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席菁華1
民營煤炭巨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泰能源,600157.SH)的重整方案獲得通過。
12月17日,永泰能源公告稱,重整計劃經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已獲高票通過,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旗重整計劃,並終止重整程序。
晉中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後,永泰能源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執行期限為重整計劃獲批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完畢。
永泰能源稱,在執行期內將嚴格依照重整計劃的規定清償債務,並優先支付重整費用及共益債務。
該公司表示,重整計劃的順利實施,將使公司基本面發生根本性改善,對2020年度的淨資產和淨利潤產生顯著積極影響,將藉助各方資源整合資產,重回良性發展軌道。
永泰能源成立於1992年7月,1998年在上交所上市,主營煤炭、電力和石化三大主業。
該公司是煤炭板塊唯一民營上市公司,擁有煤炭資源38.43億噸,達到國內大型煤炭企業規模;電力總裝機容量1109萬千瓦,為國內中等電力企業規模。
永泰能源稱,債務重整完成後,將通過加強管理、降本增效等方式籌措資金以及引進戰投等方式,積極參與行業整合及與主業相關的新產業發展。
永泰能源發布的《重整計劃》顯示,短期內,將實現每年煤炭產能1155萬噸,在運電力裝機容量1109萬千瓦,年淨利潤10億元以上的目標。中長期,計劃煤炭業務板塊實現年新增產能300-600萬噸。
截至9月25日,永泰能源總股本為124.26億股股,資本公積金為98.05億元。資產帳面價值為663.19億元,按照清算價值法進行評估,評估總值為279.23億元。
截至11月24 日,共有715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金額507.67億元。其中,申報的有財產擔保債權為81.81億元,申報的普通債權為425.87億元。
公告顯示,永泰能源擔保債權延期12年清償分期清償,利率執行五年期LPR。LPR即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普通債權每家債權人50萬元以下的部分以現金方式清償,超過50萬元的債權部分,按照20.78%的比例延期12年分期清償,利率執行五年期LPR的7折。剩餘債權以永泰能源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按照1.94元/股的抵債價格進行以股抵債,可共計抵償約190億元債務。
目前,永泰能源尚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為避免被宣告清算,對其出資人的權益進行了調整。
《重整計劃》顯示,以永泰能源現有總股本124.26億股為基數,按照每10股轉增7.88股的比例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轉增約97.92億股股票。轉增後,永泰能源總股本將增加至222.18億股。
轉增股票不向原股東進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定向債權人進行分配以抵償債務及支付相關重整費用。
為保障永泰能源恢復持續盈利能力,東永泰集團將在五年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永泰集團為永泰能源的控股股東,持有其32.41%股份。
此外,永泰能源核心管理人員、永泰集團企業相關管理層人員,自重整計劃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
為提振市場信心,永泰能源管理層已多次進行增持。11月22日,永泰能源公告稱,公司核心管理人員、永泰集團及所屬企業管理層人員已於今年10月13日至11月20日完成了第三次股票增持。
參與增持人員共計265人,增持公司股票共計1189.51萬股,佔總股份的0.0957%,成交總金額1600.69萬元。
2018年7月,永泰能源發生流動性困難,出現多筆債券違約,並觸發了公司在銀行間市場存續的其他債券交叉違約,陷入債務危機。
今年8月3日,因欠付1246萬元機電設備檢修服務及工業品貨物費用,豫煤礦機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晉中中院申請對永泰能源進行重整。
9月25日,晉中中院裁定受理永泰能源重整一案,永泰能源債務重組進入實質程序。9月28日,永泰能源股票停牌,股票簡稱改為「*ST永泰」。
財報顯示,永泰能源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157.38億元,同比增長2.97%;實現歸母淨利潤1.98億元,同比增長51.39%。
截至今日午間,永泰能源報收1.4元/股,與前一交易日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