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一直都被稱之為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用來活命的來源。
不過,這種說法只適用於曾經了,如今的農村已經不再是依靠土地生活的地方了。
農戶手中的土地,除了自己種植外,還能合理的流轉或者被國家徵收等,利用這些外力的因素還能收益一筆,改善生活。
去年,重新修訂了《新土地管理法》,於今年正式開始實行。但是一個新政策的實施,往往會改變很多東西,所以很多人對一個條款還不是很理解,尤其是土地徵收這塊,那麼今年農村土地徵收的補償標準是什麼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
而且,不同地區的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要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來定。
北京延慶的土地補償標準是每畝10萬元;天津市的價格只有每畝2.9萬元;
山西太原小店區的標準為181636元/畝;河北石家莊的為67038/畝;
遼寧瀋河的土地補償標準高達45萬/畝;安徽馬鞍山卻只有55600元/畝;
除此之外,有些地區還有分類,比如說湖南長沙就是分三個區片的:一類區片65000元/畝;二類區片59000元/畝;三類區片53000元/畝,但是福建廈門的一類區片為15.5萬元/畝;二類區片為12.5萬元/畝;三類區片10.7萬元/畝。
看到以上這些數據,可能不少人很詫異,為什麼同樣是土地徵收,為什麼差別會這麼大呢?這個就是根據每個城市的土地價格等因素來綜合考慮,所以具體是怎麼補償的,還得看自己所在地區的政策,不能一概而論。
這裡也提醒各位,以後看到一些政策補償或補貼標準不要直接放到自己所以地方,覺得不是這麼價格,其實國家政策放上的只是區間,不是標準。
另外,我們的土地被徵收時,需要慎重一些,考慮到以下幾個問題:
①房屋證件、面積是否齊全
大家的土地被徵收往往都是被動的。大多數人都缺乏經驗,所以在自己土地被徵收時,要記得收集並保存好被徵收房屋的各類權屬證明書和文件,出現缺失的儘快補辦,然後進行徵地補償登記。
②土地徵收有公示、批文
政府徵地需要通過國務院的批准,而且會給徵收區域限定面積,所以在沒有看到相關文件之前,不要盲目的聽信他人。另外徵地項目的公示非常重要,不管是前期需要徵地的項目以及徵地補償費都是需要公示的,特殊保密情況除外。
③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費的分配問題
當國家進行土地徵收時難免會涉及到村集體土地的徵收,而集體土地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所有,此時補償費也是直接發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可以留下倆作為預留補償款發展以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建設,也可以按人頭分配,但是不管是哪一種都需要全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
有人問:「像這種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是一直都一樣還是會隔段時間更新呢?
這個補償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會根據當地的情況,進行更新。
《土地管理法》,只有對徵地補償項及具體賠償標準的細化規定,而對於徵地補償標準應當多久時間更新一次則沒有具體規定,這也給了徵收方鑽空子的機會。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在《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訂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的附件《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測算指導性意見(暫行)》中則明確提到,統一年產值標準應設定基準時點,一般3~5年調整一次。在該《通知》的附件《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測算指導性意見(暫行)》中又提到,徵地區片價應設定對應的基準時點,一般3~5年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