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1月28日 19:03:23 中財網 |
證券代碼:600258 證券簡稱:
首旅酒店編號:臨2016-007
北京
首旅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
首旅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首旅酒店」或「公司」)已向中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申報了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
件並已被中國證監會受理。為規範同業競爭,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
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
諾及履行》(以下簡稱「《監管指引》」)相關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北京首都旅
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首旅集團」)出具如下說明和承諾:
截至2015年9月30日,除
首旅酒店外,首旅集團仍擁有一定數量的酒店
物業和酒店管理公司,目前尚未注入
首旅酒店,主要分為以下情況:
1、部分酒店物業,如北京飯店、貴賓樓飯店,雖然由首旅集團擁有,且
由首旅集團管理,但前述物業由於飯店位置與性質特殊,無法交由
首旅酒店管
理。
2、部分酒店物業,首旅集團為物業產權所有方,相關物業已交由獨立或
合資酒店管理公司管理,首旅集團並不運營或管理前述物業。
3、部分酒店物業,如北京亮馬河大廈有限公司由首旅集團與合資方各持
50%酒店產權,並由首旅集團與合資方共同管理。
4、部分酒店物業,如北京諾金酒店由首旅置業全資持有,酒店管理公司
(北京諾金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亦由首旅置業全資持有,但酒店及管理公
司均虧損。
5、首旅集團仍持有的酒店管理公司,總體經營情況不佳,目前無法注入
首旅酒店。且其是否注入
首旅酒店,需要取得該酒店管理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首旅集團旗下未由
首旅酒店管理的單體酒店名稱及原因
酒店名稱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未由
首旅酒店管理原因
情況1:
北京市北京飯店
首旅集團
100%
飯店位置和性質特殊
北京貴賓樓飯店有限公
司
北京市北京
飯店
60%
飯店位置和性質特殊且需要獲得
其他股東同意
情況2:
北京和平賓館有限公司
首旅置業
100%
由獨立第三方管理公司雅高在管
理,協議尚未到期(到期日為
2025年12月31日)
北京新僑飯店有限公司
首旅置業
100%
由獨立第三方管理公司雅高在管
理,協議尚未到期(到期日為
2016年7月31日)
北京首旅置業集團有限
公司新源裡商務酒店
首旅置業
100%
由第三方管理公司譚閣美(首旅
置業合資)在管理,協議尚未到
期(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1
日)
北京市上園飯店
首旅集團
100%
已改為培訓中心
北京市長富宮中心有限
責任公司
首旅集團
74.07%
由獨立第三方管理公司新大谷在
管理,協議尚未到期(到期日為
2020年3月31日)
北京頤和園賓館有限公
司
恆彩發展有
限公司
60%
由獨立第三方管理公司安縵在管
理,協議尚未到期(到期日為
2018年12月31日)
海南三亞國賓館有限責
任公司
首旅集團
51%
由獨立第三方管理公司悅榕莊管
理,協議尚未到期(到期日為
2023年4月20日)
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
首旅集團
40.64%
由第三方管理公司凱燕(首旅置
業合資)在管理,協議尚未到期
(到期日為2022年5月30日)
北京新世紀飯店有限公
司
首旅集團
40%
由第三方管理公司首旅日航(首
旅置業合資)在管理,協議尚未
到期(到期日為2016年12月31
日)
北京市長城飯店公司
首旅集團
10%
由獨立第三方管理公司喜來登在
管理,協議尚未到期(到期日為
2017年3月31日)
情況3:
北京亮馬河大廈有限公
司
首旅集團
50%
首旅酒店管理或注入需要其他股
東同意(合資到期日為2020 年
10月6日)
情況4:
酒店名稱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未由
首旅酒店管理原因
北京諾金酒店
首旅置業
100%
由北京諾金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
司(首旅置業全資子公司)管理,
虧損
情況5:首旅集團旗下未由
首旅酒店管理的酒店管理公司名稱及原因
酒店管理
公司名稱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2015年9月底
管理酒店家
數(籤約數)
未進入
首旅酒店原因
北京
金長城酒店管
理公司
首旅集團
100%
2
盈利水平未符合本次承
諾標準
北京諾金酒店管理
有限責任公司
首旅置業
100%
1
虧損且未符合本次承諾
標準
北京首旅日航國際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首旅置業
50%
10
注入
首旅酒店需要其他
股東同意且未符合本次
承諾標準
北京凱燕國際飯店
管理有限公司
首旅置業
50%
28
注入
首旅酒店需要其他
股東同意且未符合本次
承諾標準
北京譚閣美飯店管
理有限公司
首旅置業
50%
7
虧損且未符合本次承諾
標準
安麓(北京)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
首旅集團
40%
9
虧損且未符合本次承諾
標準
首旅集團就避免同業競爭問題向
首旅酒店承諾並出具承諾函:
1、在本公司下轄範圍內,各飯店的客源都是自願的,本公司不硬性分配
客源。
2、當本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下同)與上市公司之間存
在有競爭性同類業務,由此在市場份額、商業機會及資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對上
市公司帶來不公平的影響時,本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自願放棄同上市公司的業
務競爭。
3、本公司將優先推動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展;在可能與上市公司存在競爭
的業務領域中出現新的發展機會時,給予上市公司優先發展權。
4、對於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酒店管理公司與單體酒店,首旅集團承諾:
(1)對於已交由獨立或合資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單體酒店(不包括北京
市北京飯店、北京貴賓樓飯店有限公司、已改為培訓中心的北京市上園飯店),
本公司將依照原有管理合同的相關規定,妥善解決原有合同的權利義務,在管
理合同結束後6個月之內,本公司將向各酒店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提議將單體
酒店交由
首旅酒店管理,並投贊成票,但對本公司持股比例低於50%的酒店公
司表決結果將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若上市公司擬放棄管理權力需提交上市公
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對於北京亮馬河大廈有限公司,由首旅集團與合資方各持50%酒店
產權,並由首旅集團與合資方共同管理。合資期滿後,本公司將向其董事會或
股東會提議將北京亮馬河大廈有限公司交由
首旅酒店管理,並投贊成票,但表
決結果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3)對於首旅集團仍持有的酒店物業或酒店管理公司(不包括已交由獨
立或合資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單體酒店及北京市北京飯店、北京貴賓樓飯店有
限公司和已改為培訓中心的北京市上園飯店),將在其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
潤超過1000萬元且淨資產收益率超過10%,首旅集團將在酒店物業或酒店管
理公司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後6個月之內,將酒店物業或酒店管理公司股權轉讓
給
首旅酒店或其他第三方。
特此公告。
北京
首旅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1月29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