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儒家化是明清時期民間信仰中值得關注的一類特殊現象,它是指神靈在納入國家祀典後,其形象被改造成符合儒家道德標準的現象。江南民間對泰伯的祭祀和崇拜,最初只是最單純的先祖崇拜,與泰伯本人的德行無關。泰伯在民間作為道德典範的神靈形象,主要是在明以後的民間信仰中,經過了儒家化的改造實現的。地方官府和地方士人是這一改造的推動力量,而地方士人又在其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一、引言 在宋元以後民間信仰的研究中,經常會出現「國家化」和「儒家化」兩個概念。「國家化」是指通過國家權力以制度化的方式將地方上有功於民的神靈納入祀典,並令全國各府州縣立廟遣官致祭的現象。神靈國家化的典型是城隍。這一現象始於宋代,宋代商品 經濟 的 發展 使民間信仰日益多元化,為加強社會控制,朝廷通過對神靈「賜額」、「賜號」的政策,將地方神靈納入國家祀典,以規範民間諸神。可以說,「國家化」是宋代朝廷應對民間信仰多元化而不得已採取的措施。 「儒家化」是指神靈在納入國家祀典後,其形象被改造為符合儒家道德標準的現象。神靈儒家化的典型是關羽。「儒家化」始於何時,目前學界尚無定論。不過,大多數學者認為它是明清時期民間信仰中值得關注的特殊現象,對它的研究,必將有助於學界從民間信仰的角度加深對明清社會特點的認識。有些學者雖不從事民間信仰研究,也從其他領域的研究中得出了儒家化或儒生化的結論,如梁其姿通過對明清醫療社會史的研究,認為在地方社會的主導力量中,出現了一種儒生化的趨勢。正因如此,這一問題頗有學術研究價值,近年來備受關注。 當前對民間信仰的儒家化研究可概括為兩種研究思路:一是以儒家化過程中的突出事件為研究對象。研究者通過展現事件中的矛盾衝突,分析在儒家化過程中,朝廷、地方精英、民間社會三者之間的關係。二是以某一神靈的儒家化過程為研究對象。通過對神靈形象在不同時期變遷情況的考辨,探討儒家化過程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係。在第二種研究思路中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儒家化到底開始於何時,根源何在,究竟有哪些社會因素推動了儒家化。要對上述問題有所結論,僅有關羽信仰等少數個案研究是遠遠不夠的。本文試圖以江南的泰伯信仰為研究個案,對上述問題進行相關論述。
二、泰伯信仰的形成與儒家化 泰伯,周太王之子,周文王之父季歷的長兄,其事跡詳見於《史記·吳太伯世家》。《史記》記載:「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勾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太伯。」 泰伯和仲雍既是吳國的創建者,也是吳文化的創始人,對他的祭祀與崇拜,在巫覡之風盛行的吳地源遠流長。明清時期的泰伯信仰主要集中在蘇州府和常州府的無錫縣,在常州府的其他地區,對吳人先祖的崇拜則主要表現為對泰伯之弟仲雍和仲雍後代季札的祭祀。蘇州府泰伯廟有二:一處在吳縣閭門內,吳越時由閶門外移至閶門內;一處在元和縣唯亭鎮。常州府泰伯廟有三,皆在無錫縣境內:一處位於無錫惠山,一處位於城內婁巷,一處位於無錫縣梅裡鄉。 史料中最早出現的泰伯廟始建於東漢,「蘇州至德廟在吳縣閶門外,漢永興二年,太守糜豹建於閶門外雁宕屯南」,廟的建立可界定為泰伯信仰形成的標誌。當時,泰伯的後世仍然可考,史料中詳細記載了朝廷賞賜泰伯第四十一世孫吳如勝的具體情況,由此可以推測,此時泰伯信仰應是吳地的一種較原始的先祖崇拜。 