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中國人蒙受了巨大的冤屈,人們常用比竇娥還冤來形容。竇娥是誰?《感天動地竇娥冤》(簡稱《竇娥冤》)是元代戲曲家關漢卿創作的雜劇,刊行於明萬曆十年(1582年)。全劇四折,寫弱小寡婦竇娥,在無賴陷害、昏官毒打下,屈打成招,成為殺人兇手,被判斬首示眾。臨刑前,滿腔悲憤的竇娥許下三樁誓願:血濺白練,六月飛雪,大旱三年。果然,竇娥冤屈感天動地,三樁誓願一一實現。
竇娥雖冤,但歷史上有一個真實存在的人物,比竇娥還冤十倍,他就是耶穌。竇娥被冤枉,出現了血濺白練,六月飛雪,大旱三年的神跡。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出現了更大的神跡。《馬太福音》記載:「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耶穌的死,的確是被冤枉的。耶穌沒有犯過任何罪,卻要背負全人類的罪,為了拯救世人。這不僅有《聖經》的記載作見證,還有漢字「枉」給他做見證。我們先說《聖經》的見證。《希伯來書》4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路加福音》23章4節: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
《聖經》記載了耶穌是無罪的,同時倉頡所造的「枉」字則預言了耶穌被冤枉。有人質疑說不能用楷體或者是簡化字來解讀漢字。其實歷史的進程一一掌握在神的手中,神若不允許,任何事情都不會發生。神如果不能掌控事情,那他就不是神,也不配作神,人也不必信他。所以不止甲骨文、金文、繁體字,楷體字和簡化字也能反映《聖經》故事。
《說文解字》對「枉」字的解讀是:枉是形聲字,木為形,(後來寫作王)為聲。枉本意指樹木彎曲。這樣的解讀有兩個疑點。其一,這樣解讀「枉」字太過平常。我們知道倉頡造字有「天雨粟,鬼夜哭」的傳說,這樣的解讀無法匹配這個傳說。其二,「王」為聲旁也不妥。我們知道雖然「聲旁」不代表任何意思,但「枉」字的引申義為「冤枉」,用「王」作聲旁大大不妥。受冤枉的往往是普通人,王是有權柄的,怎麼會受「冤枉」?
所以《說文解字》並沒有找到打開「枉」字的正確方式。這當然不能怪許慎,因為他並沒有機會讀《聖經》。這個「枉」字是指著耶穌造的。枉由「木」和「王」組成,「木」和「王」都指向了耶穌。「木」是雙重象形字,既像一棵樹,又像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伊甸園中的兩棵樹「智慧樹」和「生命樹」就是神的象徵。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耶穌也曾用樹來比喻他自己:「我是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
「王」字也指向了耶穌,這從三方面來解讀。第一方面,《聖經》多次提到了耶和華神是「萬王之王」。《但以理書》2章47節:王對但以理說「你既能顯明這奧秘的事,你們的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又是顯明奧秘事的。」《彼得前書》6章15節:「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示錄》17章14節:「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第二方面,《聖經》啟示耶和華神是「三位一體」的神。「三位一體」指的是只有一位神,但是有三個位格,分別是聖父耶和華、聖子耶穌、聖靈保惠師。三個位格彼此不同,但是同尊同榮,是一體的。「王」的三個橫分別代表聖父、聖子、聖靈,中間的一豎連接三橫,代表三個位格是連成一體的,只有一位神。「三位一體」是個奧秘,很難理解。
第三方面,「王」的最上面一橫代表神,底下一橫代表人,中間是十字架,十字架代表的是耶穌的代贖。耶穌是神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人只有通過信耶穌,才可罪得赦免,與神和好,得享永生。「王」還有另一個解讀,就是王最上面一橫代表耶穌,底下一橫也代表耶穌,意思是耶穌是完全的神;他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也是完全的人。中間十字架還是代表耶穌,釘死在十字架是耶穌道成肉身的目的。
耶穌是王,是萬王之王,他沒有犯過任何罪,是被「冤枉」而死的,但卻不是死於意外,而是神在創世以前就定好的救贖人類的計劃。《以賽亞書》預言耶穌:「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
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為全人類的罪贖罪,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羅馬書》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也不能靠自己的好行為得救。《以賽亞書》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羅馬書》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人只有信靠耶穌才可罪得赦免。《約翰福音》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