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在中國,它類似於種養大戶的升級版。通常定義為: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那麼家庭農場這種經營模式的優勢有哪些呢?
一是以家庭成員來構成經營生產人員,避免了僱用工人難管理、人工費用高、僱工出工不出力等問題。
二是農戶到農場的轉變,所經營的項目更專業。也就是從「農民靠地吃飯」到「專業從事農業發展事業」的轉變。可以開辦電商,註冊商標品牌、專利,把自己農場產的草雞蛋、蘋果經營成「老李蟲草蛋」、「老張富硒蘋果」。
三是家庭農場的經營成果具有傳承性。以家庭成員為核心去經營,經營規模有限,在目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家庭承包的土地具有延續性。所以父輩積累的經營成果,可以傳承到子輩,甚至是孫輩。就像日本出現的百年老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