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資源網2008年8月19日消息:近日,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常發現旅客託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造成旅客行李無法通過安檢。為確保行李的正常安全運輸,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南航」)提醒旅客,不要在託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以免造成行李無法運出。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民航局」)的要求,在手提行李中可以攜帶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如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可攜式攝像機等,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據了解,根據民航局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對旅客攜帶鋰電池有一定限制。對其他類型的備用乾電池,比如鎳氫電池等做好防短路措施也可以隨身攜帶。除此之外,南航建議旅客為自己的行李製作「身份證」,寫上自身姓名、往來城市以及聯繫電話,確保行李牌脫落的情況下工作人員也能及時將行李運送到旅客手上。
(作者單位: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務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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