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對動物的態度從不理性

2020-12-12 新京報

作者:(美)哈爾·赫爾佐格

整合:李妍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這個問題本身足夠抓人眼球。近些年,有關動物保護的爭論層出不窮,尤其是當涉及狗、貓等通常作為家養寵物的動物時,就更是如此。譬如,每年夏天的玉林狗肉節總會在輿論場上掀起一場腥風血雨,反對食用狗肉者的主要觀點之一是狗對人類的意義與其他動物不同,而持有相反觀點的人則爭辯稱,狗和豬、牛、雞的生命理應平等,獨獨反對吃狗肉並無道理。

相比於各執一詞、似乎永遠無法互相說服的爭辯,美國人類-動物關係學家、西卡羅萊納大學心理學教授哈爾·赫爾佐格的這本《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

(Why It Is So Hard to Think Straight About Animals)

要通達平和得多。他並不試圖在以上兩種觀點中選擇一種來支持,認為其是更為「正確」的,而是從人的心理層面,探討道德觀念的複雜、不一致及其原因。

關於人對待其他物種的態度,作者在序言的第一句就表明了自己的觀點:「人類往往用非常沒有邏輯的方式,思考其他物種。」在書中,他用多年記錄下的一個又一個故事展現了悖反人們所秉持的對動物的不同道德態度,其中存在著多少矛盾。為什麼狗不可以吃但豬可以?為什麼大熊貓比中國大鯢更招人喜愛?為什麼在市場上拋接死魚是一場娛樂,但如果拋接死貓就會被視為殘忍?人並不像自己想像的那麼理性,至少在對待動物時是如此。

為何會如此?作者說,這本書的目的不在於改變任何人的道德立場或對待動物的方式,而是引導讀者更深入思考人類與動物關係背後的心理邏輯與道德暗示。比起為具體的問題爭辯不休,清醒冷靜地面對我們的認知和行為中存在大量道德不一致性的事實,更能幫助我們認清人性,認清理智與情感在我們大腦中互相影響的運作方式。

以下文章經出版社授權摘自《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美)哈爾·赫爾佐格 著,李奧森 譯,海南出版社 2019年6月版。

為什麼你喜歡這個討厭那個?——因為可愛

移情於狗總比移情於跳蚤來得容易。——艾瑞克·格林(Eric Grenen)

北卡羅來納州格林斯堡市的茱蒂·巴雷特

(Judy Barrett)

有個疑問。她和先生都是藍鳥迷。他們花了大筆的錢在後院,希望吸引藍鳥前來築巢,甚至還買了防蛇的藍鳥巢盒與別致的鳥玻璃缸。茱蒂會在冰箱裡準備好一窩蚯蚓,以便藍鳥可以隨時享用蟲蟲大餐。茱蒂家張開雙臂歡迎藍鳥來築巢,但是現實卻不如所願。當兩人沒注意時,一對平凡的麻雀夫妻佔據了巢盒,並在未來的藍鳥家中下了五小顆麻雀蛋。

手足無措的茱蒂寄信給《紐約時報》的「道德家」

(The Ethicist)

專欄作家蘭迪·柯恩(Randy Cohen)

,這個專欄以愛碧信箱(Dear Abby)

的風格,針對日常性道德問題快問快答。

茱蒂問,若是因為希望為可愛的藍鳥保留巢穴而將低等的麻雀蛋毀掉,是否合乎道德呢?

柯恩的回答是否定的。「在道德面前,可愛並不算數。」

以邏輯而言,柯恩是對的。但是雖然可愛在狹義的道德哲學世界裡並無重要性,但是對多數人而言相當重要,甚至會影響人們對待此種生物的態度。舉例來說,調查顯示人們願意捐獻挽救瀕危生物的金額多寡關鍵取決於該生物的眼睛尺寸。這對於瀕危的中國大鯢來說無疑是一記喪鐘。中國大鯢是全世界最巨大、恐怕也是最醜陋的兩棲類生物,它雙眼炯炯有神,2米長的身軀被深褐色黏膩的表皮包圍著。環保團體絕對不會將中國大鯢的照片刊登在捐款傳單上,畢竟它的模樣太過難看。相比之下,另一種中國瀕危動物則顯得令人愉悅許多,那就是眼睛被外圍黑色圈圈無限放大的熊貓。它們的外形實在太過惹人憐愛,甚至因此成為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標誌。

中國大鯢

全世界共有65 000種哺乳類、魚類、爬蟲類與兩棲類動物,但是僅有少數動物受到人類的關注。我們為什麼在乎大熊貓而非中國大鯢?我們為什麼在乎老鷹而非禿鷹?我們為什麼在乎藍鳥而非麻雀?我們為什麼在乎獵豹而非棕櫚果蝠

