是應當問一句:「適者生存說」是否真是一種自然法則?或者進而問一問:這究竟能否稱得上科學?
公認檢驗思想究竟是科學或者純屬空想的辦法,就是科學理論必須能接受反證。在一般情況下,應能設計出一種實驗、研究計劃或觀察方案。如果實驗或觀察結果與某一理論的預測不一致,那麼這種理論就應當是錯誤的。
科學哲學家波珀的檢驗法曾經駁倒了原創論,但他卻不認為適用於進化論。他指出,達爾文主義是解釋一種歷史過程──地球生命史的嘗試。因為歷史是無法重演的(例如,我們無法設計一種檢驗方法來了解羅馬王朝垮臺的理論原因),所以波珀覺得,試圖判別歷史真偽的一切努力,都不過是一種判斷或信念而已。
但是,確實可以也已經有人用一些檢驗方法來判定達爾文理論可能有誤。其中成功的檢驗方法是共同祖先假說。
對一種理論最強有力的檢驗是它的預見性。波珀堅持,一種理論如果只能解釋已知的事實,那麼充其量也只不過是一種歷史解釋而已。波珀無疑是正確的。但什麼是科學呢?大多數科學家都認為,一種能夠預測尚未觀察到現象的理論也是科學。這樣的科學理論可以反證。如果預測的事情不可能發生,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結果與理論的預測並不一致,那麼這種理論的錯誤也可以改正。反之,證實預言的新發現若是持續增加,這一理論也就愈益逼近真理。
依照這一個看法,共同祖先現象是科學理論。達爾文設想,人類和猿猴是由一個共同的祖先遺傳下來的,這一觀點曾使他的許多同代人怒不可遏。當達爾文於1833年首次草草寫下他的遺傳思想時,還沒有發現任何與智人不同的骨骼。因此他的理論即使不致使人瞠目結舌,至少也像神話故事一樣離奇。達爾文預言,如果發現此類化石,它們一定會介於猿猴和人類之間。第一個「遺失的環節」發現於達爾文的理論正式發表前兩年,即1857年。新發現的智人亞種尼安德特人看上去確實有點像猿猴。當其頭骨和部分骨骼首次在波昂的一次德國科學會議上展出時,有人懷疑它不屬於真正的人類,也有人認為不過是一種反常現象。然而,地質學家萊伊爾發現,「新觀察到的猿人骨骼與正常標準人類結構的差別,並不是一種偶然的或隨機的畸形。如果變異法則正合乎進化論者(如達爾文)的要求,那麼這種差別是意料中事。」
如果把「實驗」一詞定義為檢驗某種假說的過程,那麼為了驗證某種預測而進行的項目或探索就是一種實驗。從發現尼安德特人至今,在歐、美、亞各洲都有過許多對人類和前人類化石「露西」的發現,這些無一例外地都是一種實驗。總之,達爾文的預言已經充分被證實了;因為從解剖學的角度而言,每發現一個較老的化石,都愈來愈接近於猿猴。露西代表一種小型的人類,學名稱為南方古猿,生存於300萬年前,已能像現代人一樣直立行走,其頭骨骼比較進化。但最近幾十年來,已可利用更精密的技術來檢驗共同祖先的遺傳原理。進化透過脫氧核糖核酸的變化,而脫氧核糖核酸又顯示了不同種之間在生物化學和形態學方面的區別。組織比較是醫師檢查捐器官者的血液是否適合病人的一種方法,同時也是一種測度種之間區別的方法。兩個種的親緣關係愈密切,細胞的免疫結構就愈相似。分子生物學不僅可以用來估計種間的相關程度,而且可以用來測度兩具種從共同祖先開始分化究竟經歷了多久。
免疫分析和分子分析,已經廓清了人類、類人猿和猴子三者之間的關係。黑猩猩是人類的近親;這兩種從700萬年以前的共同祖先開始分道揚鑣。大猩猩開始從共同祖先分化出去的時間,還要往前推200萬年。其他類人猿在時間和親緣關係上與人類相距更遠,更不要說猴子了。
根據達爾文的共同祖先理論,可以推斷出一個同樣的模式,而且已經在大量生命形式的無數次研究中得到了證實。根據比較解剖學,發現一種兩億年前可能屬於溫血爬蟲類的兩足動物,是跫和鳥類的共同祖先,爬蟲類和哺乳類之間,則有一種類似於哺乳類的爬蟲類獸孔類作為聯繫的紐帶。25000萬年前,獸孔類曾主宰地球。
種群之間的聯繫可以追溯到遙遠的遠古時代,最後都歸結到細菌。細菌是人類至今所知最老的化石,已在30多億年的古老化石中發現細菌的顯微殘骸。曾經存在過的所有生命都源於同一種原始生命形式的推想,在DNA中得到了戲劇性的證實。用化學語言來說,各種生物的生命過程都是一樣的。
達爾文對基因或DNA還一無所知,所以他的想法十分不同凡響。直到克裡克和沃森在50年代破解了DNA分子的共同語言,重新發現了19世紀後期孟德爾關於基因的研究之後,達爾文在百餘年前提出的生命皆有共同祖先的預言,才得到了令人信服的證實。
