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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又被曝出了跳樓事件!1月6日晚間,多名網友表示:當天下午,河南鄭州市富士康工廠內,一員工因索要返費未果,下班後從宿舍樓12層跳下身亡,跳樓地點在鄭州市航空港區的富航公寓。隨後當地警方也證實了此事,並表示死者家屬已到警局配合調查。
《中青網》引述富士康一員工透露,他於1月6日晚間6時多回到宿舍,就聽說對面有人喊著說:「(有人)要跳樓」。之後便有人從12樓跳下。據說是因為沒有拿到中介公司的「返費」。當地記者致電富士康鄭州廠區,業者表示,不清楚是否有員工跳樓,並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在網友的相關視頻中,一名男子倒在雪地裡,周圍有清晰可見的幾大攤血跡,兩名警察正在現場勘查拍照取證。有相關記者就此致電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轉向富士康鄭州工廠查詢時,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稱,她不清楚哪一個部門在處理此事:「我不太清楚」。
有律師稱,(富士康)跳樓自殺工人涉及到的所謂「返費」可以理解為介紹工作的介紹費。像富士康這類需要大量勞動力的公司通常都會委託派遣公司介紹,便產生「返費」問題。而一般委託業者交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給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給勞工的介紹費都可以稱為「返費」。
總部在美國的非政府組織「中國勞工觀察」對此表示:蘋果手機在中國大陸代工廠富士康的一名工人李明1月6日跳樓自殺。31歲的死者李明在富士康只工作了兩個月,住在工廠宿舍。中國勞工觀察還說,他們已經跟李明的父親談過話,但是仍然不清楚李明為什麼跳樓自殺。
對此,部分網友表示了憤慨,「富士康跳樓事件,我深深地表示痛心。現在的血汗工廠特別嚴峻,血汗工廠層層剝削,穿著合法的外衣。中國的經濟也到了非常危險的時代」。
(富士康科技集團創辦人)
從員工角度而言,如果感覺到在富士康工作壓力山大或者有其他問題,完全可以選擇辭職,而不是選擇跳樓等極端方式,這種方式對於家庭,社會,企業來說都是皆輸的局面。特別是對於如今的員工,許多年輕人個性獨立,喜歡自由,遇到問題不是思考解決問題而是以極端的方式結束生命,是絕對不可取的。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的自殺人數都有100多萬人,富士康有100多萬員工,每年都有跳樓的,但是由於富士康樹大招風,自然成了眾矢之的。這不得不引起我們深思。但富士康發生跳樓成了社會事件,成為各大媒體的討伐重點,這也已經成為慣例。
對於故事中跳樓的員工來說,通過中介公司介紹,以勞務派遣工的身份出了事情,富士康從理論上是可以不管的,但是出於人道主義還是要賠償的。當然在這方面,富士康也有責任,沒有嚴格要求中介的資質和責任,這一點必須改善,嚴格規定中介的社會責任,如有違反必須嚴懲。
對於此事,希望富士康儘快把真實的情況公布出來!給死者家屬一個滿意的答覆!同時富士康也應該反思自己,而不是簡單賠錢就完了。
這起跳樓事故,讓我們很容易回想起,當年富士康一系列的員工跳樓案件,雖然工廠後期安裝了安全網,試圖阻止自殺,但是惡劣的工作環境下,不少員工還是選擇了這一條「不歸路」。
以下列舉了富士康歷年的工人自殺案例:
2009年
2009年7月,25歲的工人孫丹勇從宿舍樓房跳下自殺。他被控弄丟了一臺iPhone原型機,被保安毆打。
2010年
這一年,富士康被指控為「血汗工廠」。當年至少有14名僱員自殺,大多數是跳樓。iPhone 4在當年六月份發布。
2011年
在2011 年五月,富士康在深圳工廠大樓外安裝安全網,減少了自殺數量。但是當年仍然有至少4名僱員跳樓。
2012-2013年
在2012年1月,武漢富士康工人抗議。2012-2013年之間仍然有三名富士康僱員跳樓自殺。
文章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