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請假公司不批,員工自行休假算曠工嗎?

2020-12-11 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

案例:孫武系北京大明公司員工,2016年3月8日孫武有事打電話跟公司請假,公司沒有批,然後孫武就不去上班了,3月14日,公司以其無故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孫武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一、用工單位是否可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戶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基於以上法條分析得知,曠工並非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且通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都未有與曠工相關的條文規定和表述。實際上勞動法律中對於曠工幾天,可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所以單位制度中約定曠工一天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想以曠工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之一,必須以合法程序在企業內部勞動規章中加以規定。根據《勞動法》第四條、《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四款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作以下提示:

1.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2.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3.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4.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而在本案中,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犯有以下錯誤的或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可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由於乙方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在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期間一年累計曠工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或連續曠工兩個工作日」的曠工處罰規定並公示了的。因此,北京大明公司可以曠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請假未經批准,算曠工嗎?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孫武是否履行了請假手續。仲裁階段,孫武提交請假錄音,內容為:「孫武:我想請個長假…王某偉:你明天最起碼得去趟單位得把這東西交給他一下啊,他接不接的先得讓他了解一下這事是不是…孫武:嗯,明天再說吧王工」。

一般情形下,請假未批准缺勤屬於曠工,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但勞動者缺勤是因為不可抗力、見義勇為、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應當除外。勞動者請事假,是因為個人私事而請假,沒有特別的情由,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准。而孫武提供的錄音中,明顯可以聽出孫武沒有正當理由請假,且用工單位並未批准,他就直接沒有去上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孫武的行為屬於無故曠工,公司與孫武解除勞動關係屬於合法解除,公司無需支付孫武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

本案經北京高院審查認為,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孫武以有事需要處理為由,向公司請假,應當按照單位的要求辦理請假手續,而其未辦理請求手續,不再上班,違反了公司對員工的正常管理制度,公司解除與孫武的勞動關係,符合雙方認可的勞動合同中8.7(9)的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孫武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沒有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相關焦點

