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何昱璞)*ST鹽湖(000792)4月2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4月20日,西寧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鹽湖股份《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公告顯示,2019年9月30日,西寧中院裁定受理鹽湖股份破產重整一案,並於同日指定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鹽湖股份管理人。2020年1月17日,鹽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召開,分別表決通過了《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
2020年1月20日,西寧中院作出(2019)青01破2號之二《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終止鹽湖股份的重整程序。
*ST鹽湖表示,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後,通過在重整程序中實施出資人權益調整,最大限度保障了全體債權人合法權益,徹底化解了公司債務危機,全面優化了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同時,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同步開展虧損資產處置工作,剝離虧損源,夯實公司資產質量,為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提供有效支撐,實現生產經營的高效、穩健、規範運行。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管理人於1月17日與匯信資產管理公司籤署了《資產收購協議》,以30億元的價格協議轉讓鹽湖股份的資產包,資產收購價格相較於鹽湖股份帳面值和評估值較低,由此將可能導致公司產生較大的資產處置損失,增加公司2019年虧損,對公司2019年年度業績造成大額虧損。具體損失目前暫無法確定。經公司財務部初步測算,公司2019年度淨利潤虧損458.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