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鑼鼓巷網紅店「阿文湯包」的蟹黃湯包,被抖音號「吃喝玩樂在北京」評價為「刷鍋水味兒」,與南鑼另外三種小吃一道,「榮登」 「坑外地人四件套」。為此,「阿文湯包」以商業詆毀為由將該抖音號運營主體北京某互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某科技公司)訴至法院。日前,北京朝陽法院認定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商業詆毀,一審判決北京某科技公司消除影響、賠償4.2萬元。
網紅店蟹黃湯包被評「刷鍋水味兒」
北京某科技公司在其抖音號「吃喝玩樂在北京」發布題為《南鑼鼓巷避坑指南》的視頻。這段時長1分鐘2秒的視頻,講述了 「南鑼鼓巷避坑指南」。視頻中,將阿文蟹黃湯包列為南鑼的第一坑,說蟹黃湯包 「其實就是刷鍋水味兒,裡面根本沒啥蟹黃,千萬別交這智商稅」;片尾稱南鑼鼓巷「上面這些坑就算家裡有礦也千萬別踩啊」。該視頻點讚15.2萬,評論8619條。經法庭勘驗,該視頻已刪除。北京某科技公司稱刪除時間為收到本案起訴狀後。
阿文湯包經營者北京日升匯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升匯傑餐飲公司)表示,該視頻發布後大量點擊傳播,南鑼店成交量驟降,北京某科技公司的行為對其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均造成巨大損害,故以商業詆毀為由訴至法院,要求消除影響並索賠經濟損失31萬餘元、維權成本1萬元。
北京某科技公司辯稱,其所從事的新媒體運營、商業推廣等業務,與日升匯傑餐飲公司經營的餐飲業不構成競爭關係;涉案視頻為其員工作為消費者品嘗後的真實感受和客觀評價,與其他網絡平臺中消費者對阿文蟹黃湯包的評價一致,不屬於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涉案視頻2018年10月2日發布,11月初刪除,未給日升匯傑餐飲公司帶來實際損失。綜上,請求法院駁回日升匯傑餐飲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經查,北京某科技公司抖音號為ibeijing521的帳號「吃喝玩樂在北京」截至2020年1月有粉絲90.5萬,發布內容多為美食點評。為一部分餐飲企業進行商業推廣並收取推廣費,是該公司主要收入來源。
超出正當商業評價構成商業詆毀
法院經審理認為,抖音視頻直接使用「刷鍋水味兒」評價阿文蟹黃湯包,片頭「扔!扔!扔!」和片尾「這些坑就算家裡有礦也千萬別踩」等否定性語言,已超出正當商業評價、評論範疇,構成商業詆毀。
北京某科技公司與日升匯傑餐飲公司雖不存在直接競爭關係,但其與多家餐飲經營者具有商業合作關係,其服務對象與日升匯傑餐飲公司系同業競爭者,間接參與了與餐飲相關的業務,在爭奪消費者方面與日升匯傑餐飲公司存在商業利益衝突。故應認定二者存在競爭關係,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詆毀的主體構成要件。
作為存在間接競爭關係的經營者,北京某科技公司對其他餐飲經營者的產品進行批評時,尤其要善盡謹慎注意義務,秉持客觀真實、合理妥當的原則。
涉案店鋪開設於北京熱門旅遊景點,涉案視頻發布於國慶旅遊旺季,發布平臺為擁有較多粉絲和關注度的美食自媒體平臺,視頻中使用具有貶損性、侮辱性的語詞評價食品,已超出通常消費者的個體口味取向,具有極強的主觀傾向,總體會誤導相關消費者對阿文蟹黃包產生負面印象,不正當地貶損了日升匯傑餐飲公司積累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超出正當商業評價、評論範疇,構成商業詆毀。
關於因商業詆毀而產生的損失,日升匯傑餐飲公司僅提供了自製的營業數據表,真實性無法確定,無法直接證明其經濟損失,亦未舉證證明北京某科技公司獲利情況,法院綜合考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觀過錯、侵權情節、方式、影響範圍、持續時間等因素酌定。關於維權支出日升匯傑餐飲公司亦未舉證,法院根據合理性、關聯性、必要性原則酌情支持。
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北京某科技公司連續三天在「吃喝玩樂在北京」抖音號(抖音號ibeijing521)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日升匯傑餐飲公司經濟損失4萬元、合理開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