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直看電視劇《安家》,裡面有一對賣包子的「嚴叔」夫婦,在「房店長」的忽悠之下,全款買了一套價值320萬的房子。在籤定購房意向合同的時候,他們的兒子突然提出要加上自己女朋友的名字。起初老兩口是有些猶豫的,甚至是不太想加上還沒過門的兒媳婦的名字。但是當他們準兒媳婦說出已經懷孕的事之後,老兩口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先不說他們的準兒媳到底是真懷孕還是假懷孕,單單僅憑一句懷孕就把兒媳婦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這件事是極其不理智的,這可是市值320萬的房子啊。老兩口以為準兒媳一旦懷孕就是生米煮成熟飯,對婚姻就絕對忠誠了嗎?這都2020年了,年輕人對待婚姻的態度,還不如對待自己遊戲帳號的忠誠度高呢。再者說名字一旦加上,就意味著這套房子有一半是屬於兒媳婦的,這種情況下,兒媳婦一旦提出離婚,是可以分的一半房產的,也就是160萬啊。這筆錢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都不是一筆小數目,何況是靠賣包子賺來的「嚴叔」夫婦。
關於在房產證上寫不寫女朋友名字的事情,我們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甚至有好多準夫妻在房產證寫名字這件事上起了爭執,互不相讓,最終鬧掰的事也時有發生。當然,也有些人不在意房產證上的名字。今天,我就來說一說,我身邊那些買房子寫不寫女朋友房產證上的名字的事。
我的一個高中男同學,28歲,在我們縣城某個事業單位上班,月工資2700,他媽媽是一所中學老師,爸爸在石材廠當工人。一家人住在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裡,小區不新也不舊。去年夏天,在他媽媽同事的介紹下,認識了一個在另一所學校教書的女老師。兩個人談了小半年,該做的不該做的都做了,互相覺得還不錯,就在年底訂婚了。
訂婚之後就開始張羅起結婚的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房子,女方提出不想和我同學父母一起住,讓再買套房子,我同學他們家答應了。兩個人在我們縣城的幾個樓盤看了又看,比了又比,最終選擇了一套單價6200元/平米,面積130平,總價80萬的準現房。半年內交房,正好趕上他們第二年年底結婚。臨近籤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女方提出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我同學說可以,但前提是雙方父母各付一半房款,也就是40萬。女方不同意。
後來經過協商我同學說他們家付40萬首付,讓女方出20萬裝修房子,這樣就加上女方的名字,然後兩人一起月供還貸款。女方同意,但女方的父母依舊不同意。非得要求我同學家全款買房,並且負責裝修,還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滿足這些條件之後,女方就答應可以陪嫁一輛10萬元左右的轎車。關鍵是我的男同學自己有車,女方陪嫁一輛車,也是給他們的女兒開的啊。
事後我同學告訴我說,他們家根本就沒那麼多錢全款買房,就算跟親戚朋友借一借,咬咬牙買上了,但是一想到要加上女朋友的名字這件事,總覺得心裡不踏實,生怕她離婚的時候分他一半房產。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子買了,貸款買的,首付40萬,只寫了我同學自己一個人的名字。至於他女朋友,聽說跟別人有訂婚了
。
無獨有偶,也是去年,我一個朋友的弟弟,25歲,和他相戀3年門當戶對的女朋友結婚了。兩個人也是在我們縣城買的房子。150平,單價6500一平,總價97萬。全款一次性付清。聽說裝修花了30萬。全部都是我朋友他們一家拿的錢,並且在女方沒有提出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情況下,主動提出讓女方也把名字寫上了。兩個人在去年年底結了婚,結婚那天我也去了,女方的表弟舉著一塊大大的牌子,牌子上面用鎏金的大字寫著:陪嫁現金30萬,寶馬轎車一輛。那天,我看到那對新人臉上洋溢著笑容。那種笑容是那麼的樸實無華且枯燥。
說了那麼多,作為一個已婚8年的男人來說,我深知婚姻的幸福與否,不會因為房產證上有沒有女方的名字而改變,同樣,房產證上的名字,更不會鎖定婚姻的牢固程度。我身邊有好多人結婚,又有好多人離婚。有人平分家產,也有淨身出戶。我深知女性在婚姻一旦破裂之後的弱勢與無助。所以,我也理解那些千方百計讓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女兒名字的父母們的良苦用心。一方面覺得可以約束未來的女婿,能對自己的女兒好一點。另一方面也好讓自己的女兒有點保障,至少在離婚的時候,輸得沒那麼徹底。
可是說到底,房產證上的有沒有女方的名字,也就在離婚的時候能派得上用場,說白了,是現在社會大環境下,人們對於自己子女婚姻幸福的一種擔憂。女方怕離婚了一無所有,男方怕離婚時雪上加霜。
說回電視,我其實很贊同「徐姑姑」的建議,貸款給兒女買房子,寫上女方的名字,即使將來離婚,「嚴叔」夫婦損失也不會太大。再就是,年輕人有些壓力也是好事,知道自己奮鬥,總比整天輕飄飄沒有個奮鬥目標要好。比如我,我現在就非常想去上海賣包子。能不能掙320萬無所謂,我真的只是想去上海賣包子,有沒有會做包子的小夥伴帶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