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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5月10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近年來,一些有一定資金並有意出國定居的人選擇投資移民。李先生為讓兒子到美國去上學,在2010年8月,花50萬美元,委託北京亨瑞同照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辦理移民等相關業務。但是至今,一家人仍未移民成功。
李先生將中介公司告上法庭,今年4月,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李先生要求對方退還投資款、服務費及相關損失712萬多元人民幣。昨天(9日)下午,記者了解到,此案近期將第三次開庭,而有關美國投資移民糾紛產生的根源再次引起媒體廣泛關注,投資移民過程中到底有哪些陷阱需要防範?
李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在2010年8月對投資移民產生興趣的。「當時我在一個五星級酒店接待朋友時,他們在做推廣會,出於好奇,我就看一下。他給我發邀請說辦理美國移民,我說可靠不可靠?他說沒有問題,我們公司是全國最大的移民公司,在全球各地有好幾十家分公司,因為考慮孩子到美國上大學上中學,就跟他們籤了協議。」
李先生當時表示不放心,中介公司用宣傳冊和承諾書打消了他的顧慮。「他們給我出了一個宣傳冊,說你籤約後,資金到位後,8到12個月給你辦成,還是有點不放心,他給我出了一個擔保函。」
協議約定,由李先生出資50萬美金投資款及5萬元服務費,委託中介公司及境外合作方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申請。幫他申請的項目,只需在美國的目標就業區投資50萬美金,解決10個就業崗位即能獲得綠卡。擔保書承諾,移民申請未獲批或未獲得綠卡,中介公司將負責退還50萬美金。2013年5月,李先生被告知投資的項目出現問題,讓他轉投第二個項目「鳳凰商貿城」,並再次出具承諾書,12個月內,讓他獲得有條件綠卡,在他成功登陸後的第21個月,再協助申請永久綠卡。如果李先生未能獲得綠卡,中介公司負責退還全額投資款及服務費。可是至今沒有任何進展,而李先生的兒子已經過了21歲可以隨同父母移民的年齡,需要單獨移民。
李先生說:「當時不到16歲,現在已經21歲,上大學了。 2010年籤的合同,再有兩個月六年,也沒辦下來,辦不下來不要緊,按照合同你給我退錢啊,還在騙,不斷地騙。拖延,不掏任何利息白使用你的資金。」
據了解,庭審時,被告中介公司律師表示,目前並沒有證據證明李先生不能獲得臨時綠卡,且不能證明李先生所投資的項目失敗,所以李先生不能據此要求中介公司退還相應款項。
律師封躍平提示,國內的移民中介幾乎都存在誇大宣傳、言過其實的狀況,宣稱自己的公司是「中國第一大、也是全球第一大移民公司」。這是消費者要警惕的第一個陷阱。
封躍平表示,很多中介都稱自己為集團公司,但按照現有法律,是沒有集團公司這個概念的。
陷阱二是過度包裝項目。據封躍平介紹,這類項目一般都會強調資金結構有政府資金、銀行資金、投資人資金,以及EB-5資金。其實,EB-5資金慢慢變成了行業主流,也就是整個項目最後是通過EB-5的資金來進行運作的,對於投資人來講,風險特別大。
陷阱三是履行中介義務不盡責,也就是沒有把不利於當事人的信息進行全部公布,這又是一個陷阱。
據央視報導,過去四年,美國EB-5投資移民申請出現井噴之勢,85%的申請來自中國,很多投資人將所有的事項全權交由中介公司,其中風險不能避免。一些中介公司編造先辦綠卡,再進行投資的謊言,利用虛假的英文投資報告欺騙投資者,而實際上投資者的申請早已被美國移民局拒絕,而在美國本土,一些EB-5投資項目因涉嫌欺詐被調查。律師建議,投資人要選擇負責任的移民中介公司,更要重視對投資項目的實際審查。
律師晏豔建議,應該儘快完善移民中介的相關法律規定。建立相關的移民中介服務細則規範,建立出入境代理人考試和培訓制度。目前,相關服務的中介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應有一個準入門檻的統一考試,按照國際標準建立出入境中介機構全國統一的服務標準。
律師還建議建立相關中介公司的誠信懲戒平臺。在公開處理一些客戶投訴、起訴,還有主管機關對這些機構的處罰時,更好地幫助客戶去了解和篩選合格的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