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碩士研究生)
清遠縣是北江流域的重鎮,在明清兩代屬廣州府管轄[1]。早在漢代,此地就已經出現了中宿縣,後雖隨時間推移,縣址多有變化,但一直穩定在北江附近。清遠縣的開發,應該是在明清時期,此時的清遠從「猺峒獷悍之習時見於鄉」[2]變成「未知猺獠散於何處,抑或漸染日深,變為衣冠文物之俗也」[3],而這一過程也可稱為清遠縣的漢化。
筆者以為,城隍信仰在清遠縣開發歷史的研究中應佔有一席之地。雖然清遠縣的城隍信仰從明初起就帶有濃厚的官方色彩,並且受廣東省甚至全國的大環境的極大影響,但與清遠縣發展的過程相應,其又有其自己的特色。因此,我們如果開展對清遠縣城隍信仰的研究,也有助於我們從一個側面去了解清遠縣開發的進程。
目前國內外關於城隍信仰的研究著作並不算少,其中較為重要的有宋永志先生的《城隍神信仰與城隍廟研究1101—1644》[4]、濱島敦俊先生的《明初城隍考》[5]等。但是對嶺南地區的專門研究只有張顯慧、範立舟的《明清時期華南地區的城隍信仰研究》[6]等為數不多的成果。因此筆者不揣淺陋地以為,可以以清遠縣城隍信仰作為一個個案展開研究,以填補這方面的研究空缺。另外,由於歷代方志中關於城隍信仰的記載多集中在城隍廟方面,筆者也會將重點放在城隍廟方面。
一、明初及以前的清遠縣城隍信仰
雖然明代以前清遠是否出現城隍廟沒有明確的文獻記載,但筆者認為,據《賓退錄》和《輿地紀勝》,南宋時雖然在廣州[7]、英州[8]、韶州[9]出現過城隍廟,但這些城隍廟都出現在州治,因此南宋時期的清遠縣似乎不存在城隍廟。然而,鑑於清遠縣所屬的廣州以及北江上遊的英德、韶州有城隍廟,筆者相信城隍信仰可能會影響到清遠縣,但影響可能微乎其微。再加上宋、元、明三代改朝換代的衝擊,也許這一點影響都蕩然無存了。
清遠縣城隍信仰的真正起點應該追溯到明代洪武年間。但是在早期關於清遠縣城隍廟的記載中,城隍廟的建置時間並不清晰。最早提到清遠縣城隍的是《嘉靖廣州府志》。據是志記載:
「清遠縣城隍廟在縣西南鳳凰臺,即舊縣治基。」[10]
由於清遠縣並非廣州府治所在,因此在廣州府志內有關清遠的記載並不太多。但這條材料至少說明了明嘉靖年間清遠縣城隍廟在縣治西南鳳凰臺,而該處又是舊縣治所在地。後來《光緒清遠縣誌》沿襲了這一說法,並加以演繹成了:
「城隍廟在縣治西南鳳凰臺,即舊縣治故址。明洪武十四年建。」[11]
但是同書同卷「知縣署」條下又云:
「知縣署 隋開皇十年建於鳳凰臺,明洪武十四年徙於城西南城隍廟基。」[12]
若依此條,則早在洪武十四年以前就應該有城隍廟了,否則不會有所謂「城西南城隍廟基」的說法。
筆者以為,清遠縣的城隍廟應該建於洪武十四年以前,大約在洪武元年至三年間,而所謂「洪武十四年建」應該是指城隍廟搬遷至新址的時間。一是因為明太祖於洪武二年大封天下城隍[13];二是在洪武三年以前就存在的廣州府各縣中,城隍廟建置時間可考的都在洪武元年至三年間,如香山縣建於洪武元年[14],東莞縣建於洪武二年三月十五日前[15]。
雖然城隍廟建於明洪武初年,但此時清遠的城隍信仰規模並不大,至少在洪武十四年搬遷以後,下一次見到清遠縣城隍廟修繕的記錄已是嘉靖二十二年的事了[16]。這其中的原因,極有可能是城隍信仰作為一種通過官方強力手段推行的信仰受到了抵制,也可能是因為城隍廟在設立的時候並不以民眾為目標,更多是為滿足官員的信仰需要[17],不具有充分的群眾基礎。
二、明中葉以來清遠官民對城隍信仰的態度
