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新文學中的詩歌創作,人們自然首先想到以「嘗試」著稱的開山祖胡適。胡適除去最早「嘗試」新詩創作,出版新文學史上第一部新詩集《嘗試集》外,還在各種文章中,不避「自誇」嫌疑地談及自己的詩——不足之處外,優長處也常常怕人看不明白。
一
1919年,胡適寫出一篇《談新詩》的長文。這樣的文章,不大關心詩歌創作者不易寫,而胡適身居其間,要寫得恰到好處,似乎也不容易。可是,胡適不僅寫了,還常常將自己擺進去,這就叫讀者大感興趣了。
說到「詩體大解放」的意義,胡適願意以詩例來表達。「最明顯的一例就是周作人君的《小河》長詩。這首詩是新詩中的第一首傑作,但是那樣細密的觀察,那樣曲折的理想,絕不是那舊式的詩體詞調所能表達得出的。周君的詩太長了,不便引證,我且舉我自己的一首詩作例……」說的是周作人詩的好處,例子舉得卻是自己詩,那麼,這些頗高的評價,就完全讓胡適詩作領受下來了。
胡適舉的是《應該》一詩。詩後面還有評價:「這首詩的意思神情都是舊體詩所表達不出的。別的不消說,單說『他也許愛我,——也許還愛我』這十個字的幾層意思,可是舊體詩能表得出的嗎?」這話就像是說他人的作品,並且用設問句形式來加強效果。
《談新詩》第五節,胡適談了自己對詩的看法,即:「凡是好詩,都是具體的;越偏向具體的,越有詩意詩味。」即使表達抽象的內容,胡適也認為「格外應該用具體的寫法」。說到這裡,胡適不客氣,還是「舉我的《老鴉》做一個『抽象的題目用具體的寫法』的例罷:
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在文章結尾處,他有些自嘲地說:「我們徽州俗話說人自己稱讚自己的是『戲臺裡喝彩』。我這篇談新詩裡常引我自己的詩做例,也不知犯了多少次『戲臺裡喝彩』的毛病。」胡適「明知故犯」,除去表現了「五四」一代人勇於打破傳統觀念的作為,同時也表現出在新詩創作上當仁不讓的應有自信。
二
胡適那本《嘗試集》出版後,受到熱烈追捧同時也遭到猛烈抨擊,可無論哪一面,都合力促成了詩集的暢銷。不過數月,一版銷售一空。書店將再版時,胡適受到鼓勵,寫出一篇「再版自序」。比起初版「自序」嘮嘮叨叨敘說學習寫作之艱難過程,再版自序有了「成功」的味道。對自己的作品,也格外自賞起來:「六年(按:1917年)秋天到七年底——還只是一個自由變化的詞調時期。自此以後,我的詩方才漸漸做到『新詩』的地位。《關不住了》一首是我的『新詩』成立的紀元……自此以後,《威權》、《樂觀》、《上山》、《周歲》、《一顆遭劫的星》,都極自由,極自然,可算是我自己的『新詩』進化的最高一步。」
略微熟悉胡適文藝觀的讀者大都知道,「平淡而近自然」,是他對於文藝評價的一個重要準則。這樣看來,他說自己幾首詩「極自由,極自然」,那是很高的評價了。為說明這種境界,胡適還列出了自己詩的一節來舉證:「熱極了!/更沒有一點風!/那又輕又細的馬纓花須/動也不動一動!」
經過探索,胡適認為,有時句子並非合於古人總結出的格律,可依然顯得和諧,原因是其中含有「自然的音節」,也就是「近於自然的趨勢」。為說明此,胡適又拿自己的詩作為例:
「一屋裡都是太陽光,/這時候愛情有點醉了,/他說,『我是關不住的,/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雪消了,/枯葉被春風吹跑了。」
這一方面是胡適對自己新詩觀的說明,同時亦是對辛勤耕耘成果的自賞。
等把例子舉完,胡適覺得自己又有些自誇了。儘管如此,他仍然感到自己詩作的一些好處未被人看出,有站出來自訴一番的必要:「有人說,『你這篇再版自序又犯了你們徽州人說的戲臺裡喝彩的毛病,你自己說你自己哪幾首詩好,哪幾首詩不好,未免太不謙虛了。』這話說得也有理。但我自己也有不得已的苦心。我本來想讓看戲的人自己去評判。但這四個月以來,看戲的喝的彩很有使我難為情的,我自己覺得唱工做工都不佳的地方,他們偏要大聲喝彩;我自己覺得真正『賣力氣』的地方,卻只有三四個真正會聽戲的人叫一兩聲好!……『戲臺裡喝彩』是很難為情的事;但是有時候,戲臺裡的人實在有忍不住喝彩的心境,請列位看官不要見笑。」