唐垂拱二年(686),宰相狄仁傑禁毀江南淫祠1700多處,僅存「夏禹、泰伯、季札、伍員」四祠,這樣,江南的泰伯信仰在國家權力的保護下,進一步延伸、拓展。值得注意的是,泰伯未被列入淫祠之列,並不是出於泰伯本人高尚的謙讓之德。因為終唐之世,朝廷始終未確立儒家道德為主流道德,而且唐人小說中作為神的泰伯,其形象也與後世儒家所推崇的清心寡欲、淡泊名利的泰伯神相去甚遠。在唐人李玫的《纂異記》(《太平廣記》卷2806劉景復》條引《纂異記》)中有這樣一段關於泰伯信仰的記載: 吳太伯祠在東閶門之西,每春秋季市肆皆率合牢醴,祈福於三讓王,多圖善馬彩輿女子以獻之,非其月亦無虛日。時乙丑春,有金銀行首糾合其徒,以綃畫美人棒胡琴以從,其貌出於舊繪者,名美人為勝兒,蓋戶牖牆壁,會前後所獻者無以匹也。 李玫筆下作為神的泰伯,其形象與 歷史 上的泰伯相去甚遠,這種區別唐人陸長源早已有過關注。《辨疑志》(陶宗儀《說郛》卷23下《泰伯》引《辨疑志》)云: 吳閶門外有泰伯廟,往來舟船求賽者常溢,泰伯廟東有一宅,中有塑像,雲是泰伯三郎(泰伯長子)裡人祭時,巫祝云:「若得福請為泰伯買牛造華蓋。」 陸對此現象頗為不解,又云: 其如泰伯輕天下以讓之,而適於勾昊,豈有顧一牛一蓋而為人致福哉!又按《泰伯傳》,泰伯無嗣,立弟仲雍,泰伯三郎,不知出何邪?(卷23下) 通過李玫和陸長源的記載,不難發現,此時泰伯神的形象與明清時期神通廣大的五通神極其相似,他喜好善馬、彩輿、女子,完全不符合後世儒家對聖賢的界定。至於泰伯之子三郎的記載,與泰伯「無子,立弟仲雍」的生平就更不符合了。 這樣看來,狄仁傑保存江南的泰伯信仰並不是基於泰伯本人的道德品行,而是考慮到泰伯信仰中的先祖崇拜因素。這也是泰伯與夏禹、季札、伍員三位得以保留的地方祠神區別於其他淫祠的共同之處。大禹治水疏通江南河道,季札是仲雍的後代也是吳人的先祖,伍員修築闔間城為吳國的霸業鞠躬盡瘁,他們都在江南開發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凡「有功於民者皆祀之」,狄仁傑對泰伯信仰的保護符合這一原則。
北宋元裙年間(1086—1093),朝廷賜額泰伯廟「至德」,此舉可看作是泰伯信仰國家化的開始,在未被賜額之前,泰伯信仰終究是民間的非正式的,儘管它未被列入民間淫祠,但它也不具備官方正祀的資格。在泰伯信仰得到了官方的認同後,泰伯的形象也悄然發生了變化。 隆興二歲(1164),天作淫雨,害於稼事,民不奠居。乾道改元,春二月,公(沈度,時任平江知府)飭躬齋跋走祠下而祈焉,神顧饗之即應。是歲麥以有秋,府從事請具蔬禮以謝。公曰:「不敢廢也,然何足以報萬分之一。」(曾幾:《重修至德廟記》,道光《梅裡志》卷四) 通過這一段南宋時期泰伯祭祀的記載,不難發現,此時泰伯神的形象較之唐代已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他不再需要花費較多的牢禮,也不需要善馬、彩輿和女子,他為百姓謀福利,需要的只是簡單的素食果蔬而已,這與後世所界定的清心寡欲、淡泊名利的儒家先賢形象開始接近。但這一時期的泰伯信仰並不具有德化 教育 的功能,因此尚不能說此時的泰伯信仰已經儒家化了。 泰伯信仰儒家化的日趨明顯,泰伯作為仁讓之君的聖賢形象在民間日益鮮明,應是在明朝建立後。明宣德五年(1430),蘇州知府況鍾鑑於當時訴訟之風不止,刑事案件急增,乃重修泰伯廟,廟成之日,應天巡撫周忱告誡百姓: 方泰伯之奔吳也,斷髮文身,示不可立,然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遂端委以臨其民,是欲辭富貴而富貴隨之。及其後世,夫差狃於必勝,窮兵黷武,破越困齊,欲霸中土,卒之國亡身戮,妻子為虜,是欲求富強而失其富強矣……爾民欲為泰伯之讓乎,欲效夫差之爭乎?一則廟食萬世,一則貽譏千載,其得與失必有能辨之者。