(雄性哺乳類動物中唯一會分泌乳汁的)

?我們在乎特定動物與否通常取決於它本身的特性—它們是否討喜,尺寸大小如何,頭部形狀如何,它們是毛茸茸(不錯)

的還是黏糊糊(噁心)

的,它們是否和人類相似,長太多腳或太少腳都會扣分的,它們是否有令人作嘔的習性好比會吃掉排洩物或吸血,它們嘗起來的味道也有點關係,不過影響力並沒有我們所認為的來得那麼大。

人類總是以非邏輯的方式思考與不同動物之間的關係,心頭屬意縹緲難有定論。我們總以為自己是理性的動物,但認知心理學與行為經濟學的研究顯示,人類的思考與行為時常悖反邏輯。例如曾經有報告指出,當研究者私下詢問受訪者願意捐獻多少金額預防油塘汙染並且保護水鳥棲地時,平均而言,受訪者表示願意花80美元來拯救2000隻鳥,花78美元來拯救2萬隻鳥,以及花88美元拯救20萬隻鳥。有時候,連動物都能做出比人類更為理智的決策。最近一篇報告指出,在選擇新居時,一群螞蟻往往可以做出比人類購屋族更為理智的選擇。

人類心理究竟處於何種狀態以至於無法面對動物進行邏輯性思考?其實,所謂的人類思考根本就是結合直覺、學習、語言、文化、本能與心理捷徑的一場腦內風暴,也因此我們實在難以邏輯理性地處理與其他物種之間的關係。

在動物道德之前,感性勝過了理性

長久以來人們不斷討論究竟人類的道德感源於情感還是理智思辨。18世紀哲學家大衛·休謨認為道德感源於情感,而康德則認為道德源自理智。在我開始對人類-動物關係心理學產生興趣時,我決定找出當人們思考與其他動物相關的道德議題時,腦中究竟在想什麼。當時,道德心理學領域為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勞倫斯·柯爾伯格

(Lawrence Kohlberg)

所主導,如同康德一樣,柯爾伯格也認為所有的道德決策多半來自縝密的思考:我們衡量行動的利弊得失後,再做出符合邏輯的決定。柯爾伯格主要研究孩童道德思考的發展。他會告訴小孩子們一個讓人進退兩難的故事,再請小朋友們做決定,並解釋背後思考的原因。柯爾伯格最經典的故事主角為漢斯,貧窮的他為了拯救罹癌妻子而偷了貪婪老闆的昂貴藥丸。在判斷漢斯是否有權利偷藥時,柯爾伯格的小朋友們發揮了邏輯學家的精神,他們衡量了漢斯被逮捕的可能,以及妻子康復可能帶來的幸福感。

我和我的學生雪萊·高爾文

(Shelley Galvin)

以此實驗方法研究人們如何看待實驗室的受測動物。我們的研究方法非常簡單。受訪者可以自行分析一系列的動物實驗情境,接著我們再詢問受訪者是否贊成或反對特定實驗,以及決策背後的原因:在一個實驗裡,研究者為求阿爾茨海默病的療法,必須從猴子胚胎中取出幹細胞再移置於成年猴之腦內;另一實驗者為研究基因與經驗在複雜行動模式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請求將剛出生的老鼠截去前肢。兩個實驗都根據真實實驗。

大約有一半的受訪者接受了猴子實驗,而僅有四分之一的受訪者支持老鼠截肢研究。以猴腦實驗而論,孩童們傾向於理性思考,並仔細衡量犧牲動物權所消耗的成本與帶來的效益。但是面對老鼠截肢議題時,孩童們則採取了另一種態度。孩童們面對截肢實驗,寫下諸如:「我反對此實驗」「請想想被截肢小老鼠的臉」,甚至是「太過分了」。我們的受訪者以情緒回應幼鼠截肢實驗而非理智。

根據主要的心理學道德發展理論判斷,我們估計受訪者會以邏輯作為思考原則。然而,我們卻發現孩子們任憑情緒斷奪。這結果顯然和當代道德心理學領導者喬恩·海德特

(Jon Haidt)

所言不謀而合,海德特認為在道德議題上,情感往往勝過理智。同多數心理學者一樣,海德特認為人類認知牽涉兩種過程。首先是本能式的、快速的、潛意識的、不費力而情緒化的,接著則是深思熟慮的、有意識的、邏輯式的並且十足緩慢的。通常,唯有在我們直覺式的判斷後,才能撥開認知迷霧,重新審視原先以情緒做主導的判斷是否得宜。

