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先生,您帶這樣的充電寶了嗎?,它只能隨身攜帶上飛機,不能託運。」 攝影:劉明曄
民航資源網2013年7月29日消息:家住武漢的唐先生參加「大美新疆旅遊團」,從烏魯木齊前往那拉提,在烏魯木齊T3聽到「充電寶和鋰電池都不能放在行李中託運,請隨身攜帶。」唐先生納悶了,這鋰電池易燃,又關充電寶什麼事?
據了解,充電寶是鋰電池聚合物的存電設備,自身有充電插頭,可以直接通過交流電源對行動裝置充電,且自身可以存儲電量,相當於充電器和備用電池的混合體。目前,正值新疆旅遊季,充電寶因攜帶方便成為遊客出行必備,乘坐飛機時,常會將充電寶誤當成充電器,放在行李中託運,而導致行李止步機場。
民航如何運輸鋰電池產品?
為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的航空運輸安全,民航局下發《關於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對旅客行李中攜帶鋰電池,按照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執行:旅客或機組成員個人自用,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如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可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備有電池僅限帶2塊。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隨身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唐先生聽到廣播,立刻將筆記本電腦從行李中取出,託運行李時,南航值機員張燕又問:你確定行李中沒有鋰電池或充電寶了嗎?唐先生捏著筆記本說:這不,都拿出來了嘛。
沒成想,唐先生託運行李中,忘記取出充電寶,行李止步在烏魯木齊,此時唐先生已經登上那拉提的飛機。
現在,烏魯木齊T3候機樓的行李是集中判包統一檢查,與T2候機樓集中判包,分櫃檯檢查不同,差異是旅客無法第一時間得到開包信息。旅客託運完行李,總會步履匆匆地奔向安檢。雖然在旅客進入安檢區門前有屏幕顯示:行李開包檢查的旅客姓名、航班號。但由於行李檢查判定時間,會遲於旅客的腳步,有時旅客到達安檢驗證臺,才會知道行李要開包,會因登機時間來不及,而無法重返開包臺,成為行李止步的原因之一。
張燕得知止步行李時,已是航班起飛後的1個小時,她一下櫃檯,就跑向監控室,調取辦理託運行李的實況錄像,看完後,不由得高呼:我都提示了呀!
行李查詢室收到止步行李,聯繫在那拉提的唐先生。因唐先生在烏魯木齊沒有朋友,只能委託行李室工作人員,開包拿出充電寶,後託運行李,行查員在收到唐先生的書面委託書後,才能辦理。
前往那拉提這樣的景區航班,機場與旅客住宿的地距離較遠,送行李的費用會飆升到800元。當日已沒有飛機,等再有航班時,唐先生收到行李,已經是該動身回烏魯木齊的時間了。
為降低託運行李因值機員提示不到位,造成的行李止步,南航新疆值機室從基礎安全培訓開始,考核,處罰,績效扣分等方法,即便如此,每天都會有4至5件行李因裝有鋰電池止步,今年1-6月,南航新疆分公司因鋰電池止步的行李超過200件,進入7月此數據日漸攀升。
鋰電池有那麼可怕嗎?
1817年,瑞士的阿爾費德森發現了鋰。原子序號為3,銀白色輕金屬,可與大量的無機試劑和有機試劑發生反應,與水的反應非常劇烈。工業制鋰在1893年根莎提出,鋰從一種元素到工業化制歷時76年。1KG鋰在燃燒後可釋放42998KJ的熱亮,以此被用來火箭燃料的最佳金屬之一。
運輸鋰電池或充電寶不慎起火,目前常用的液態滅火器也束手無策,只能起到隔離火勢的作用,等到電池將自身能量全都燒完,火勢才能熄滅。因此民航人是談「鋰」色變。
民航人嚴格執法,為的是安全第一,常會引發旅客無法理解的投訴,「前一次乘機,我帶的鋰電池都可以託運,這次為什麼不能託運?」也許行李中的鋰電池會僥倖逃脫止步,大部分也不會引發事故,雖然偶然事件的發生只有百分之、千分之或萬分之零點幾,面對當事者和航空公司時,必定是100%,畢竟沒有安全,一切都會為零。
因此,請乘坐飛機託運行李的旅客,取出自己的鋰電池和充電寶,再託運行李。如果不放心,不如多一句嘴「我的託運行李安檢合格了嗎?」旅客和航空公司共同完善飛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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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南航新疆地面服務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