雖然城隍廟在明初的清遠縣並不那麼受歡迎,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官方的推廣,這種態勢逐漸在轉變。單就重修城隍廟方面,明中葉以來出現了嘉靖二十二年知縣林繼賢重修和萬曆八年重塑城隍神像,佔清遠縣城隍廟修繕次數的一半[18]。而且在這個階段,知縣等具有官方背景的人對待城隍信仰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這種轉變也影響到民眾對城隍信仰的態度。
有關明嘉靖二十二年知縣林繼賢重修城隍廟在方志中的最早記錄出現在《道光廣東通志》[19],但是《道光廣東通志》將陳幅所作的碑記略去了,因此記載反而不如《民國清遠縣誌》詳細。
據《民國清遠縣誌》所引明陳幅《重修城隍廟碑記》云:
「……(前言知縣林繼賢得城隍幫助退賊匪)遂謀廣其廟貌以酬其功。乃屬其耆民而告之曰:『若知所以有室家而享安堵之慶乎?』鹹曰不敏,願有聞焉。林君曰:『始予聞寇警,默禱於神,既而將至,雨雹寇止。夫方夏盛暑,敢望雹乎?屆期雷雹,何及時乎?神功默佑信昭昭矣。予慨城隍祠湫隘弗稱,謀廣而新之,何如?』諸耆老鹹曰諾。林君遂捐金六兩,乃俾其疏,徧告於眾。聞者興起,以相厥成。由是武弁邑人,各以其力而助之,凡二百餘人……」[20]
從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城隍廟重修的契機是進犯清遠縣的賊匪退卻。雖然以現代人的觀念來看,這些賊匪的退卻可能有其他原因,與城隍顯靈似乎難以搭上關係,而且這一點在當地民眾心中也是有所懷疑的,否則不會說出「鹹曰不敏,願有聞焉」這樣的話。
但是,在過去的條件下,人們也沒有辦法排除城隍顯靈的可能,因此將「雨雹寇止」解釋為城隍顯靈,至少還是合乎當時的邏輯的。筆者認為,迫在眉睫的災難被不可知的力量化解的時候,人們容易被聚集起來崇拜某一個偶像。在明清時期的嶺南地區,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嘉靖二十二年的這個例子顯然就是這樣。
值得注意的是,在碑記中,耆民面對知縣明顯帶有誘導性的問題的回答是「鹹曰不敏,願有聞焉」。不能否認,碑記作者會在寫作的時候突出知縣在事件中的作用,但這句話除了告訴我們此次重修城隍廟的主導者是知縣外,也暗示了當時的民眾甚至士紳階層都對城隍信仰並不十分重視,在城邑即將面臨的災難被解除後並不自然地將功勞歸於城隍,即是說未將城隍視為城市理所當然的守護神。
然而面對這樣的現狀,知縣卻採取了積極的措施,向民眾宣傳城隍神。筆者認為,這種現象出現在嘉靖年間是有其背景的,這背景就是官方對信仰主導權的爭奪。從史籍所見,在這場爭奪中,代表官方正統的人士採取了兩方面的行動,一是嘉靖初魏校提學廣東時在全粵禁毀不合「祀典」的「淫祠」[21],一是由官方主導重修城隍廟以強化和宣傳城隍信仰,這方面的例子有嘉靖二十九年從化縣的重修[22]和嘉靖年間東莞縣的重修[23]等。
知縣林繼賢不僅出力,而且出錢,他帶頭「捐金六兩」來重修城隍廟。而據碑記來看,這位知縣的宣傳很有效果,在他的帶動下,出錢出力的人據說達到了二百餘人。雖然「二百餘人」這個數據可能會有水分,可能有人會替別人寫上名字,但至少說明在知縣的宣傳下,民眾意識到這至少不是一件壞事,因而積極參與。
另外,清遠縣官方人士對城隍信仰的宣傳並不是短期的行為。據萬曆年間朱士讚《重塑城隍神像記》云:
「……顧廟貌類飾,而神像如故,無以令眾庶見也……」[24]
朱士讚是貢生,曾任詹事府主簿[25],可以說是士紳階層的一份子。而他記錄下重修城隍神像的原因是怕神像「無以令眾庶見」,說明自明中葉以來,城隍廟所面對的對象從官員擴大到百姓。而開發城隍廟和重塑神像,應該是嘉靖年間知縣林繼賢的措施的強化。就後來的情況來看,這一系列從嘉靖年間開始的措施成效還是很顯著的。