海德特認為,人類多半以上述兩種系統進行道德判斷,然而非邏輯的直覺系統通常佔有主導地位。海德特的理論似乎十足呼應了我所訪問的一位特殊教育者與動物權分子露西。當我詢問對她而言,邏輯與情感在動物行動主義的實踐上,扮演何等角色時,露西說道:「這通常都和情感有關,但在很多時候,我必須為自己的情感反應找到理性佐證,這樣才能捍衛自己的立場,進而影響他人。」

當人們被問及那個家庭是否可以吃掉他們的寵物時,多數人都會立刻斬釘截鐵地否定:「不行!你當然不可以吃自己的狗!」但是當你要求對方以理智思考,並說明食用已死去並且無痛覺反應的動物屍體又有何錯時,幾乎所有的受訪者都無法提出具備邏輯根據的說明。海德特稱此判斷為「令人哭笑不得的道德難題」。真正的原因是噁心,因為此舉實在太過噁心。

賓夕法尼亞大學心理學家保羅·羅津

(Paul Rozin)

認為噁心也是一種道德情緒。普遍來講,人類都認為與手足發生性關係非常噁心。而身體的產出物如糞便、尿液、月經對人們而言也極其噁心,這種厭惡情緒可說是不分種族文化。

我們全都是偽善者?

蜘蛛的生命和白鷺鷥、人類的生命一樣重要嗎?當然,以邏輯來說,這完全正確。——瓊·迪亞爾

別再打哈哈了。不管在任何時代、文化之下,人類向來就是偽善者,當我們批評他者的虛偽時,同時也揭示了自身的荒謬。——喬恩·海德特

2009年6月,美國獸醫協會決定讓參與年度會議的一萬名獸醫與輔助性專業人員以大魚拋接的精彩活動建立團隊信賴感。善待動物組織對此設計顯然相當不滿,該組織專案經理艾希禮·拜恩

(Ashley Byrne)

於《洛杉磯時報》發表專文寫道:「殺害動物好讓與會者能拋接它們的屍體實在太瘋狂了。而且當獸醫們拋接大魚屍體並以此為樂時,這傳遞給社會大眾何等糟糕的信息?」這段話被電視媒體當作笑柄,一開始我也覺得艾希禮似乎太過嚴苛了。不過善待動物組織隨後發表聲明表示,難道與會者看見穿著灰色帽的男人們拋接貓咪屍體時也會笑得如此花枝亂顫嗎?這時我才領悟到,該組織說得沒錯。為什麼人類會覺得拋接死魚很有意思,但拋接貓的屍體就不行呢?

《人與寵物的深刻聯結》

(The Powerful Bond Between People and Pets)

的作者伊莉莎白·安德森(Elizabeth Anderson)

對這種道德態度的前後不一感到相當困惑。舉例來說,她無法理解為什麼許多寵物主人會穿貂皮大衣。安德森寫道:「我真的不能了解,為什麼那些愛貓愛狗愛到會和它們親吻的主人,會對小海豹被爆頭、剝皮或水貂遭到肛門電擊無感。」其實這沒什麼好意外的,那些看到小貓就瞬間融化的人,也非常可能會鍾愛皮草的色澤。即便是挺身捍衛動物權的人,也時常做出如此彼此矛盾的舉動。社會心理學者斯科特·普勞斯發現在他訪問的動物權分子當中,有近七成的人認為禁止以動物皮毛製衣應該被視為動保運動的首要目標,但是他們同時承認自己也穿戴皮製品。

心理學者向來知道人們往往言行不一。一個被普遍接受的態度理論稱為 A-B-C 模型,此理論認為所謂的態度包含三大要素—情感:你對一件事物在情緒上的感覺;行為:你的態度如何影響你的外在行為;認知:你對一件事的了解有多少。很多時候,這些元素會一起發生作用。羅布·巴斯就是很好的例子。羅布為一名52歲的哲學家,生活一直平順無奇,他在2001年時讀到一篇由人類學者邁蘭·恩格爾

(Mylan Engel)

所寫的文章後,生活大為轉變。恩格爾反對肉食的言論極具說服力,此點讓羅布很吃驚,他花了整整三周希望能找出恩格爾邏輯上的錯誤或矛盾,一個月後,他徹底讓步了。當他發現恩格爾所言甚是後(知覺轉變)

,他知道自己必須停止吃肉(行為轉變)

