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6月30日,內蒙古阿爾山市境內省道203線230公裡處發生一起三車相撞並起火燃燒事故,造成6人死亡、38人受傷。近年來,因車輛碰撞導致起火燃燒的道路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嚴重損失。為防範此類事故發生,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對近年此類典型事故特點、碰撞起火原因等進行了分析研究,具體請看交通言究社今日推送內容。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統計,2013至2018年,全國共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碰撞起火事故4451起,導致4928人死亡,其中,因起火直接燒死3278人,佔比66.5%。由於車輛碰撞起火後燃燒速度快,產生的煙霧煙氣毒性大,車內人員因受傷而來不及轉移,極易導致更為嚴重的二次傷害,造成群死群傷事故。
圖1:內蒙古「6·30」三車相撞起火事故現場
該類事故常見於轎車、麵包車等小型客車,但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也時有發生,且事故後果往往更為嚴重。那麼,不同類型車輛碰撞起火事故具有什麼規律特點?起火原因分別是什麼呢?
常見大型客車碰撞起火原因分析
大型客車載客人數多、逃生通道及出口相對較少,一旦發生碰撞起火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後果,2015年滬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客貨車輛碰撞起火重大事故、2016年郴州宜鳳高速「6·26」大客車單方碰撞起火特別重大事故,集中暴露出此類事故風險。
1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滬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概況。2015年9月25日9時許,滬昆高速公路湖南湘潭雨湖區1075km+423m路段,一輛運輸商品車的重型半掛汽車列車(空載)由東往西行駛過程中,車輛突然從行車道向左衝向中央隔離護欄,與同向快速車道行駛的一輛輕型廂式貨車發生碰撞後,衝過中央隔離護欄,又與對向行駛的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核載35人,實載25人)和一輛小型轎車先後相撞,半掛汽車列車和大型客車起火燃燒,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傷。
圖2:肇事半掛汽車列車視圖
車輛碰撞原因。經調查,車輛碰撞原因為半掛汽車列車駕駛人駕駛非法生產並非法改裝、具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商品運輸車;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在車輛偏離正常行駛主車道並與同向而行的輕型廂式貨車發生刮擦、擠壓、碰撞的情況下,沒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衝過有安全隱患的中央分隔帶護欄,中央分隔帶護欄未能起到有效阻止車輛的作用,導致半掛汽車列車橫跨對向車道,侵佔對向車道的路面;對向正常行駛的大型普通客車、小型轎車面對突發險情,無避讓的時間和空間,導致碰撞事故發生,並引發半掛汽車列車和大型普通客車起火燃燒。經鑑定,半掛汽車列車與大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時的瞬時速度為79 km/h至82km/h。
車輛起火原因及後果。半掛汽車列車穿越道路中央隔離護欄及綠化帶後,其牽引車頭右邊碰撞對向行駛的大型普通客車左前部,造成牽引車頭右邊第二、三軸之間的油箱破裂變形,致柴油大量洩漏到高溫排氣管和消音器上,產生大量柴油蒸氣,遇連續撞擊產生的火花或斷裂排氣管中噴出的火星起火燃燒,造成兩車起火。經屍體檢驗,事故死亡人員中除1人為事故碰撞直接致死外,其他20人因交通事故中高溫燒灼致死或系高溫燒灼所致。
案例二:湖南郴州宜鳳高速「6·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概況。2016年6月26日10時許,湖南省宜鳳高速公路宜章段33km+856m處,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核載55人,實載57人)在行駛過程中,失控與中央護欄刮擦、碰撞後,衝上東溪大橋橋面,向右前方變線,在車輛右前角接近路側護欄時停止,車輛起火燃燒,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傷。經調查,起火客車為金龍牌大型普通客車,燃油種類為柴油,出廠日期為2009年8月5日。
圖3:肇事大客車視圖
車輛碰撞原因。經調查,客車駕駛人疲勞駕駛是導致客車刮擦碰撞的主要原因。
