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河機場40名乘客列入民航「黑名單」,隨身攜帶違禁品成「被拉黑」首因
楚天都市報8月5日訊(記者 劉利鵬 通訊員 陳博威 熊欣 喻菡 實習生 謝芳)日前國家民航局在官網上,對今年第7期「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進行了公示。其中因在武漢天河機場及機上實施不文明行為,而被機場公安機關依法處罰的40人,被民航局列入黑名單將被限制乘機,期限為一年。
老煙槍攜火種闖安檢成最常見處罰原因
這40人中,有31人是因為「隨身攜帶或託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託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原因,被列入名單之中。
「這種行為,確實在我們的日常巡邏和執法中見到不少,每個月都會接到好幾起。」機場公安局航站區派出所民警龔代璇子說,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老煙槍為了吸菸而懷著僥倖心理帶火機、火柴闖安檢,襪子內、鞋子內是藏匿的重災區。
列入處罰名單的秦先生,5月11日到達武漢天河機場,準備乘坐航班前往溫州。雖然才27歲,菸癮卻不小,為了方便吸菸,他將打火機藏匿到右腳的鞋子內,意圖矇混過關。誰知安檢人員依舊將其查出,並報警處理。機場公安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有的吸菸人士,甚至將煙吸上了飛機,同樣因此受到了處理。武漢人陸先生,5月17日乘坐飛機從烏魯木齊飛回武漢。在機上他覺得無聊,掏出了電子菸,旁若無人地吞雲吐霧起來。空乘人員在巡視中,發現一個座位上空煙霧陣陣,走近一看才發現是陸先生在抽菸,當即將電子菸沒收,並向武漢機場警方報警。飛機到達武漢機場後,民警將陸先生帶到警務室詢問,得知其不知道電子菸不讓在機上抽,但依據相關規定,民警還是對其行為進行了處罰。
「雖然電子菸不需要明火,但同樣會產生煙霧和有害物質,除了危害機上人員健康外也容易引發危險情況。」民警介紹,飛機上嚴禁吸菸(含電子香菸)的內容,已經在《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關於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等文件規章中明確提出,中國民航局2006年還曾專門發布《關於在飛機上禁用「如煙」霧化電子菸的諮詢通告》,因此實施此種行為,也屬於要被列入「黑名單」行為的一種。
使用假冒偽造證件的也被列入限制名單
除此之外,使用假冒證件,也是被列入「黑名單」的重要原因之一。
5月10日,機場公安局航站區派出所接到天河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一名女性旅客疑似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件。
原來這名使用假身份證的女子姓王,本準備和朋友一起,乘坐航班前往雲南麗江旅遊。在過安檢時,工作人員發覺王某的身份證製作粗糙,懷疑其使用假身份證。
經民警調查,王某交代,幾年前因為要上班,想把年齡改小一點,因此找人製作了一張假身份證,將其出生年份從1980年改為1990年,姓名和身份證號也是假的。此次去麗江旅遊,機票是用真實身份證購買的,真實身份證也帶在身邊,但過安檢時,無意間錯將假身份證拿出來了。
機上鬥毆,則更是危害民航安全的行為。該期名單中,武漢天河機場警方上報了兩起共4人的因鬥毆而受處罰的案件,該4人都被列入了名單之中。
列入「黑名單」將被限制乘機一年
去年5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民航局等八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開始實行,旅客在機場或航空器內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隨身攜帶或託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等九類行為,並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將被採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限制期限為一年。
而據介紹,因在機場內實施違法行為而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會由公安機關將名單錄入到民航安保事件信息管理系統,民航局將根據該系統中信息,依照意見中劃定的範圍,按照規定程序將相關違法違規人員納入限制乘機名單。目前,自實施該規定以來,武漢天河機場已有300餘名旅客,被列入到該黑名單之中。
「其實我們的不少服務工作都能便利旅客朋友。」機場公安局航站區派出所所長張禹說,如旅客乘飛機時證件丟失、過期的,可以到天河機場T3航站樓四樓公安辦證窗口,免費辦理《臨時乘機證明》,而不用偽造、假冒使用身份證件;在機場安檢區內的35號登機口附近也有相應的吸菸區域、在到達口外有免費取用的火機,都能方便乘客;同時,機場公安機關在機場航站區內部24小時提供服務,旅客朋友遇有矛盾或者解決不了的困難,可及時求助公安機關,切勿違反法律法規,以免給自己旅行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