三、葉宏智捐修城隍廟
前面提到從明嘉靖以來城隍信仰的宣傳與強化,到萬曆八年記載就告一段落,這其中可能有明末清初動亂的原因,但由於資料缺乏,很難做出判斷。下一次與清遠縣城隍廟有關的大事,是發生在乾隆二年的重修。
這次重修的主導者,從名義上說是時任清遠知縣的陳哲,但實際上應該是商人葉宏智。《乾隆清遠縣誌》載:
「乾隆二年埠商葉宏智助修,又創建後樓一座,體制益覺尊嚴矣。」[26]
在這裡葉宏智是埠商,而他「助修」城隍廟。如果單看這條材料,也許會將他和其他在官方主導下參與重修城隍廟的人等同起來,若如此,則葉宏智並沒有什麼特別。
但據《光緒清遠縣誌》所錄的陳哲《重修城隍廟碑記》,我們卻看到另外一個葉宏智:
「……丁巳冬,埠商葉君揖餘而請曰:『侯之官此二年,雲物更新,百廢具舉,吾固知侯力之瘁也。商雖貧,願捐文馬,助厥成功。……』」[27]
相比之下,筆者以為《碑記》比《乾隆清遠縣誌》更加詳實可信。而《碑記》也向我們透露出了一個重要信息:提出重修城隍廟的人是葉宏智。
由此可見,在清遠縣城隍信仰的歷史中,葉宏智是很重要的人物,但歷代清遠縣誌中都沒有為葉宏智立傳,因此我們只能通過一些蛛絲馬跡來大致推測。據陳哲《重修城隍廟碑記》載:
「葉君名宏智,敘用州同江南天都人。」[28]
此處斷句有疑問,若按《民國清遠縣誌》所錄雍正十三年葉宏智《重修北帝廟碑記》下注釋[29],則葉氏應是天都人。然而若依此斷,則此「天都」在江南,但筆者並未找到江南地區有天都縣,這裡姑且存疑。然而無論他是外地來經商的還是本地的生意人,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他對捐修列入祀典的祠廟很有興趣,他曾在雍正十三年捐修過清遠縣的北帝廟[30]。另外,無論是上面說到的「敘用州同」還是葉宏智《重修北帝廟碑記》下注釋所謂「同知職銜」[31],都應該是他捐得的官銜。
通過以上的分析,筆者以為,葉氏應該算是乾隆年間清遠縣的一個不普通的商人,他本人似乎具有一定的文學修養,可以寫作《重修北帝廟碑記》,也對由祀典所代表的正統文化有較強的認同。葉氏捐修城隍廟,也可能有其他的考慮,但多年來官方的宣傳和民間的薰陶也是不能忽視的。
還有一點,葉宏智案例的發現,對張顯慧和範立舟兩位先生的觀點是個極好的補充[32]。葉氏捐修,固然可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但葉氏以商人身份捐修,卻可能屬於張、範兩先生所謂的「由平民出資修建的城隍廟甚少」[33]中的一個例子,而這樣的例子也可見於香山縣[34],恐怕「甚少」這一說法可以商榷。同時,筆者不主張將明清時期的人的身份作絕對的劃分,因為人的身份會隨著環境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因此葉宏智的案例筆者傾向於認為是城隍信仰在民間普及的重要標誌,而並不將其單純視為葉氏的個人行為。
四、清遠城隍廟的主神、本地人外任城隍及有關城隍信仰的歷史書寫模式
清遠縣所祭祀的城隍神姓名於方志上全無記載,這一點也是整個廣州府各縣方志的通例。但時至民國,這種恪守古義的行為逐漸被各種說法並存取代。而《民國清遠縣誌》對城隍神姓名的記錄是「但其神無一定」[35],反映了編者多少向民間的傳說作了妥協,但又不願意徹底放棄城隍非人化的傳統教條。
但是在《民國清遠縣誌》中筆者發現了一條有趣的信息,清遠縣雖然沒有告訴我們誰是清遠縣的城隍神,卻告訴我們有清遠縣人在外地做城隍。《民國清遠縣誌》載:
「吾邑鍾萬祿亦為長樂縣城隍(下註:徐兆魁撰墓誌)」[36]
