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1年多,記者探訪市內部分公共場所
犬只禁入,有人卻在「躲狗狗」
漫畫/餘寧山
長沙晚報7月5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琦)如今,不少市民選擇養狗來陪伴自己,打發閒暇時光,但帶狗出門時常遇尷尬——要去的地方是否允許犬只入內?《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文規定,多種公共場所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導盲犬、扶助犬除外)。如今,《條例》實施已有一年多。連日來,記者到多個景區、公園、購物場所進行探訪時發現,大部分公共場所都能較好執行《條例》相關規定,也有部分單位對帶犬市民入內「睜隻眼閉隻眼」。
犬只入內:幾家寬鬆幾家嚴
近日,市民戴女士攜帶愛犬到沙灣公園散步,車子剛停好,就吃了個「閉門羹」——保安要求她立即離開公園,因為她帶了犬只。工作人員回復,公園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禁止市民攜帶犬只入園。
在不養狗的市民看來,景區、公園、購物場所應該是「人」的專屬活動區域,特別是餐飲場所,犬只不應出現。不久前,市民劉先生在逛長沙宜家商場時,就發現有人帶狗進入。「商場裡面怎麼能帶狗進來呢?」眼前的一幕讓劉先生非常反感——一對青年男女牽著一隻黑色泰迪犬,旁若無人地在開放式的家居體驗區閒逛,此舉十分影響其他顧客的消費體驗。隨後,二人還將狗帶進了餐飲區,給它餵食冰淇淋。
儘管宜家商場禁止狗進入,但面對這種情形,工作人員和保安並未出面制止,稱「人較多,不好管」。對於商場的這一解釋,劉先生難以接受——商場入口處有工作人員為顧客測體溫,對人的管理十分嚴格,為何單單管不住一條狗?
記者走訪長沙多家購物場所發現,部分商場嚴格管理,對帶狗顧客一律「紅牌」禁入;部分商場則不願得罪顧客,裝作沒看見。在芙蓉區一家大型超市內,記者發現入口處放置了4個狗籠子,顧客可以暫時寄放愛犬,但犬只時常吠叫無法制止;也有部分超市不禁止顧客帶狗進入,狗子貪涼,趴在地上不願活動。
《條例》規定:多類場所禁狗入內
記者查詢《條例》發現,除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外,禁止養犬區域(即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學生宿舍區及單位集體宿舍區等區域)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另外,《條例》規定,長沙市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單位和場所還包含體育場館、博物館、展覽館、青少年宮、音樂廳、圖書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候車室、候機室、候船室等候客場所;文物保護單位、宗教活動場所;餐飲場所、商場等人口密集區域;烈士公園和嶽麓山風景名勝區的橘子洲景區、麓山景區。
麓山景區在入口處設置了明顯的禁入標識,禁止犬只進入景區。景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儘管景區免票進入且小路多,部分市民會偷偷帶狗上山,但工作人員一旦發現此類現象,都會立刻進行勸阻,要求其離開景區。
橘子洲景區也明文規定,禁止攜帶犬只(導盲犬、扶助犬除外)進入。違者將依據《條例》相關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扣押犬只。
「關鍵靠自覺,其次是互相理解。」「不養狗的人,也應得到尊重。」……採訪中,不少市民呼籲犬只主人真正做到文明養犬,遛狗牽繩並及時清理糞便,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公共環境。
推進文明養犬系列報導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