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意外險不等於旅行社責任險 10元保障不可少

2020-12-12 央廣網
    

  吳雨一年到頭忙於工作,很少有時間陪兒子出去玩。今年兒子小學要畢業了,吳雨規劃著等兒子考試結束後,花一周時間帶他在國內轉一轉,為此特意將年假挪到了暑期。

  正為全家人能一起出遊而感到高興時,吳雨看到了「深圳華僑城景區太空迷航遊樂設施發生塌落事故」的新聞,這無疑讓她心中一驚,也讓她意識到了外出旅行的風險。

  聽說短期旅遊意外險花費並不多,但是做事向來細心的吳雨認為投保關係重大,並不打算因為花費少而馬虎了事。

  旅遊意外險≠旅行社責任險,10元保障不可少

  以前跟團出行旅遊,吳雨留意到旅行費用中基本都包括保險費用,但是這次自己去投保短期旅遊意外險時吳雨發現,之前部分在旅行社的旅行責任險並不能讓自己整個旅途都有保障。

  旅行社責任險屬於責任保險範疇,主要針對由旅行社責任造成的遊客損失與傷害進行賠償,在旅途中,如果因為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誤導致遊客發生意外,遊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賠,由承保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損失。

  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常會發生的一些損失,不在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障範圍。比如,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由於旅遊者個人過失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導致的各種費用等,不在旅行社責任險的賠付範圍之內;另外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帶來的遊客人身與財產損失,也不在其責任範圍之內。

  而遊客自己購買的旅遊意外險屬於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只要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無論是由於旅行社的責任、個人過失,還是由於其他各類突發事件,被保險人都可以獲得保障。遊客可以根據出行情況來選擇購買適合境內或境外的旅遊意外險。

  當然,不少旅行社都在費用設計中也包含了短期意外險,保費金額在10元左右,由遊客支付。

  了解到這點之後,吳雨更加意識到之前出行風險保障的缺失。也決定以後每次旅行之前,如果跟團一定要確認旅行社是否幫購買了短期意外險,沒有或者不跟團的話自己一定購買一份短期的意外險。

  少兒短期旅遊意外險 並非投保越多越好

  《保險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勞動能力,且沒有工資收入,因此在確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時,是按照一個人10年的基本生活標準確定的。

  為防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對少兒意外險保額往往有一個最高限額,意外身故保障一般不超過5萬,但是對於北京、上海、廣州等幾大城市,保額也能提高到10萬。而醫療保障一般不超過身故保額的10%-20%。

  雖然說如果家長在為孩子選擇意外險時,若購買了多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可以向所投保的多家保險公司索賠,但是未成年人身故和意外傷害醫療限額有較嚴格的限制。如因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或殘疾,就可以向投保公司索取保險金,多家保險公司賠付之和不超過身故或殘疾保險金限額5萬或10萬元。同時醫療費用是費用補償原則,不能獲益。如果因意外事故產生的醫療費,可以在醫療費用的限額內向多家保險公司索賠,但是累計賠償金額不能大於實際醫療開支。

  掌握這些信息後,吳雨覺得雖然兒童短期意外險花費不多,但是也沒必要把錢浪費在沒必要的項目上,這樣能做到既實惠而且保障並不打折。

  高風險的刺激性項目不承保

  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後,吳雨發現一般意外險不承保的項目中,很多是人們平時旅遊會選擇的活動。比如一般的旅遊人身意外險保單中,攀巖、漂流、潛水、滑雪、蹦極、衝浪等驚險運動項目多數是被排除在承保範圍外的。

  同時經過細心對比,吳雨也找到了能對這些刺激運動項目進行承保的保險產品。比如中國平安(601318,股吧)的旅行意外險中,可選擇高風險運動的附加保障,但要在標準保費的基礎上加收一定費用,並且附加的費用相對標準保費來說數額較高。

  這款平安的保險產品保費,以一個未成年人7天期的意外險為例,如果不附加高風險保障保費,只有基礎保障(意外身故、殘疾保額10萬,意外傷害醫療保額5萬)會員優惠價只需要20元,但是如果附加高風險保障(意外身故、殘疾保額10萬,意外傷害醫療保額5萬),會員優惠價需要100元。

  「這些高風險的刺激性項目,受傷概率相對會更高,所以多付這些保費還是可以理解的。」吳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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