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2020-12-16 人民日報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局經辦的譚某涉嫌犯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案,將這個罕見的罪名推進了公眾視野。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全國範圍內總數為289萬的案件樣本中,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一審案件為10件(不含北京);北京市範圍內,2007-2017年11年間,該罪名一審案件5件。下面我們通過典型案例解析本罪的構成。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以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對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公安部的規定,立案追訴標準為:

(一)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2.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三)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那麼究竟到達何種程度,才符合以上標準?

第一個案例是曾經名噪一時的紙包子案。

2007年6月,被告人訾某在擔任某電視臺欄目臨時工作人員期間,為了追求收視、實現轉正,化名並僱傭他人一同冒充工地負責人,對早餐商家謊稱需定購大量包子,要求商家按照其要求加工製作:其以餵狗為由,要求商家將浸泡後的紙箱板剁碎摻入肉餡,製作了20餘個「紙餡包子」,並密拍全過程,在後期製作中採用剪輯畫面、虛假配音等方法,製作虛假電視專題片《紙做的包子》並播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害了相關行業商品的聲譽;後因損害商品聲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1000元。

此則消息當年被境內外上百家媒體轉載報導,北京全市範圍內檢驗包子及肉餡無一含紙,整個行業銷量急劇下降,直至今日謠言尚有餘威。而該案核心要素是:紙包子從頭到尾,均系捏造。

第二個案例當年同樣被多平臺媒體廣泛報導:含汞雪碧案

被告人馬某因與女友有感情糾葛,女友在與其相約用餐時提前到達,並向開啟的罐裝飲料「雪碧」中投放水銀。馬某飲用時發現水銀,出現中毒反應,併到醫院就醫。為向可口可樂公司索取賠償,其向家屬、公安機關捏造了「由自己親手打開密封飲料」的虛假事實,並通過相關新聞單位,向社會公眾散布該虛假事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導致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受損。後被告人馬某因犯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1000元。

這起案件引來眾多知名媒體及欄目報導,網絡跟進轉載,一段時間內,可口可樂飲品銷量明顯下降。其關鍵是:對商譽造成損害的事實,是捏造的。

如果僅僅是網絡上傳播,又需要達到何種嚴重程度?三號、四號、五號案例均屬此類:

被告人潘某系某火鍋店大堂經理,為打壓競爭對手,其在老闆的指示下,提前準備好死老鼠,到目標火鍋城錄製吃出老鼠的視頻,並與之前獲得的該火鍋城消費者吃出異物發生爭執的視頻剪輯合成、配上字幕,上傳到優酷網及微信朋友圈,該視頻累計播放30 135次。後潘某因犯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罰金1萬元。

被告人王某、李某為獲取某汽車品牌廣告採購業務,撰寫多篇文章捏造競爭公司長期採用給予回扣等非法手段獲取廣告業務的事實,並通過知名網站發布、轉載等方式進行傳播。上述文章被百餘家媒體網站轉載,瀏覽量達24萬餘次。因此負面影響,競爭公司被終止廣告業務合作。後因存在自首及諒解情節,兩人因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罰金1萬元。

被告人魏某某的產品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其懷疑是競爭對手所為意欲報復。其將拍攝的廢棄煤場的照片標註為競爭公司註冊地點、將貨物周轉發貨場地照片標註為產品生產車間、編輯「某化妝品因添加違禁品,有關執法部門正在調查」等虛假信息發布在網際網路上,瀏覽次數累計為175 136次,被轉發次數累計為1315次。後魏某因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5000元。

以上案件的網絡播放、點擊量,分別達到3萬餘次、24萬餘次、17萬餘次,以及:傳播的事實均屬捏造。

直接經濟損失又該如何認定?退貨退款損失是否屬於直接經濟損失?答案是屬於,來看案例六:

被告人施某為增加其微信公眾號關注度和點擊率,將從網際網路上搜集的涉及農夫山泉質量問題的圖片進行拼湊,編造了「農夫山泉停產,市面上所售90%都是造假水」的文章發布,被大量點擊轉載,嚴重損害了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業信譽,該公司因浙江、貴州、四川、重慶等地經銷商取消已籤訂的產品訂單而造成的銷售價款損失為人民幣93萬餘元。後施某因犯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5000元。

該起案件中以損失數額認定犯罪的前提有兩個:逐一提取了退款方證言、銷售訂單;經司法鑑定。以及必要的前提:捏造

審視15件案例,可以得出一些共性結論;

1、除2起案件有明確可查的退貨訂單並經司法審計/鑑定,其餘案件均未認定「直接經濟損失」。

2、 多數案件選擇適用「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媒體公開」,但點擊量及傳播效果並無固定標準,由法院自行裁量。

