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在咱河邊灘裡鎮的一起製造假酒案,一審判決公布。在出租廠房內製造假冒「牛欄山」白酒的3人,終被判刑,涉案金額達377萬元多。該團夥的覆滅,不僅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更保護了正規白酒企業和市場的秩序。我們來看下詳細情況:
據悉,在與霸州一河之隔的文安灘裡鎮一間出租廠房內,山東籍男子張某江,在未經「牛欄山」商標持有人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製造假冒牛欄山白酒。
其私自購買桶裝白酒及「牛欄山」酒瓶後,在該出租廠房內,讓張某峰(山東籍)、朱某華(張某建配偶)向「牛欄山」酒瓶內灌裝桶裝白酒,並粘貼「牛欄山」商標後出售。
在製造假冒牛欄山期間,張某峰、朱某華明知手中灌裝的白酒,並無牛欄山的授權或許可,依舊非法生產銷售。經鑑定,3人涉案的「牛欄山」酒共計價值約3774000元。文安公安機關共扣押涉案散裝白酒49桶(25公斤/桶),牛欄山酒瓶蓋(71600個),牛欄山酒標籤(20000個),牛欄山膠帶(20卷)等。
案發後,張某峰於2019年7月22日,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張某江和朱某華在山東落網,並押解迴廊坊。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絡,與本文案件無關,僅供參考)
以上3人在未經牛欄山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三人屬於共同犯罪,其中張某江起主要作用,為主犯,其餘2人為從犯。
最終,張某江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朱某華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張某峰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以上主要內容來自文安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均對涉案人員做化名處理)
來源:霸州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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