(周忱:《重修泰伯廟記》,道光《梅裡志》卷4) 周忱此言,將泰伯的謙讓與夫差的貪婪相對比,把兩者迥然不同的後世評價相對比,是為了突出泰伯的謙讓之德,以讓德教化百姓。「讓」是溫、良、恭、儉、讓五德中的最高層次,此處周忱對泰伯「讓」德的推崇較之宋人沈度對泰伯「儉」德的推崇,更符合孔子對泰伯「至德也,三讓天下」的評價。可以說,泰伯信仰的儒家化在明中期已經開始了。 明中後期泰伯作為儒家聖賢的地位進一步突出。萬曆四十八年(1620),泰伯廟內新修關帝廟,將泰伯與關羽並祀,將泰伯之「讓」與關羽之「忠」並舉,這是泰伯信仰進一步儒家化的體現。天啟三年(1623),高攀龍等人組織重修泰伯墓,高在《泰伯墓碑陰記》一文中說: 至德之聖,以天下讓者,在父子兄弟之間,則其文明可思也。嗟乎!古之聖人,以父子兄弟之間讓天下而不顧;世之人,乃不免簞食豆羹爭於父子兄弟之間而不恥。若是者,尚可稱錫之士,而過梅裡之墟、皇山之麓乎?人人思而恥之,而父父子子兄兄弟弟,錫之文明甲於天下矣!(卷4) 文中高攀龍推崇泰伯為文明之祖,強調人人若尊崇泰伯,以泰伯為典範,則無錫可成為甲於天下的文明之邦,這是明末泰伯信仰儒家化的又一例證。 清代對泰伯的儒家化改造,在延續明代政策的同時,藉助了皇權的支持。康熙二十四年(1685),江蘇巡撫湯斌在江南一帶大規模禁毀五通淫祠推崇泰伯信仰,進而推行江南一帶社會風俗的改革,他改革的堅強後盾正是康熙帝本人。康熙四十四年(1705),皇帝南巡至蘇州,御書「至德無名」四字於蘇州泰伯廟中,以示對泰伯的敬仰和推崇,帝王將孔子對泰伯的評價御書於廟中,此舉可看作是泰伯儒家化改造的高潮。 綜上所述,對泰伯儒家化的改造起於明盛於清,其規模和影響雖不如關帝信仰廣泛,但儒家化的進程從未停,且在不斷深化中。儒家化作為神靈變遷過程中的一類特殊現象,其產生的原因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
三、儒家化的推動力量 泰伯信仰儒家化的直接推動力量是地方官員和地方士人,他們共同推動儒家化,是基於共同的目的,即以泰伯信仰推動地方德化教育,改革社會風氣。 明朝建立後,儒家程朱 理學 一直是官方的指導思想,理學主張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嚴格遵守名分等級。謙讓之德是維護綱常禮教,化解社會矛盾的道德基礎,尤其是在明中後期世風日下、爭訟之風不止的社會環境中,謙讓之風更應提倡。泰伯作為歷史上有名的謙讓之君,其謙讓之德若能藉助於泰伯信仰在民間大力宣傳,這無疑有助於儒家道德主張在民間的傳播和社會風氣的改善。 前述周忱在重修泰伯廟時對百姓的告誡,突出地反映了他以泰伯信仰推動地方德化教育的目的。康熙二十四年(1685)巡撫湯斌毀五通立泰伯,也是基於德化教育的目的,湯斌是著名的理學家,他推崇泰伯,正是希望以泰伯的儉、讓之德教化百姓,遏止江南不良的淫奢之風。清初的江南無疑是全國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社會財富的增加滋長了社會的爭訟之風、奢侈之風,當地盛行的五通神信仰又進一步助長了奢侈消費、相互攀比的社會心理。在這種社會環境中,通過影響廣泛且又符合儒家道德的民間信仰來教化百姓,這是地方官府所能採取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化措施。事實證明,這一措施確實在一定範圍內對部分地區的社會風氣產生了積極影響。就無錫地方而言,民風最純樸的地區,也正是泰伯信仰最興盛的梅裡鄉和泰伯鄉,無錫方志關於各鄉民風有這樣的評論,「泰伯、垂慶、延祥、梅裡四鄉民俗頗厚,景雲鄉之俗最雜,新安、開化二鄉民最輕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