車輛起火原因及後果。車輛與中央護欄碰撞後(碰撞速度為73 km/h至78 km/h),左側油箱因受擠撞變形破裂,左右油箱之間的連接管脫落,造成柴油洩漏,路面上洩漏的柴油遇到破損的右前輪與地面摩擦產生的高溫後起火,柴油燃燒的流淌火逐漸向車輛周圍擴散,引燃了車輛的可燃物,造成嚴重人員傷亡。經屍體檢驗,大客車35名死亡乘客均因道路交通事故汽車起火燃燒,致生前窒息死亡。
2大型客車常見起火原因
從上述兩起大型客車碰撞起火事故可以看出,大型客車起火事故既可能發生於單方碰撞事故中,也可能發生於車輛碰撞事故中。以上兩起事故中涉事客車均為車輛前部碰撞受損,與小客車整車布置不同,大型客車發動機多數安裝在車輛尾部,客車前部碰撞時不會對發動機及其相關部件造成影響,而客車油箱成為重要的起火風險因素之一。不同於多數小客車的燃料為易揮發、閃點低的汽油,當前大客車燃料主要為柴油,不易揮發,且閃點相對較高(輕柴油45℃至120℃,重柴油>120℃),雖然起火風險相對較低,但客車油箱因碰撞破損致柴油洩漏後,一旦遇到高溫火源就容易被引燃。
郴州宜鳳高速「6·26」事故中,客車油箱中柴油閉杯閃點為76℃,開杯閃點90℃,自燃點為221℃,實驗表明,客車破損的右前輪輪轂螺栓螺母摩擦面溫度可達400℃以上,導致洩漏的柴油被點燃。另外,該客車車門為外擺式,由於事發時車輛右前角在接近路側護欄時停止,致車門被護欄阻擋而無法完全打開,乘客無法從車門逃離,同時客車安全錘未按規定放置,導致乘客無法及時通過破壞車窗逃生,暴露出客車應急逃生性能設計、維護管理等存在不足,這是加重傷亡後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常見載貨汽車碰撞起火原因分析
運輸汽油、液氯等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載貨汽車在碰撞事故中,易因危化品洩漏而導致燃燒甚至爆炸,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2015年榮烏高速煙臺萊州段「1·16」事故即因汽油洩漏致12死6傷。另外,載貨汽車尤其是重型貨車質量大、車身結構強度高,在與其他車輛的相撞事故中易造成自身或其他車輛嚴重的碰撞變形甚至破損後果,造成油箱洩漏、電路短路而起火,如2015年山東青銀高速「8·16」較大事故及「6·30」內蒙古阿爾山車輛相撞事故暴露出此類事故風險。
1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榮烏高速煙臺萊州段「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概況。2015年1月16日17時許,榮烏高速公路煙臺萊州段西向東305km+449m飲馬池大橋處,一輛重型罐式貨車(核定載質量16230kg,實載21920kg)側滑失控,先後與大橋護欄及先前因事故停車的小型麵包車相撞,其又被後方一輛大型普通客車追尾碰撞,造成罐式貨車卸油口損壞,所載汽油洩漏(約2噸),隨後一輛小型越野客車又追尾碰撞大型普通客車,撞擊產生的火花引起重型罐式貨車洩漏的汽油蒸汽與空氣的混合物爆燃,引燃4輛事故車輛,共造成12人死亡、6人受傷。
圖4:肇事重型罐式貨車視圖
車輛碰撞原因。經調查,該車輛碰撞原因為:肇事重型罐式貨車超載並在冰雪路面超速行駛,因操作失誤造成車輛失控發生碰撞事故;肇事小型越野客車在冰雪路面超速行駛,遇前方事故車輛後採取措施過晚,碰撞大型普通客車後產生火花,引起爆燃。
車輛起火原因及後果。油罐車押運員違反緊急切斷閥操作規程,在非裝卸時未關閉緊急切斷閥,導致油罐車因大型普通客車碰撞損壞其罐體卸料口後,洩漏了大量汽油,且因肇事小型越野客車碰撞大型普通客車後產生火花,引起油罐車洩漏的汽油蒸汽與空氣的混合物爆燃。經屍體檢驗,12名事故死亡人員中7人為車禍著火燒死。
案例二:山東青銀高速「8·16」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概況。2015年8月16日13時許,青銀高速公路青島方向306km+600m處,一輛輕型貨車與前方重型貨車發生追尾碰撞,隨後又被後方一重型半掛汽車列車追尾,導致前方兩車再次發生碰撞,輕型貨車起火,造成3人死亡、3車損壞。
圖5:肇事輕型貨車及事故現場環境
車輛碰撞原因。輕型貨車駕駛人疲勞駕駛是造成第一次追尾碰撞的主要原因,重型半掛汽車列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觀察不周、採取措施不當,是造成第二次追尾碰撞的主要原因。
車輛起火原因及後果。經調查,起火貨車為解放牌輕型普通貨車,燃料種類為汽油,出廠日期為2013年2月23日。起火原因為輕型貨車被重型半掛汽車列車追尾碰撞過程中造成燃油洩漏,洩漏的燃油被碰撞產生的火花引燃而產生起火。經屍體檢驗,輕型貨車上死亡的3名乘客均為車輛起火被直接燒死。
2載貨汽車常見起火原因
榮烏高速煙臺萊州段「1·16」事故暴露出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卸料口易損壞,特別是緊急切斷閥未關閉導致碰撞後貨車裝載的易燃介質洩漏起火的安全隱患,2015年1月2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關於加強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緊急切斷裝置安裝和使用管理的緊急通知》(公交管〔2015〕36號),部署迅速排查清理在用車緊急切斷裝置加裝情況,全面開展駕駛人和押運員培訓教育,有效減少危險貨物運輸車安全隱患。