這樣看來,滅絕現象沒有達爾文想得那麼簡單。以恐龍為例,如果達爾文關於生物為生存環境而競爭的設想是正確的,那麼物種形成的速率將如他所料,與物種的滅絕達到完全的平衡。但是恐龍卻在短時間內突然消失了;迄今為止,從未在比馬斯特裡奇白堊新的地層中發現過恐龍化石。是哺乳動物殺死了恐龍?幾乎沒有人真的這樣想過。當時的哺乳動物都很小,它們的生活環境與霸王龍或角龍之類並不相擾,當然也無力挫敗那些龐然大物。
所以我們該探究的是生物與其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而不是生存競爭。根據化石紀錄和動物的選擇性繁殖,達爾文深知生物的演化是非常緩慢的。生物個體在生命期限內不能發生大的變化。比如說,一種生物無法因為氣候日趨乾旱而變成駱駝,只有在經歷了許多代的乾旱之後,生物才能忍受缺水的環境生存下來,或者形成某種防止失水的功能,並且無法辦到的物種擁有某種繁殖的優勢。在這一過程中,無疑會有某些生物個體滅絕。因為即使是現實環境中連續發生的緩慢變化,對生物的適應能力而言,也太迅速了。
但是,依事實看來,地質紀錄也反映出兩種相當不同的演化速率。有一段時間是平靜時期;在這一段時間內,大多數物種保持不變,演化形成的新物種與滅絕的物種數量大致達到平衡。但是也有一些時期,物種形成速度極快,或者生物的滅絕更快。這些事件並不是同時發生的。首先,歷史上存在著諸如恐龍滅絕那樣的大規模生物滅絕事件,然後是一個間歇期。這時期生物按照馬爾薩斯的說法,像兔子一樣成倍地增長。然後分化形成新的物種。有時演化速度之快,謂之「爆炸」實非誇大其詞。
如果我們注意到環境可能與上述生物演化形式有關的變化,那就會發現一種顯而易見的有趣聯繫。快速的環境變化,必將加速生物滅絕的速率,使後者超過物種的形成速度。因為任何生物通過演化而適應環境變化的速度有限。在這種情況下,舊種屬的滅絕與新種屬形成所引起的競爭風馬牛不相及,達爾文卻反過來強調生物之間的相互作用,這顯然是錯誤的。
有鑑於此,環境變化速率理應處於生物滅絕公式的核心地位。環境變化速率愈快,生物滅絕的速率也愈快。沿著這條線索思考,近一個世紀來,古生物學家四處挖掘所發現的奇珍異獸大規模滅絕,很可能是由環境的劇烈變化引起的。如果有一種災變能夠證明對這種或那種生物滅絕現象的解釋是正確的,那麼達爾文的「規律」就從根本上發生了動搖。如果我們不能透過鑑定古生物遺骸和現代物種的研究,預言何種生物將倖存,何種生物將滅絕,那麼適者生存又有什麼意義呢?
預測結果是對適者生存說的最後檢驗。我們或許可以說,適應能力是判斷倖存者的標準,適應能力決定生物個體適應環境的程度。從這個看法,我們甚至可以預言哪一種農作物具備從一場為時短暫的旱災中倖存下來的能力。但是如果環境發生災難性變化,我們能不能預言哪一種具備最快的適應能力?即使我們能夠猜度未來災變的情況,又能否預言即將產生的環境情況呢?現在沒有食草蛇類的小動物,因為根本不存在食草的蛇類。如果假設有一場災變使齧齒動物和昆蟲急劇減少,我們根據蛇的適應能力,仍難以預言它們能否靠藻類倖存下去,也無法預言經過幾代的演化,它們能否有機會創造出一種環境而不致滅絕。
由此可見,適者生存規律可能並沒有意義。因為它根據倖存者來定義適應能力,而沒有獨立的標準作為預言的基礎。為一種那麼邪惡的學說提供「科學」基礎的所謂「自然律」,可能也是偽證。如果大多數物種的滅絕是由災變引起的,那麼決定生物生死存亡的將是機遇而不是優越性。誠然,控制生物演化全部過程的是機遇,而非從劣等種族向優等種族的緩慢長徵。可是達爾文的這種演化思想,在維多利亞時代是有口皆碑的,而且已經深深地根植在西方人的思想裡。
達爾文的進化論經過大力的傳播,逐漸被廣泛接受,以至有口皆碑,「被奉為自然規律」。恩格斯曾經將達爾文的進化論與能量守恆和轉換定律、細胞學說並稱為19世紀的三大發現。馬克思也曾經這樣評價《物種起源》:「達爾文的著作非常有意義,這本書我可以用來當作歷史上的階級鬥爭的自然科學根據。」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科學研究的深入,一方面,達爾文學說逐漸被有些人推向極端,成為進行種族擴張、種族滅絕、弱肉強食的惡性競爭的理論依據;另一方面,它本身的理論體系的嚴密性也受到懷疑。本文就是對進化論提出挑戰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