3、損害商譽的行為,必須滿足捏造+散布,兩個條件。

捏造散布與批評監督的分界在哪裡?對於沒有商業誹謗故意,聽信他人傳謠,散布虛假事實乃至對虛偽事實進行某種程度的加工的行為,都不宜認定為本罪。同時,消費者及新聞單位對產品及服務質量進行合理批評,不應認定構成犯罪。

相關焦點

  • 慈谿刑事律師 : 談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五種行為會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刑法規定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指的是: 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通常以下五種行為會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1. 通過發布對比性廣告、聲明性廣告,散發公開信或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散布捏造的虛偽事實,惡意貶低、詆毀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2.
  • 世界財富精英會回應:散布不實信息將追究其損害商業信譽刑責
    對此世界財富精英會毛耀森告訴記者,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損害商業信譽罪》,任何未經核實散布不實信息的惡意傳播者及機構,都不會放棄追究其刑事責任,若在其中有人利用傳播「負面信息」索要錢財,還將一併被追究敲詐勒索,目前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 尊重商業信譽,謹防「禍從口出」
    刑法第221條規定,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名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張某故意捏造用水庫水、自來水製作天然礦泉水的虛偽事實,這些虛偽消息通過網際網路廣泛傳播,造成受害企業商譽嚴重受損,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 臭豆腐配料疑遭惡意PS 行為人涉損害商譽或擔刑責
    多名受訪律師表示,如果上述品牌臭豆腐產品包裝袋中配料的「屎」確係有人PS加上的,若造成嚴重後果,行為人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或將承擔刑事責任。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清認為,無論是網友惡搞還是競爭對手惡意詆毀,企業法人名譽受損,都有權要求侵權者承擔民事責任。
  • 一抖音號商業詆毀被判賠償
    為此,「阿文湯包」以商業詆毀為由將該抖音號運營主體北京某互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某科技公司)訴至法院。日前,北京朝陽法院認定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商業詆毀,一審判決北京某科技公司消除影響、賠償4.2萬元。
  • 假冒註冊商標罪與非罪界限的認定
    其次,也不能將違法所得數額與「非法經營數額」等同,否則會架空法律對其的規定。  三、關於侵害馳名商標的認定  我國在修訂了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中將馳名商標定義為,「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並且具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假冒在國際上享有聲譽的註冊商標不僅會誤導消費者,損害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的利益,也會使得我國在國際上的形象大打折扣。
  • 發視頻稱「蟹黃湯包刷鍋水味兒」 一公司涉商業詆毀被判賠
    為此,「阿文湯包」以商業詆毀為由將該抖音號運營主體北京某互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某科技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朝陽法院認定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商業詆毀,一審判決北京某科技公司消除影響、賠償4.2萬元。
  • 員工的「私單」行為能否構成職務侵佔罪
    小梅的行為需要從兩個角度來分析,第一個角度是給公司造成損失,這種「私單」行為,想來在很多公司都有發生過,只是有些被公司發現並處罰,而有些公司是發現了但是無法處罰。出現這兩種差異的根源在於公司是否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何種情形為禁止性行為,什麼樣的行為是叫「私單」,又是怎樣的「私單」會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哪些行為屬於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又是什麼樣的標準叫做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這是因為法律賦予了用人單位相應的自主管理和自主經營的權利,那麼用人單位就需要明確規範這些細節標準,得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用戶發布不實文章造成不良影響 法院:網絡服務提供者構成幫助侵權...
    銷售公司稱,上述文章的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直接詆毀了公司商業信譽及經營的品牌水管產品的商譽。發現該文後,銷售公司即於2017年7月1日委託律師向藍鯨人公司發送律師函,要求刪除上述文章。但2017年7月8日、8月12日、8月20日,美篇網站又3次發布內容基本相同的文章。
  • 市場監管總局:社區團購經營行為應嚴格遵守「九個不得」
    據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2月22日下午,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商務部組織召開規範社區團購秩序行政指導會,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美團、拼多多、滴滴等6家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參加。會議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網際網路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依法加強社區團購價格行為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規範社區團購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確保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 有一種惡魔叫喪失商業信譽
    雖然兩件小事發生在不同的商家,但卻擁有同一個靈魂:堅守商業信譽;釋放著同一個溫度:天使般的善意。這兩件小事如果發生在中國,結局恐怕將完全不同。第一件小事的結局,恐怕多半是會讓消費者付款,不會退換。第二件小事的結局,恐怕多半是消費者買了一個有傷痕的青椒。西安奔馳女車主的遭遇便是鐵證。筆者不是在這裡誇美國如何如何好。其良好的商業信譽,並非自然生成,而是重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