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買房子可是人生大事,挑來挑去就是希望能買到自己可心,住著又舒服的房子。
今年的10月31日,孫女士買的期房交房了。她滿心歡喜的去收房,可是她看到房子的時候卻發現,這和當初職業顧問所介紹的不太一樣,接下來咱們去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
孫女士是在2019年3月15號籤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的是中海龍璽面積為281.2的合院產品,總共三層,地上兩層以及負一層。
孫女士說,因為買的是期房,當時置業顧問帶著她看了房子的樣板間,並向她推薦了合院地下還有一個車庫。
孫女士說,置業顧問當時除了帶她看了樣板房外,還帶她看了地下車庫的樣板間,非常的寬敞,並排停下兩臺車還有不少空間可以利用。於是,孫女士在購房時以六十萬元的價格買下了車庫。
可等到交房時,孫女士發現自家地下的雙車庫根本就不存在。
而且車位跟車庫也不在一起,位於小區的高層區,不在自己房子的合院區。孫女士覺得自己花了六十萬,應該得到的是可以並排停下兩臺車的車庫,而不是現在的一庫一位。
在孫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標註著雙方自願協商,如購買本套房屋並同時購買本項目DK1棟868號和DK1棟1068號車位使用權的,根據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買受人要求退車位的,買受人同意將本套房屋一併退回。
孫女士說,合同都是按照車位來籤訂的,而當時她也並沒有詳細核對車位編號所對應的位置和具體形式。
事後她向中海龍璽的置業顧問反映了情況,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
隨後在中海龍璽的售樓處,記者找到了當時銷售給孫女士房子的置業顧問。
12月1號下午,記者來到中海國際廣場A座,找到了長春中海地產有限公司。不過工作人員表示,能夠對接媒體的負責人不在,記者留下了聯繫電話,但截止節目播出前也沒有接到工作人員的相關反饋。
針對此事,記者諮詢了吉林熠融律師事務所的宗麗娜律師。
律師建議孫女士去搜集一些相關的證據,例如有沒有當時的和銷售顧問的錄音,或者其他的旁證、人證,能夠證明當時銷售顧問明確告知她當時樓下有可以並停兩車的車庫。在此,宗律師也提醒市民,在購買期房時,購房合同是非常基礎的法律關係證據,一定要仔細閱讀購房合同,看好各項條款約定,儘可能地將合同完善再落筆籤字。
原標題丨這60萬花的太堵心!買的是車庫還是車位?購房者不滿想退房
來源丨 城市速遞
編輯丨凱邦
審核丨李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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