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離「五一」假期還有一個多月,但各旅遊單位已進入訂單「衝刺期」。針對此前爆出外地旅行社將旅行社責任險分攤給遊客承擔的問題,惠州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王維麟表示,尚未發現有本地旅行社將旅遊責任險明確列入旅遊費用及合同中,至於旅遊意外險,他建議遊客額外購買,多重保障安全。
多數遊客不知旅遊險
本地各大旅行社國內遊相關產品已提前熱起來,出境遊由於辦證周期較長,不少訂單已落訂。在各大旅遊網、旅行社官方網站,「五一」期間,國內遊的緊俏線路出現名額不足的現象,以韓國、日本、臺灣地區等為主的短期出境遊甚至瀕臨「售罄」。
相對遊客對熱門線路的了如指掌,對於旅遊訂單中的保險(和訊放心保),不少受訪遊客表示並不了解其組成部分和所起作用。正在惠州環宇國際旅行社諮詢出遊的市民姜女士對團隊遊中的景點、食宿安排問得清清楚楚,對於旅遊保險卻沒有任何疑問。「旅遊保險應該就是保障人身安全的,如果出了什麼事,就用來賠償。」姜女士說。但姜女士從未聽聞旅遊險分責任險和意外險兩種。很多遊客對於旅遊險根本沒留意到,「才幾元錢,有的旅行社直接贈送了,用處應該不大」。
王維麟介紹,跟旅遊相關的保險一般有兩種,分別是旅行社責任險和旅遊意外傷害險。旅行社責任險是國家旅遊局強制旅行社購買,以防止出現大規模事故後旅行社無力承擔賠償而誕生的保險;旅遊意外險則是遊客自願購買的傳統意外險。
部分旅行社贈保險
國家旅遊局強制旅行社購買的旅行社責任險,根據旅行社的資質和預期年團隊量,通常投保費用在每年1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責任險保額每年最低達200萬元。旅遊意外險則根據遊客投保的參團天數和保障項目而定,至於各保險公司給到各旅行社的投保標準,則跟旅行社資質和上年度出險記錄有關。
對於旅遊意外險,惠州本地各旅行社執行情況不一。惠州金山國際旅行社總經理廖宛海介紹,目前該旅行社意外險的投保標準為:一日遊大約3—5元/人,三至四天的出境遊,保費15元/人起,「惠州市民在籤旅遊合同時通常選擇整體打包計算費用,保險很少單列出來,部分訂單我們也會選擇贈送意外險。」惠州觀光國旅旅行社總經理陶蔚鷹說,該旅行社團隊遊意外險基本是贈送,散客的話,建議遊客自己另行購買。惠州康輝旅行社總經理吉強則表示,該旅行社所有訂單均贈送意外險。
至於旅行社責任險有沒有平攤到遊客身上,廖宛海表示,責任險是年頭就必須投保,無法準確預計全年遊客數量,不可能讓遊客平均支付。陶蔚鷹明確表示,目前籤訂的旅遊合同中沒有這一費用項目。吉強認為,旅行社責任險的花費是作為旅行社運行成本來考慮的,不能在訂單中直接指明讓遊客購買。
意外險作用不可輕視
兩種旅遊險名字聽起來相近,但王維麟表示,旅行社責任險作為一種由旅行社繳納的強制險,不應該作為收費項目列在遊客的消費合同中,目前惠州也尚未發現有旅行社將旅行社責任險明確列入旅遊費用及合同中。
王維麟介紹,對於自然災害、非旅行社原因所致的事故災難造成客戶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旅行社往往會先申請基金進行墊付。由於這些情況不屬於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障範圍,保險公司只保障旅行社救助而發生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必要物品購置費。同時,自由行組團形式或旅遊行程安排外的自由活動時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在過往的案例中,旅行社只承擔部分責任,因此,可以通過旅行社責任險進行理賠的也就只有一部分損失。
旅遊意外險保障的是在整個保險期間內,旅遊者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殘疾的結果或意外醫療費用,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向旅遊者進行賠付,是非常適合旅行者的保險。
王維麟建議,在旅行社責任險的基礎上投保旅遊意外險,能夠合理有效地將更多的風險進行轉移。遊客在籤訂旅遊合同時,如果有贈送意外險更好,不然可以考慮額外購買一份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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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責任險
是在保險期間及保險單列明的追溯期內,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中發生旅遊者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事件,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旅遊者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其保障的是旅行社對遊客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有責才賠,無責不賠。
旅遊意外險
保障的是在整個保險期間內,旅遊者因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殘疾的結果或意外醫療費用的損失,不論是否屬於旅行社的責任,都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向旅遊者進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