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築大學建築城規學院教師慕啟鵬
濟南名人故居多處變身大雜院,現狀堪憂;老舍故居變身紀念館,成效顯現,但成本過高,形式難以複製。名人故居保護能否與商業開發相輔相成?國外的經驗是否有借鑑價值?
帶著諸多問題,鳳凰山東對話山東建築大學建築城規學院教師慕啟鵬。慕啟鵬曾在德國學習生活十餘年,取得德國柏林工業大學工學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歷史建築遺產保護及其修復設計等。目前,他正與他的學生花費整個學期探討城市規劃中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研究了不少國內外案例。
保護遇阻產權歸屬是最大問題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5年修正)》第二條規定,受國家保護的文物包括「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顯然,名人故居在此行列。雖如此,我國名人故居仍面臨保護原則界定不清、缺乏相關法律規定等問題,尤其缺乏對於「名人」、「名人故居」的法律界定,缺少相應的準入標準、申報程序、篩選機制……
「現在有很多名人故居散落在各處,有的未被發現。如果按照法律框架,跟歷史有關係的建築,應該被列入文物保護單位。一旦被列入,就應該按照文物保護法的要求處理。」慕啟鵬說。
濟南鞠思敏故居、陳冕狀元府等多處名人故居目前由社會各階層人士混居,房屋和院落破舊不堪。慕啟鵬認為,該現象凸顯了中國在故居保護上面臨的最大問題:產權歸屬不清,導致名人故居成了大雜院。「所有人都是暫時居住者,沒有人會投錢、花心思去保護,所以很少會看到被打理得井井有條的大雜院。」
慕啟鵬介紹,國外不存在類似問題,因為名人故居都有明晰的產權,要麼歸個人,要麼歸協會或基金會。
以維也納的施特勞斯故居為例,房子仍屬於這個家族及其後人。業主會專門空出一個房間,以不影響居住者生活為前提,稍微收取門票供外來者參觀。
「如果故居沒有後人繼承了,產權會歸屬於某一個基金會,比如在音樂方面有特殊貢獻的人,會有音樂方面的基金會進行相應資金支持保護。」
故居保護,要相信市場和專業的力量
今年11月爆出「蔣經國故居開麥當勞」,招致社會廣泛的反對聲音。人們擔心此舉會破壞故居的文物價值。對此,慕啟鵬認為,理性的商業開發有助於故居的保護,因為房屋閒置就是一種破壞,而交給政府進行專門的維護,又面臨資金、人力和精力等問題,不能保證保護的可持續性。
「交給商業開發一定會破壞嗎?如果破壞掉了,要政府幹嘛呢?「慕啟鵬說,交由商業開發後,政府的職責是監管,定期進行檢查,確保開發沒有破壞建築物。
在他看來,故居保護方面不能過於「迷信」政府,而政府也要改變「大包大攬」的思維,善用社會資源,「要相信專業,相信市場,政府起到中間監管作用即可,比如可以組織專家來對整個過程方案進行評估,這就是我們說的『小政府大市場』」。監管的同時,政府也應該就修繕費用進行部分出資,但參與力度要依據文物的保護等級而定,像故宮這樣的保護項目,可全部交給國家去做,但一個很小的故居保護項目,如果也交給國家做,就是浪費市場資源。
慕啟鵬認為公眾應理性對待商業開發的保護模式,或許該模式讓許多人不開心,但不能忽視實際問題:首先,如何確保故居能定期維護?其次,如何提高故居的知名度?
「如果靠政府投錢,用的就是老百姓的稅金。而通過一個商業模式,讓企業來做,可以在經營的同時順便把保護管理做了。」
10年前慕啟鵬去上海參觀外灘18號,這個樓的產權賣給臺灣的一個企業家,由其出錢進行保護修繕。「參觀完我覺得太棒了,就問那個建築師,整個改造翻修的費用是多少,他說1個億。」慕啟鵬驚訝極了,因為向國家文物局報一個保護項目方案,能申請到一棟樓300萬或者500萬就已經是巨款了。「100多棟樓5000千萬和1棟樓1個億,呈現出來的品質有可比性嗎?」
那次參觀後,慕啟鵬更堅定了文物保護不應該由政府具體操作的主張。他建議,由政府來推動,從政策的制定上嚴格把控,確定紅線,規範市場,然後剩下的交給市場,讓專業人士來做。
「以旅遊為目的的開發叫透支」
1986年,國務院下發通知公布的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中,濟南赫然在列,與之同榜的還有上海、南昌、平遙、麗江、敦煌、日喀則等另外37座城市。
歷史文化名城的劃定自然有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歷史文化名城應是「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顯然,濟南之所以登上榜單,勝在它歲月悠長的歷史價值。
然而提起現狀,慕啟鵬深感遺憾:「濟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現狀不樂觀,非常不樂觀。越保護越小,不用說濟南,全中國都是這個樣子。」
提起濟南新建的寬厚裡,慕啟鵬說:「那個提都不用提了,都不用從專業角度說,我就沒聽過一個人說它好的。」
濟南被列入歷史文化名城之後,所有相關的老建築、老街區等就應該重視保護。但慕啟鵬認為政府保護工作並沒有做到位。「像寬厚裡原來的老院,誰允許拆掉的?開發商有這麼大的權力想拆就拆嗎?最後誰批的?」
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過程中,所有人都應該思考一個問題:保護的是一個房子,還是人們的生活方式?
慕啟鵬說他不明白為什麼故居裡面不允許住人,致使現在的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全部變成諸如寬厚裡、芙蓉街、南鑼鼓巷、平江路、重慶磁器口等商業街區,「變成了一個迪斯尼樂園」。
「以旅遊為目的的開發,不叫保護,也不叫開發,叫透支。」慕啟鵬說,保護名人故居的目的並不是旅遊,而是因為曾經有一個歷史文化名人在這個地方住過,原有的生活氣息應該保留,並藉此形成社區文化,服務周邊居民。
慕啟鵬講述在維也納尋找施特勞斯故居的經歷:「拿著地圖到處找,下了地鐵上汽車,最後在一個小樓裡找到。進去之後在三樓的某一戶,摁門鈴,有人開門。裡頭非常精緻,時不時地會有一些小的展覽,變成了一種社區的文化。」
利用名人的聲譽可以給社區提供一定的文化生活,比如搞個小型的音樂會,或者為某個畫家搞個小型的畫展,「最終還是服務於生活,而不是服務於旅遊。」
針對大規模的老建築保護,則應該藉助商業力量。一些真正「高大上」的公司選擇某個建築是看中它的歷史價值,跟其品牌價值有契合度,在保護修復過程會完全尊重原來的樣子。例如上海榮毅仁的榮家大宅授權給普拉達使用。
「這樣政府就不用出太多錢,只負責監督商家是否保持了老建築的完整性,是否做了一些不必要的破壞改動。需要對外開放的,政府從中協調,單闢出一塊固定的展示空間對外開放,既達到保護目的,也不用專人做衛生清理等日常工作,節省了政府開支。」慕啟鵬說。
解讀齊魯熱點、呈現焦點事件、更多原創趣評,盡在官方微信鳳觀齊魯。邀您掃碼一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