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倒黴起來喝水都能塞牙。這句話用在雪花啤酒身上再合適不過了。近日,雪花啤酒因區域竄貨問題鬧得沸沸揚揚《突發,雪花啤酒被查封!?》,沒想到半個月後有媒體爆出新問題,且非常嚴重還傷了人。不過話說回來,勇闖天涯,怎麼會毫髮無損呢?
無端爆炸,導致血管被炸斷?
這起爆炸傷人事件發生在河北。據徐州都市晨報報導,消費者陳某在一家建築公司食堂工作經常購買啤酒。此前,曾多次從雪花啤酒豐縣代理商那購買過啤酒。6月14日,他又購買了一批啤酒。據其介紹,買的是紙箱包裝的成瓶啤酒,要放進食堂的保鮮櫃內儲存。「那天晚上8點半左右,我搬了兩箱啤酒到倉庫,拆開紙箱,把一瓶瓶啤酒送進保鮮櫃。大約擺了20瓶後,拿起一瓶時,啤酒瓶突然爆炸。」
倉庫內的監控拍到了啤酒瓶爆炸的瞬間:陳先生彎腰拿啤酒時,啤酒瓶突然爆炸,啤酒瓶蓋和炸開的上半部分玻璃碎片炸傷了陳先生的右手。
陳先生介紹,當時他的右手小拇指根部被炸得鮮血直流,他趕緊去了附近的衛生室,醫生檢查後懷疑其右手小拇指神經和血管被炸斷,建議他去大醫院醫治。隨後陳先生又去了豐縣人民醫院,醫生檢查說是血管被炸斷,縫了數針。
廠家積極善後處理,卻無法協商一致
據陳某反饋,受傷後右手小拇指至今麻木,醫生說恢復需要很長時間。為此,陳某找到了雪花啤酒豐縣總代理寇先生,要求給予賠償。他們說賠償我14天的工資,千餘元,我不同意。我要求去做傷殘鑑定,他們既不同意出錢也不同意派人一同前往,到現在問題都沒有解決。
雪花啤酒豐縣代理商寇某表示,陳先生的確是購買了雪花啤酒,啤酒瓶爆炸是事實。事情發生後,寇先生墊付了部分醫藥費,並表示陳先生當時未支付的3000多元啤酒貨款可以用於治療。陳先生向廠家提出了數萬元的賠償要求,廠家讓寇先生帶著陳先生去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右手小手指的血管和神經完好。廠家告訴陳先生,可以做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給予賠償。但陳先生提出,廠家墊付鑑定費並且派人一同前往。
一年一次的起爆,是人為還是質量問題?
在這起因雪花啤酒爆炸事件發生之前,去年的7月份在山西發生一起爆炸事件,導致消費者左眼受傷。據消費者賀某反饋,她是去這個拿啤酒的時候,剛碰到啤酒瓶就聽到「砰」的一聲,突然之間瓶子炸裂,當時把自己嚇得不輕,而且瓶子也把她給打蒙了。致使賀某上眼瞼有大約三釐米的不規則裂傷口,眼瞼淤青,腫脹,結膜充血。
事發現場,賀某兒子小李表示因為夏天的高溫也正常,如果是自然的情況下高溫正常,但是雪花啤酒所放的地方非常涼快,所在的位置沒有受到太陽直射,這裡擺著一颱風扇用來降溫,啤酒瓶旁邊還放著一筐飲品,為什麼別的不炸裂?
從現場的玻璃碎片中我們發現瓶子生產日期是2015年,上網查閱了資料,國家質檢總局早在1996年就出臺了,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要求啤酒生產企業採用帶有篦子的酒瓶,且建議使用期限為兩年,由於標準中提到建議使用兩年並非強制標準,因此市面上流通著很多超期使用的啤酒瓶。
而炸到賀阿姨的這個瓶子便屬於超期酒瓶,對此小李說這得問問經銷商了,於是他聯繫了他雪花啤酒的經銷商,但經銷商說自己無法鑑定,始終沒有給到任何解釋。之後雪花啤酒的負責人,將住院押金都交了,今後的費用都是他們承擔,讓賀阿姨先看病,而其他的事情則有保險公司,並且專業人士進行鑑定。在購買啤酒時,一定不要買劃痕較多,時間超期的啤酒。
在這裡要提醒大家:
1,在購買啤酒時應選擇外觀較新的「B」字瓶;2,對表面有擦傷、磨損的啤酒瓶要特別注意,謹慎使用;3,啤酒的儲存溫度以5℃~25℃為宜,同時要注意避光保存,不能將啤酒放入冷凍室進行快速降溫,且冷藏溫度切忌太低;4,開啟酒瓶時,要正確使用啟瓶器,將瓶子放正、遠離面部、避開人群,切忌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錯誤的方法開啟酒瓶。
啤酒爆炸廠家不作為?
近年來,關於啤酒瓶爆炸的新聞不少見:「啤酒瓶突然爆炸,割斷了腳筋,法院判廠家全責賠償」、「啤酒瓶突然爆炸,男子被玻璃碎片割斷腳筋致殘」……針對這種情況,從工商部門了解到,有關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為兩年的規定,國家僅是建議,並沒有強制性要求。但啤酒瓶「超期服役」,仍會存在爆炸、破裂等安全隱患。
納食認為,使用超期的啤酒瓶就是在為自己品牌埋雷!雪花啤酒一年出現一次爆炸事件為何還不從市場上召回超期啤酒瓶產品,這是在對自己品牌形象的損害。通過納食輿情監測系統發現,近一個月的時間裡,雪花啤酒的負面聲音每天都在發生,甚至一天出現30起。
圖源:納食輿情監測系統
如果用新產品替代經銷商手中的超期包裝產品,廠家集中處理,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局面,當然,啤酒爆炸事件不知雪花一家,這幾年樂堡啤酒、燕京啤酒等品牌都有此類事件發生。
如果不解決,消費者又豈會選擇你?
納食綜合徐州日誌、山西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