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則判決公告:
判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日本無印良品母公司、中國運營方)立即停止侵犯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無印良品(北京無印良品母公司、運營方)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和中國大陸的實體門店發布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並賠償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無印良品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2.6萬餘元。
說起無印良品,大家的第一反應是日本公司。
確實沒錯,但北京無印良品又是什麼公司呢?
難道北京無印良品是李鬼?
事實卻並非如此。
日本無印良品進入中國的時間是2005年。
而早在2004年,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就已經註冊了「無印良品」商標。
雖然有「搶註」嫌疑,但在商標市場這是很正常的行為。
也就是說侵權的是日本無印良品。
敗訴後,日本無印良品隨即發表了聲明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只能說日本無印良品對於商標的註冊太馬虎,只能吃下自己釀的苦果。
當然,馬虎的不止它一家公司。
運動品牌New Balance在2003年重返中國時,發現最接近品牌的譯名「新百倫」已經被廣東的一家民企搶註了。
運營方還沒反應過來,就已經被告上了法庭。
最終以New Balance賠償500萬元和解。
你以為的你以為不一定真的是你以為的,這句話現在日本無印良品想必有了深刻領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