輕型貨車碰撞起火風險類似於小型客車,由於其燃料為汽油,在發動機燃油管道或車輛油箱碰撞受損情況下,易導致起火燃燒。
此外,從上述貨車碰撞起火事故可以看出,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貨車在發生碰撞洩漏事故時,存在較大起火爆炸風險,並對其他車輛造成嚴重危險,特別是與大客車碰撞時極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如榮烏高速煙臺萊州段「1·16」事故即為危化品車引燃大客車,在發生車輛碰撞後造成二次事故傷害,導致人員嚴重傷亡。
常見小型客車碰撞起火原因分析
小型客車因車身強度有限、可燃物多,在高速狀態下與水泥護欄、貨車等高強度物體相撞時,易因車身結構嚴重損壞、油路電路故障而造成起火,如廣東清遠106國道「11·23」較大事故、新疆石河子省道223線「1·2」較大事故等集中暴露出小客車碰撞起火風險。
1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廣東清遠106國道「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概況。2016年11月23日4時許,廣東省清遠市106國道,一輛開瑞牌小型客車(核載7人,實載6人)由南向北行駛至2320km+750m處時,車輛碰撞到中心隔離帶後起火燃燒,造成小客車上駕乘人員共6人死亡。
圖6:肇事小客車及事故現場
車輛碰撞原因。經調查,該事故為一起車輛碰撞固定物的單方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發時由南往北方向行駛的小客車左前部碰撞水泥矮牆後,逆時針旋轉約270°,向東側滑形成圖6所示事故現場。事故原因為小客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超速行駛(鑑定車速為105km/h至108km/h)。
車輛起火原因及後果。肇事車輛為開瑞牌小型普通客車,燃料種類為汽油,2016年1月7日出廠。經車輛技術鑑定,車輛起火原因為車輛前部受到猛烈撞擊後,發動機艙內電線、電器被碰撞損壞致短路產生火花,引燃在碰撞中損壞的燃油管道洩漏出的燃油而發生起火。經屍體檢驗,除小客車駕駛人為車輛碰撞直接致死外,其他5名乘客為生前交通事故外傷合併燒傷而死亡。
案例二:新疆石河子省道223線「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概況。2017年1月2日5時許,新疆石河子市省道223線(花園鎮至紫泥泉)23km+33m處路段,一輛重型半掛汽車列車與一輛小型客車(核載7人,實載8人)相撞,導致小客車起火,並造成小客車駕乘人員6人死亡、2人受傷。
圖7:肇事貨車、小客車碰撞部位圖
車輛碰撞原因。經查,該事故為小客車與重型半掛汽車列車側面碰撞導致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發時重型半掛汽車列車省道223線西側空地由南向北駛入主道,遇由北向南行駛的小客車時,因重型半掛汽車列車未按規定讓行(鑑定車速為12km/h),同時小客車超速行駛(鑑定車速為74km/h),致兩車相撞。
車輛起火原因及後果。起火小客車為東風牌小型普通客車,燃料種類為汽油,2014年4月22日出廠。經車輛技術鑑定,起火原因為小客車車體前部與重型半掛汽車列車的掛車左側中部碰撞接觸後,小客車車體前部因碰撞受損變形,前照燈燈光束表面絕緣層破損剝脫,線束銅絲與車體構件搭鐵短路造成起火,引燃車輛。經屍體檢驗,小客車死亡的6名駕乘人員均為生前因道路交通事故致燒傷死亡。
2小客車常見起火原因
從上述兩起小客車碰撞起火典型事故可以看出,在碰撞相對速度較高情況下,小客車碰撞固定物(鑑定車速為105km/h至108km/h)或小客車與其他車輛碰撞(鑑定車速為86km/h)均導致起火。
當前對於傳統燃油或混合動力小客車(多數車輛燃料為/含汽油),其前部碰撞受損導致起火的情形居多。因為小客車前部發動機艙內布置有發動機、蓄電池、燃油管道、電線電路等諸多重要部件,是高溫熱源及油、電等多種起火要素的聚集區,且汽油易揮發、閃點低(<28℃),在碰撞條件下易起火燃燒。此外,根據《汽車正面碰撞的乘員保護》(GB 11551 -2014)等車輛碰撞安全技術標準規定,在試驗速度為48km/h至50km/h條件下,車輛碰撞過程中燃油供給系統不應發生洩漏,但現實交通場景中車輛碰撞速度往往達到試驗速度的1.5倍至3倍,當前相關標準對車輛高速碰撞條件下防火安全保護仍顯不足。
從近年事故情況看,小客車前部碰撞起火主要有以下情形:
車輛前部撞擊導致燃油管道受損,洩漏的燃油遇金屬部件碰撞或電線短路、漏電產生的火花,發生起火燃燒;電器線路在碰撞過程中變形,線束絕緣層破損導致搭鐵短路,引燃車上可燃物造成起火燃燒;車輛碰撞造成渦輪增壓器殼體損壞,噴出的高溫煙氣流引燃附近可燃物。
可採取哪些措施預防此類事故?