。幾個星期後,當他和同事一同走入校園的自助餐廳時,剛好聞到煎烤漢堡肉所傳來的濃鬱氣味,他的身體立刻做出反應:「噁心,那味道令人反胃(情感上的改變)

。」恩格爾的文章讓羅布產生了情感、知覺與行為上互相強化的循環改變。現在,羅布與妻子蓋爾·迪恩(Gayle Dean)

在歷經相似的轉變期後,雙雙變為純素食者。他們反對任何形式的動物剝削,而羅布也在道德課程上講授動物權利議題。

不過羅布與蓋爾是極少數的例子。大多數的人不但不以為意,也不會因為自身對待動物的矛盾作為而感到挫折。《洛杉磯時報》曾經接受委託,以隨機採樣的方式調查美國成年人對以下論述的看法:「你是否贊成,以所有重要觀點來看,動物和人類相同?」該報表示約有47%的人贊同此觀點。我對調查結果頗懷疑,因此想了解我的學生對上述說法的觀點為何。我針對一百名學生做了調查,問卷中不但包含《洛杉磯時報》的問題,還加進了許多關於動物所受對待的問題。結果顯示,我的懷疑是錯的,剛剛好約有47%的學生認為動物和人類同等重要,不過即便如此,這對他們如何看待「動物被人類利用」一事毫無影響。在認為動物與人類同等重要的同學中,約有半數同學贊成動物實驗,並有40%的同學認為摘取動物器官以拯救病患是可行的,90%的同學更經常食用「以所有重要觀點來看」都與人類無異的動物。

為什麼人們能對自己的言行矛盾如此坦然?多數人對其他生物如何被對待所保持的態度,正是哲學家所說的「沒有立場」

(nonattitudes)

或「空泛立場」(vacuous attitudes)

,由大量互不相關的想法與單純思緒結合而成。相較之下,羅布與蓋爾的信仰體系則是深思動物相關的道德問題後,才建立起來的。人類與其他物種之間的關係為相當複雜的道德問題,而大多數自認為是動物愛好者的人,普遍想法都較為折中。舉例來說,全國民意調查中心曾經做過一項調查,當受訪者被問到「對動物實驗有何感覺」時,只有1/5的受訪者會表達強烈贊成或反對意見。

雖然也有不少例外,不過證據顯示多數人沒有那麼重視動物議題。2000年時,蓋洛普調查要求美國成年人評比以下社會議題的重要性,例如墮胎權、動物權、槍枝管理、環境保護主義、女權和消費者權益,結果動物權敬陪末座。2001年時,美國人道社會組織受委託進行調查想知道哪個動物保護團體貢獻最多,結果卻發現半數的受訪者連一個動保團體的名字都叫不出來。此外,一項調查顯示參與消費者運動的抵制者們中僅有2%的人關心動物如何被對待。事實就是,除了個人養的寵物以外,對多數人而言,動物如何被對待實在不是他們會優先關心的議題。

素食主義者打出的廣告牌。

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呢?

1950年,利昂·費斯廷格

(Leon Festinger)

提出了心理學界一項重量級的理論—當我們的信念、行為與態度相左時,我們就會進入他稱為「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的狀態。由於認知失調帶來極不舒適的感受,因此人們想辦法來降低這種因精神上不一致所帶來的困擾。舉例來說,我們或許會改變自己的信仰或行為,或是否認或扭曲關於事實的證據。

環境倫理學家克裡斯·迪姆

(Chris Diehm)

相信人類努力追求道德一致性。他說,每當他向對方指出對待動物的方式前後不一時,對方都會儘可能地修正自己的行為,或者,至少他們會試著辯解,好讓自己顯得言行合一。他寫道:「我們得承認人類與動物的道德關係是一條迷茫而互相悖反的道路:貓是寵物,而牛是食物。當你指出對方行為上的荒謬時,他們會企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或是在舒適圈裡做點改變。我想,追求道德一致性是件好事,而當人們言行不一時,則引發我們進行道德辯證與思考。」

克裡斯是哲學家,比較在意人類意圖讓自己的信念與行為合一的努力程度。我則是個心理學家,比較在意人類面對自身與動物之間的道德議題所展示出的漫不經心。以我的經驗來說,多數人,不管是鬥雞者、動物研究員或寵物主人,當你指出他們在面對動物時的道德不一致性時,都會擺出死不認錯的態度

(有時還會相當不自然地大笑)

總之,道德一致性不但模糊而且幾乎遙不可及。在真實世界裡,不管是頭腦或情感都會讓我們對如何對待動物一事舉棋不定。

原作者:哈爾·赫爾佐格

整合:李妍

編輯:李永博,何安安

校對: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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