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不動產證新規?抵押中房產不用解押可直接過戶

2021-01-07 房產超市網

[導讀]2021年,房屋買賣新規來了! 抵押中房產不用解押可直接過戶 按照之前規定銀行抵押中房產必須繳清全款、解押之後才能過戶。2021年民法典新規規定在押房產

  2021年,房屋買賣新規來了!

  抵押中房產不用解押可直接過戶

  按照之前規定銀行抵押中房產必須繳清全款、解押之後才能過戶。2021年民法典新規規定在押房產可直接交易並過戶,不需要繳清全款或提前徵得銀行同意,但需要注意的是銀行依然具有這套房子的抵押權。如果過戶後不及時償還銀行貸款銀行依然有權申請處置這套房屋。

  中介費不能省

  根據新規規定,如果是用了中介服務並獲得了交易資源,如果逃單的話,中介有權起訴。

  無權處分合同有效

  新規規定因房屋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從而導致房屋無法過戶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當然,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無權處分是指賣方不是房屋所有人或授權人,不要與法拍房搞混了。

  除了買賣房子新政策對於房屋產權、租房等,也都有了新的規定!

  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1、 新增房屋「居住權」

  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

  居住權是獨立於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外、新增的第三種屬性。可以理解為單純給居住人設置的1個物權類型。帶有居住權的房子原則上無償設立、不能出租,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2、住宅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費用待定

  根據2021年新規,住宅70年產權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不需要手動提出申請。這解決了很多人擔心產權到期之後的問題。

  但需要說明的是,續期費用目前尚沒有明細出臺。其次,商辦40年產權到期後是否可續期,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所以,購買商辦一定要注意土地剩餘年限。


2021年,房屋買賣新規來了!抵押中房產不用解押

  2021年租房新規

  1、 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

  根據民法典規定,任何物權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自動失效。相對來說,住宅租賃超過20年的很少,但有些開發商將人防車位一次性40年租賃給業主這種方式就是違規的。要清楚這一點,不要交了40年費用,後面20年卻自動失效。

  2、 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

  廚房、陽臺、儲藏室、衛生間這些,都屬於非居住空間,即便改造後也不得用於出租,否則可以罰款。

  此外,自建、違建等空間也不得用於出租。比如頂樓露臺改造後變成房屋、房屋加蓋、廠房、臨時建築、過道等,都不得對外出租,否則面臨罰款。

  3、 不能單方面提高租金,不能驅趕承租人

  以往隨著租賃市場的好壞,房東隨意增減房租。但新規下,房東不得再單方面提高租金,必須得到承租人的認可。

  其次,即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走,房東也不得採用驅趕的方式,但租客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2021年,房屋買賣新規來了!抵押中房產不用解押

  4、 租客不能擅自改造、裝修房屋,除非徵得房東同意

  5、 房屋所有權變更,不影響租賃協議持續

  這個也容易理解。假設房屋在租賃存續期間發生了產權變更,租客依然可按照協議繼續居住。

  6、 房東不得隨意進入租客房間

  7、 不符合消防、建築、裝修標準的房子,不得出租

  這點尤其要注意,尤其是不符合消防要求。很多小產權房、老式商住樓、缺乏物業管理的小區,消防上往往是存在問題的,這樣的房子禁止對外出租。當然,沒發生事情還好,如果發生事情或租客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那房東是會面臨罰款的。

  8、 承租人有優先繼續承租、優先購買房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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