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各旅遊商品企業:
根據《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黔文旅辦發〔2020〕19號 )文件精神,現就貴陽市旅遊商品企業申報獎補資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貴陽市範圍內註冊的旅遊商品企業。重點支持因疫情影響受損嚴重、未裁員減員或減員較少,近三年來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訴,企業信譽度較高,在疫情期間積極配合關停且在獲得補助後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
二、補助標準
省文化和旅遊廳在全省申報企業範圍內確定100家給予補助。
(1)生產型旅遊商品企業。
根據其產值、稅收、就業貢獻綜合排前50位的給予每戶5萬元補助。
(2)銷售型旅遊商品企業。
根據其銷售貴州生產特色旅遊商品的銷售收入、稅收、就業貢獻綜合排名前50的給予每戶5萬元補助。
三、申報審批
(一 )申報時間
旅遊商品企業在3月25日前向貴陽市文化和旅遊局進行申報。
(二 )申報材料
旅遊商品企業申報材料包括《貴州省旅遊商品企業補助資金申報表》、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2019年納稅情況等相關材料。
(三 )審批
貴陽市文化和旅遊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相關部門對旅遊商品企業申報資料進行覆核,確定補助方案。省文化和旅遊對擬補助企業名單及補助金額在官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補助名單。
四、監督管理
(一 )申報獎補的企業必須依法經營,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享受獎補政策:
1、有偷稅、漏稅、侵權、假冒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2、2019年以來發生致人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發生食品、消防等安全事故的;
(二 )企業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 發放獎補資金的收回獎補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處理。
(三 )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騙取、截留或挪用獎補資金,省文化和旅遊廳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四 )各單位要做好申報材料的保管存檔,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審計、績效評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