這樣的記載在廣州府內各縣的方志都沒有見過,同樣的敘述模式筆者只在劉世馨的《粵屑》中發現[37],而《粵屑》是一本摻雜了大量傳說的筆記類著作。可見《民國清遠縣誌》已經不單純記錄了城隍廟的變化,它還反映了民眾對城隍信仰的改造。這條記錄的意義不在於鍾萬祿是否是長樂縣城隍,而在於它點明了清遠民眾認為城隍可以人格化,這也揭示了城隍信仰在清遠民間的影響。
由此我們也可以重新檢視歷代清遠縣誌有關城隍信仰的歷史書寫模式。筆者傾向於將歷代清遠縣誌中有關城隍信仰的記載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從康熙元年至乾隆二年間刊行的三本清遠縣誌,二是《光緒清遠縣誌》,三是《民國清遠縣誌》。
第一階段三本縣誌都有一個特點,記事十分簡略,對城隍廟淵源的考辨完全沒有,只是在陳述一些簡單的事實。如《康熙元年清遠縣誌》對城隍廟的記載只有「城隍廟在縣治南」[38],並將祭祀城隍禮儀分開放在了同書《秩官》[39]下,而《康熙二十六年清遠縣誌》也沿襲了這一做法[40]。稍有特殊的是乾隆二年編撰的《乾隆清遠縣誌》,不過也只是補充了葉宏智助修的簡略記載而已。這時期從大環境來說,廣州府各縣的方志編撰體例尚不明確,而且各地投入編修的人力物力也不很充分,因此清遠縣誌編撰得簡略也是合乎常理的。
第二階段《光緒清遠縣誌》與第一類相比要有進步得多,這主要得益於乾、嘉、道年間方志編修體例的完善。但是從所引用的文獻種類來看,《光緒清遠縣誌》有關城隍的記載與《道光廣東通志》相比還是十分簡單,也許應視為清遠方志編修的過渡期的產物。
第三階段《民國清遠縣誌》可以說是明清清遠縣方志編修的集大成者,雖然在時間上這是一本民國二十六年刊行的方志,但鑑於編纂者是清末榜樣朱汝珍,以及其體例沿襲舊方志,筆者還是認為它可以被劃入明清方志中。這本方志值得注意的是編纂者將城隍相關記載放在了《勝跡》之下,並在開篇加以長篇說明,可見民國建立以來對風俗的改革已經滲透到城隍信仰領域。由此可見,這部《民國清遠縣誌》確實可稱良善。
五、小結
通過上面的論述,筆者大致梳理了清遠縣城隍信仰的發展歷程,當然這種歷程也主要是圍繞城隍廟來展開的。在城隍信仰傳播的過程中,官方的推動起了重要作用,但要使得官方推崇的信仰能為民間接受,必須要進行長期、細緻而且符合民眾需要的推廣。同時,動員民眾參與和給予參與的人公平對待,不因為不是官員就不準進入城隍廟,能有效地推薦城隍信仰的傳播。另外,城隍信仰在清遠的傳播,實際是清遠漢化和開發的一個側面,這體現了信仰的推進,一方面需要官方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要順應當時的情勢。
[4] 宋永志:城隍神信仰與城隍廟研究1101—1644;暨南大學碩士論文,2006年。
[5] (日)濱島敦俊著、許檀譯:明初城隍考;社會科學家,1991年6月。
[6] 張顯慧、範立舟:明清時期華南地區的城隍信仰研究;江西社會科學,2009年8月。
[17] 關於城隍祭祀的禮儀可參見:嘉靖廣東通志,卷三,禮樂志四,國禮。
[19] 道光廣東通志,卷一四六,建置略二十二,祠廟二。
[21] 方志欽、蔣祖緣主編:廣東通史(古代下冊);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廣州,2007年,715頁。
[32] 張顯慧、範立舟:明清時期華南地區的城隍信仰研究;江西社會科學,2009年8月。
[33] 張顯慧、範立舟:明清時期華南地區的城隍信仰研究;江西社會科學,2009年8月。
[37] 劉世馨:粵屑;上海申報館,上海,18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