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四年級下冊第三單元本單元《運算定律》是小學階段對加法和乘法的運算定律第一次進行系統地學習,並且將減法中「連減的性質」與除法中的「連除性質」也滲透穿插在內。本單元分為兩個小節,第一小節是加法運算定律及其應用,其中包括連減中的簡便計算;第二小節是乘法運算定律及其應用,其中包括算法的合理選擇與靈活應用。本單元之所以這樣集中地對運算定律和性質進行整體性的學習,也是便於學生感悟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繫與區別,有利於學生通過系統學習,對四則運算中的相關運算定律和性質有一個比較完整的認識,有利於學生構建總之,運算的正確、靈活、合理和簡潔是運算能力的主要特徵。
本單元學生易在以下知識點上犯錯。
一、加法交換律和乘法交換律沒有真正理解。
如填空:下面算式分別運用了什麼運算定律。24+42+76+58=(24+76)+(42+58),運用了加法(結合律)。
如選擇:4×31×25=31×(4×25)運用了(A)A.乘法結合律B.律法交換律C乘法交換律和乘法結合律。
分析:第一個同學只看到有小括號就以為是加法結合律,沒有看到76和42的位置也交換了。第二個同學錯在只考慮4和25相乘可以湊成整十數,看到有小括號就想到乘法結合律,忽略了4和31的位置交換了。
糾正:24+42+76+58=(24+76)+(42+58),運用了加法(結合律和交換律)。
4×31×25=31×(4×25)運用了(C)
A.乘法結合律B.律法交換律C乘法交換律和乘法結合律。
避錯方法:解決這種類型的題目不僅要看到小括號,還要注意觀察數字的位置有沒有改變。在運用運算定律簡便時,交換律和結合律經常一起使用的。
二、混淆乘法分配律和乘法結合律。
如:25×32=25×(4×8)=25×4+25×8=300
分析:該同學知道把32分成4乘8,但是還是對乘法分配律理解不夠透徹,把4×8當作了4+8來計算。三個數連乘,只能用乘法交換律或乘法結合律計算,不能用乘法分配律。乘法分配律是a×(b+c)=ab+ac。
糾正:25×32=25×(4×8)=25×4×8=800
避錯方法:在使用運算定律進行簡便計算時,一定要觀察算式的結構和特點,牢記運算定律的公式,不能盲目運用運算定律計算。在理解各運算定律含義的基礎上,進行運算定律間的聯繫、對比、辨析,明確運算定律間的相同點不同點,為建模並應用定律解決實際問題提供了可能。
三、為了簡便而湊整,從而忽視了算式的運算順序。
如:800÷8×25=800÷(8×25)=800÷200=4
分析:該同學看到乘號前面是8,後面是25,就盲目湊整,把這道題目的運算順序改變了,導致計算錯誤。這道題目不是一個數連續除以兩個不為0的數,不可以改寫除以兩個數積的形式,要按照四則運算從左往右的運算順序來計算。
糾正:800÷8×25=100×25=2500
避錯方法:當一道題目裡乘除法都有時,我們要看清是否具備簡便計算的條件,能否運用我們學過的運算定律。如果不具備,就只能按照從左往右的順序進行計算。
總之,在實施運算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要力求做到根據運算定律和性質,善於分析運算條件,探究運算方向,選擇運算方法,設計運算程序,使運算符合算理,合理簡潔,使學生從眾多的解法中比較反思、分析出解法的優劣,最終能夠選擇合理簡潔的運算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