1922年,《嘗試集》又要出第四版了。時間流逝,胡適對自己也嚴格起來。在這一版將出時,他找了一班朋友對該集子進行刪削。當時與魯迅關係尚好,刪削事也請了魯迅。可這中間也有衝突,「例如《江上》,『魯迅』與(俞)平伯都主張刪,我因為當時印象太深了,捨不得刪去。」這捨不得刪去的詩僅四句:「雨腳渡江來,/山頭衝霧出。/雨過霧亦收,/江樓看落日。」
魯迅要刪的理由,會不會以為形式太近舊體,而胡適也許對當時景致過於留戀了。另有一首詩《禮》,魯迅也主張刪去,可胡適「因為這詩雖是發議論,卻不是抽象的發議論,所以把他保留了。」在四版自序裡,胡適講了一段動情又形象的話,來表現自己此時的心情:「我現在回頭看我這五年來的詩,很像一個纏過腳後來放大了的婦人回頭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腳鞋樣,雖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樣上總還帶著纏腳時代的血腥氣。我現在看這些少年詩人的新詩,也很像那纏過腳的婦人,眼裡看著一班天足的女孩子們跳上跳下,心裡好不妬羨!」
三
之後胡適大忙起來,教書,考證古籍,以文章參與社會活動,交友,甚至證婚……寫詩很少了,評詩當然就更談不上。可畢竟是新詩開山祖,他的詩不僅仍常常引人注目,還有人以此為題討論起來。1935年,胡適發表了一首小詩:《飛行小贊》:「看盡柳州山,/看遍桂林山水,/天上不須半日,地上五千裡。古人辛苦學神仙,/要守百千戒。/看我不修不練,也騰雲無礙。」
不久,在上海的陳子展在《申報》發表文章《略論「胡適之體」》。陳子展以為「胡先生……我還是勸你走走文學的路,再縮小一點範圍說,還是走新詩的一條路。但我不是希望你仍走《嘗試集》的那條老路,像《飛行小贊》那樣的詩,似乎可以說是一條新路。」
胡適後來知道消息,也著實有些「受寵若驚」。(胡適自語)他馬上寫出一篇《談談「胡適之體」的詩》的文章,藉機再次闡述自己關於詩的觀念。對於「胡適之體」,他發表了這樣的看法:「『胡適之體』只是我自己嘗試了二十年的一點點小玩意兒。在民國十三年,我作我的侄兒胡思永的遺詩序,曾說:他的詩,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注意意境,第三是能剪裁,第四是有組織,有格式。如果新詩中真有胡適之派,這就是胡適之的嫡派。」從胡適的詩作看,這倒真還是其詩歌特點。
當然,胡適說的這些特點,也不算低:「第一,說話要明白清楚……意旨不嫌深遠,而言語必須明白清楚。」這是胡適評價詩歌的最基本標準。在「用材料要有剪裁」一條中,胡適又引了自己的一首短詩,作為「抓住最扼要最精彩的材料,用最簡練的字句表現出來」的例證:「放也放不下,/忘也忘不了:——/剛忘了昨兒的夢,又分明看見夢裡的一笑。」
文章最後,胡適見人們不大領會他的心意,便自己站出來說:「《嘗試集》的詩,我自己最喜歡的一首是許多選新詩的人不肯選的。那一首的題目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夜』。」既然如此,我們也不妨來讀讀胡適自以為最喜歡的小詩:「老槐樹的影子,/在月光的地上微晃;/棗樹上還有幾個幹葉,時時做出一種沒氣力的聲響。西山的秋色幾回招我,不幸被我的病拖住了。那幽豔的秋天早已過去了。」
為何胡適這麼看重此詩呢?因為「這詩的意境頗近於我自己欣慕的平實淡遠的意境。」
徵引此詩,說這一番話,在今天看來,胡適似乎有些無奈。原因——人們並不見得領會自己在新詩創作的苦心,自己的努力方向,故不得不自己出面,冒著被人譏為「戲臺裡喝彩」的尷尬,不厭其煩對自己作品指指點點。這樣的結果,也就有了我們可以在胡適的文字中,鉤沉到如此多他自談自贊其詩作內容的機會。
穆易
來源:人民政協報
責任編輯: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