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執法局堅持以規劃作引領,以創建為載體,以創優樹形象,規範內江城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維護市容整潔美觀,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為內江創文創衛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規劃科學布局。按照戶外廣告設施與城市景觀、城市形象、城市環境相協調的原則,編制完成《內江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專項規劃(2018-2030)》,對中心城區戶外廣告總量和布局進行控制;以「兩環、十二區、十三點」為結構重點,明確中心城區禁止和允許設置戶外廣告的路段、區域,並適量規劃公益廣告點位,切實滿足市場多元需求。 二、強化整治美化環境。結合創衛、創文的工作要求,開展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集中整治行動,依法拆除破損汙化、存在安全隱患、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等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戶外廣告設施,清除各類違規廣告牌、燈箱廣告、牛皮癬小廣告21.7萬張。投入5萬餘元引進小廣告電話號碼追呼系統,智能化整治「牛皮癬」小廣告亂張貼行為,共計對涉嫌違法的248餘個「牛皮癬」小廣告電話號碼進行了近100萬餘次的追呼,有5名違法小廣告製造者主動接受了處理。 三、強化監管消除隱患。本著「誰設置、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戶外廣告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的責任主體,形成戶外廣告設施長效管理機制。同時,督促、指導四區常態化開展城區戶外廣告設施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城區店招店牌安全運行。共計排查戶外廣告設施及店招店牌6515個(塊),投入資金68萬元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招牌274塊約2241.8平方米,責令業主自行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店招店牌134個(塊)。 四、強化宣傳嚴格審批。市區兩級組建5個專職隊伍20 餘名執法隊員,逐家逐戶摸底排查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店牌設置底數,「一對一」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細化完善工作檯帳。暫停新增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審批工作,依法制定了《內江市城區戶外廣告設施城市公共空間佔用費收費標準》,全面規範設置行為。嚴格懸掛、張貼臨時宣傳品廣告的審批,重點對廣告設施的尺寸、材質、安全性等方面進行源頭把關,堅決做到先批後設置,未批決不動工。
【來源:市城管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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