通過以上6起大型客車、載貨汽車、小型客車等重點車型的典型事故案例,我們可以看出碰撞起火事故具有危險高、損害大的特點,相當數量的事故死亡人員為碰撞後因起火燒傷、窒息而造成致命的二次傷害,相關部門應引起高度重視,積極採取各種措施預防此類事故的發生。
1加強事故深度調查和問題整改
公安交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加強合作,共同開展對汽車碰撞起火事故深度調查,不僅調查汽車發生碰撞原因,還要深入調查車輛起火原因。
依託車輛安全技術、消防等司法鑑定機構、汽車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專家力量,深入調查汽車起火原因、位置及存在的問題隱患等,及時將涉嫌存在防火性能質量缺陷的相關汽車產品通報市場監管、工信等部門,推動汽車防火安全設計改進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
2完善車輛防火安全和逃生技術標準
工信、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應根據相關碰撞起火事故、消費者投訴信息暴露的產品設計共性問題,共同組織完善《汽車正面碰撞的乘員保護》(GB 11551-2014)、《乘用車後碰撞燃油系統安全要求》(GB 20072-2006)、《汽車側面碰撞的乘員保護》(GB 20071-2006)《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等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提高車輛碰撞防火安全和應急逃生規定。如借鑑美國聯邦機動車法規FMVSS301和FMVSS305關於車輛後碰撞試驗為80km/h的規定要求,提高我國相關技術標準中車輛後碰撞及正碰、側碰試驗速度要求,推動提升汽車碰撞防火安全性能,以適應當前車輛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等高等級公路高速行駛的安全需要。
3改進車輛產品防火安全和應急逃生設計
汽車生產企業應採用新技術新材料,針對性改進車輛安全設計,提升汽車碰撞防火性能,從生產源頭減少起火安全隱患,控制火災風險。
對小型客車設計裝備適用的車載自動滅火器,通過發動機艙內的煙霧傳感器檢測信號,對自動滅火裝置進行控制,實現自動滅火功能;裝備經濟實用的電源斷路器,通過開發控制器對斷路設備進行控制,實現車輛休眠及車輛碰撞後電源迴路切斷功能;裝備碰撞燃油自動切斷裝置,當傳感器收集到汽車發生碰撞信號時,通過行車電腦控制自動燃油切斷裝置切斷燃油供應,防止或減少燃油洩漏,從而控制起火風險,該技術當前已在國內外部分品牌車型上採用。
對大中型客車推廣使用自動破窗器等無需藉助專用設備即可便捷、快速緊急逃生窗技術,並提高車輛內飾材料阻燃技術要求,增加對地板基材的阻燃技術要求。
對載貨汽車等推廣應用車廂與底盤分離設計,避免因車廂起火造成更大損失。
4加強車輛碰撞防範和起火應急準備及處置
轎車、麵包車、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等各類重點車輛駕駛人,應提高安全、守法意識,堅決避免酒駕醉駕、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防範車輛碰撞風險。
道路運輸企業應按要求對營運車輛配備安全錘、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保證齊全有效,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意識的培養和組織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演練,提升突發安全事件下組織乘客逃生應對的能力和水平。企業要將安全錘、滅火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玻璃窗砸擊點、逃生窗位置、應急逃生通道等拍成視頻短片,在每次發車前向乘客播放告知,對未安裝視頻播放設備的車輛,由駕駛人負責集中講解。
液體危險物品運輸車駕駛人、押運員在裝運汽油、柴油等危化品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範,特別要保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緊急切斷閥處於關閉狀態。
(文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周芬、王藝帆、曾祥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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