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 繪
逢年過節,各大商場都會有各種各樣的促銷活動,今年春節也不例外,尤其是「換購」在各大商場異常火爆。「新春享禮,300元換購800元!」看到這樣的促銷廣告語,你可得睜大眼睛了,因為一不留神,你可能就被忽悠了。
商場促銷 300元換做800花
2月2日大年三十,劉女士來到北大街大洋百貨。走進商場,「新春享禮,300元換購800元!」這樣的宣傳卡隨處可見,300元能當800元花?!平時就愛購物的劉女士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來到特設的服務臺前,劉女士花300元參加了「換購」活動。充300元現金換購800元代金券,其中150元代金券分為50元的化妝品券、50元運動品券、50元內衣品券,除此之外,就是一張面值650元的代金卡。300元能當800元花,當然,商場一方也給出了條件:價值150元的代金券必須在三日內消費,過期無效,上面甚至還明確寫著有效期限。此外,商場明確「換購」活動持續到2月17日。300元能當800元花,這讓劉女士欣喜若狂。
還沒消費 代金卡已過有效期
2月9日下午,新年假後第一天,劉女士再次來到大洋百貨,很快就挑選了不少中意的商品,可在結帳時她傻眼了。原來,當劉女士把代金卡遞給收銀人員時,對方卻說代金卡不能用了,再一追問,對方解釋說她所持的購物卡已經過了期限。劉女士想不通,明明是2月17日才截止的活動,難道是提前了?
找到大洋百貨商場客服部門,工作人員告訴劉女士,她的代金卡有效期也是三天,已經過了三天有效期限。對方的解釋劉女士難以接受,劉女士說,150元的代金券上確實標明了有效期限,可代金卡上並沒有標明,在「換購」時,也沒有人告訴她代金卡也必須在三日內消費。「既然有使用期限,為什麼不說明或者在卡上標註呢?」
消費者稱 商場存在有意誤導
在商場客戶服務部,一位冀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換購」的代金卡沒有標註有效期限,是因為代金卡是商場平時用的會員卡,而會員卡上沒有設置過有效期限。
「在服務臺,我們專門設置有提示牌,『換購』活動內容上面寫得很清楚,換購時,工作人員也會提醒消費者注意有效期限。沒有提醒消費者,是我們工作失誤!」
在辦理「換購」活動的服務臺,記者確實看到了一塊提示牌,可上面的內容讓記者也有些不明白:「1月21日起,300元換購800元,其中150元為代金券(50元的化妝品、50元運動品、50元內衣品),代金券3日內有效,活動截止日期2月17日。」僅從字面,記者怎麼也看不出「換購」的代金卡有使用期限。
劉女士認為,商場在玩文字遊戲,還在誤導甚至欺詐消費者。經過交涉,商場最終做出了讓步,但是商場要求劉女士的代金卡必須在當天消費。劉女士表示,如果商場不能立即在顯要位置更正宣傳單上有意誤導消費者的文字,那就是涉嫌欺詐,還會有更多的消費者受騙。
換購的東西 當下用不上
說起「換購」,市民熊先生向記者講起了表妹的經歷。熊先生說,由於經常在同一家商場消費,表妹積攢了該商場近2000元的「換購」代金券,為了趕在有效期限內消費,有一天,表妹愣是在4個小時內將近2000元的代金券花完了。結果由於受限制,買回去的東西多數都是一時半會兒用不上的。
對於「換購」,網友也有不同的看法。網友「斯達康對我」說:什麼返券啦換購啦,實在讓人煩,商家的目的是讓你一整天都流連於一家商場……如果數學學得好的人一般不會上這些當。
「換購」很誘人 背後貓膩多
昨日,記者走訪市區各大商場發現,像「買一送一」、「全場5折」、「買100送50」等傳統促銷手段依舊常見外,諸如「買200換400代金卡」、「300元換購800元」等新的促銷形式也很搶眼,在一些百貨商場,越大金額的換購或打折,越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在東大街、北大街幾家規模較大的百貨商場記者發現,原來百貨商場以在商品上直接打折為主的消費模式逐步被取代,百貨商場更熱衷於用現金換購的模式,大幅海報鋪天蓋地,都是現金「300換購800元(含代金券)」、「買200換450代金卡」等信息,吸引著眾多消費者。東大街一大型商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春節期間,每天都有三四百名消費者參與「換購」活動,活動尤其受女性青睞。不過,這位工作人員也提醒,不少「換購」等促銷活動都設置有不少限制,消費者一定要認清。
記者發現,這些商家為了招徠顧客,不惜採取一些滿額返送現金券,或者以現金換購的形式出現在消費者面前,一般最多的就是「買200換400,買100返100」等,但是你進商場會發現,商品上的標價會非常巧妙,常常在「9」上打轉,如「199,299,……」當你為了湊滿一個整數,你又不得不去購買更多的商品。有時當你看中一件新品時,卻發現櫃檯上寫著的「換購」價格會比較少,或者被告知該商品不參加活動。另外,針對「換購」活動,不少商家都設置了消費期限,長則六七天,短則兩三天,有的甚至要求在某一天進行消費;有些商家還會設置參與活動商品種類的限制,比如必須購買一定數量的化妝品,也有的要求購買非常昂貴的商品。
「限制」不標明 就是不講誠信
昨日,市消協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種借用各類節日作噱頭的「換購」,尤其是限制消費期限的「換購」,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搶購。
商家進行「換購」活動一般分為兩步:
第一步虛構原價假打折。部分商家利用消費者喜歡購買打折商品的心理,隨意虛構原價,而虛構價遠遠高於商品實際價格。
第二步先提價再返利贈券。如「現金300元換1000元」、「買100元送200元」等,看上去商家會「血本無歸」的動人促銷廣告,實質是很多商家在促銷活動中把商品的標價大幅度提高,消費者不但沒有得到切實的優惠,還可能支付更多的現金。
「返利使用限制多,返利卡往往有時間、消費額度、消費範圍等諸多限制,但不明確標註,實際上是一種不講誠信的現象。」 這位工作人員說,面對超低的折扣、高額的返送券等誘惑,廣大消費者應謹慎,弄清實際的優惠規則,選擇能獲得最大優惠的消費方式,避免落入消費陷阱。
本組稿件由記者張志傑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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