  • 員工電話請假公司不批,自行休假算曠工嗎?
    雲曉虎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您好!領導,我有點事想請假」曉虎說道,「電話請假不行」領導回復。在沒有得到領導的批准後,雲曉虎好幾天都沒有去公司上班,公司一氣之下便將雲曉虎辭退!雲曉虎當然不服,認為公司的行為屬於違法辭退,進而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了雙倍賠償金!為證明請求,雲曉虎提供了錄音為證,錄音中的對話是這樣的:「公司不讓我去上班,是要辭退我嗎?」
  • 電話請假未獲批准,自行休假算曠工
    電話請假未獲批准,自行休假算曠工 2020-12-15 16: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員工請假領導不批,算曠工嗎?
    最近身邊一朋友身上發生一起勞動爭議,原因也比較簡單,因為家裡有事就向領導請假,因為剛好趕上部門工作緊張,部門領導就不同意請假,朋友一氣之下將請假申請放在公司後就自行休假了,在家期間收到了公司要求上班的通知書,也沒在意。
  • 員工不按規定走請假流程,公司如何處理?能算曠工辭退嗎?
    人在職場漂,請假也是家常便飯。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因為一些個人、家庭或身體原因請過假。對HR來說,請假事小,但總有一些員工不遵守規章制度,該走的流程不走,該交的假條不交。因此,員工請假一直以來也是讓HR頭疼的問題。
  • 員工感冒發燒請假未經批准,領導:按曠工計算
    碰到實在撐不了的情況,也會向領導請一個病假。生病也是人之常情,通常也不會遇到不批病假的情況。而在大部分的《員工手冊》中,沒有未詳細說明請病假的流程,因為病假大多時候帶有偶發性,可預見性低,公司自然而然的就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了。
  • 員工編個理由請事假,單位發現後認定為曠工是否合法?
    員工以「家裡有急事」請事假,單位批准請假後發現員工的請假理由是編的,能認定為曠工嗎? 職工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勞動者須離開工作崗位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用人單位。
  • 過年回家請假難?直接曠工?
    往往到了這個時候請假會比之前難上好幾個臺階除了這段時間請假人數的增多工廠自身也有生產計劃和規章制度在工廠,每個人的崗位劃分都清晰明了一條流水線如果失去兩三人就無法生產了這個損失是所有人都無法承受的同志們作為員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是沒錯的,但前提是遵守體制內的規章制度,不能想一出是一出直接曠工是最不可取的現在請假確實比其他時間段難
  • 公司規定:請假必須提前15天申請,否則不予批准!員工絕望辭職!
    作為職場人來說,請假是在所難免的。臨時有事需要請假;生病了需要請假;紅白喜事需要請假;可以說,誰也不敢保證從來不請假。而有的公司為了防止員工經常請假,竟然制定這樣的規定。年底了,小白單位放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2月15日正式放假。
  • 下屬請假未說明緣由,領導拒絕批假,網友:愛批不批,不批就辭
    職場上請假是常有的事情,公司規定請假必須有一個事由,這也可以理解,但有時候員工不想把自己的隱私公布於眾時,領導是不是應該體諒準假,而不應該刻板地按照規定,如果不說出合理的理由,就不給批假。
  • 春節在家工作算加班嗎?買不到返程車票算曠工嗎?答案來了!
    在現實中,有的用人單位為防止員工跳槽,會扣下員工的加班費或工資的一部分到年底再發,這種情況屬於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要求補齊所欠工資,也可以以未足額發放工資為由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按實際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春節期間,在家工作算加班嗎?
  • 員工曠工多日未回公司上班,公司電話溝通無果後辭退,違法嗎
    其中,某公司《員工手冊》第二章第6條「考勤管理」中第(6)項規定,員工連續曠工3日以上或年曠工累計5日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2019年4月19日後向某未再回某公司工作。至於原因,向某稱某公司廠長當天當場沒收工具直接將其辭退。
  • 90後請假,領導不批,90後辭職報告貼門上走人,背後原因很扎心!
    某公司的90後新員工,請假未被領導批准,擅自離崗2天,回頭後被領導臭罵,並以曠工為由扣工資600元。90後不服處罰,不聽直接上司的規勸,直接寫了辭職報告,貼在公司大門上,揚長而去。1所謂曠工,指的是無故不上班,別人請假,上司為什麼不批,究竟是利用職權故意打壓手下,還是該員工無可替代,他請假後會導致公司癱瘓?如果他不以將離職單張貼公示,會不會繼續被套路,又說沒收到離職單,再打幾個曠工,說別人自動離職?
  • 員工入職前已經結婚,入職後要求休婚假,單位可以不批嗎?
    2019年3月1日,孫某入職某公司,其在應聘登記表的婚姻狀況中填寫為:已婚。 2019年5月16日、22日,孫某向公司兩次申請15天婚假,公司均未批准,並回復:加入公司前已婚,不批婚假。
  • 父親病危請假,公司不批並辭退員工,如今工作跟父親都沒了
    周先生又說幾天前,家裡人告訴周先生說父親病情惡化,大概也剩不了幾天了,是想讓周先生趕緊回家來見父親最後一面。周先生得知這個消息之後,立馬向公司請了假,但是領導卻很快的回覆周先生說,現在公司的人力非常的不足,根本就不可以請假。
  • 員工曠工遭辭退僱車到倉庫「拉貨」 被刑事拘留
    員工曠工遭辭退僱車到倉庫「拉貨」 被刑事拘留 2014-06-18 10:19:32,因多次請假曠工被公司辭退,憑著對公司環境和業務的熟悉,廖某竟然租了一輛車拿著放行條兩次混入公司倉庫,拉走公司的一批貨,近日南頭公安分局破獲一宗盜竊案,繳獲被盜廚衛電器一批。
  • 解僱曠工員工,公司該如何規避風險?真實案例告訴你!
    筆者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事情,員工在公司業績一般,而且還經常不守規矩,經常遲到、曠工。這些行為公司置之不理的話,又會影響到其他員工,可當你處理不當的時候,也會對公司造成一定的風險。舉一個我以前公司的一個真實案例,來分析一下遇到此類情況,公司該如何規避風險。小王是我們原公司客服部的一名主管,平時業績平平,由於她在家和丈夫關係不和,所以兩人經常吵架。可能是因為心情不好吧,她不但把情緒帶到了公司,還經常由於各種原因缺勤,有時連請假手續都不辦理。
  • 單位能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係嗎?
    用人單位能否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以及曠工幾天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都成為單位用工過程中較為關注的問題。 一、 如何認定是否構成曠工? 通俗來講,曠工是指職工在正常工作日,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未經公司批准,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勤。
  • 員工父親病逝沒走標準請假流程遭解聘,公司這麼說
    員工直系親屬突發重病去世,緊急情況下沒走正規請假流程,隨即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法理偏向何方?父親病重去世,竟讓張娜丟了工作。她原本是國融證券員工,去年11月,在她休假一個月料理完後事回到工作崗位後,補交的休假申請卻沒被審批通過,反而接到了解除合同通知書。
  • 員工請病假去旅遊被公司開除!法院判決:合法!
    充值方法只有請假日常請假很普遍事假不外乎親戚朋友結婚病假就是各種不舒服了一般情況下請假公司都會準許特別是請病假還享有帶薪休假請病假的員工被辭退?法院審理支持公司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國慶結束意味著2021年的所有假期宣告完結。
  • 員工請事假卻出國遊玩被解僱,法院又判公司賠錢了!(二審判決)|勞動...
    依據《員工手冊》的規定,請假原因經審查不屬實的視為曠工。9月21日、9月23日至28日應按照曠工七天處理。依據公司《員工手冊》曠工及處罰的規定,月度累計曠工3天及以上,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沒有任何經濟補償。」2019年11月20日,嚴致中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