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今天(5月18日),西安一位家長向我們反映,十多天前,他的孩子為學校的籃球賽外出拉贊助,但不幸遭遇車禍當場身亡。這位家長認為,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的事情出現意外,學校方面難辭其咎。那麼事情是否像家長所說?意外的責任該如何承擔?
出事學生黃某表哥張先生:學生外出前,是給家長打過電話,說我這邊學校派出去是要拉贊助,然後,後來就是發生了這個意外。大致的意思就是學校有一個什麼集體活動,這個集體活動要一些費用,所以就外出找一些企業,拉一些贊助。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表弟黃某是陝西警官職業學院2014級警官管理一系司法警務專業學生。5月7號,表弟黃某和同學王某向輔導員請假外出,駕駛摩託車去校外給學校一籃球賽拉贊助,但中途不幸遭遇車禍,兩名19歲的男孩當場身亡。對於這場意外,黃某家人認為,學校應對此負責。
出事學生黃某表哥張先生:是學校派出去拉贊助的,而且學校有專門出據公務外出單據,學校這邊的意思是,就是學生自己請假外出。
隨後,黃某家屬向記者提供了一張請假條的複印件,從這張假條上記者看到,請假事由裡的確寫的是「公務」,而請假條也有輔導員的籤字確認。那麼學生拉贊助的行為真是受學校「委派」嗎?
陝西警官職業學院宣教處處長馬維克:這個拉贊助這個行為,和學校是無關的,這是學生自己出去要拉贊助。
記者:他們是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拉贊助?
老師:是學生自己搞一個籃球賽,學生說他自己拉贊助,輔導員準的假。
記者:他這個假條上我看寫的是因公務。
老師:這是學生填的,這個輔導員這是輔導員籤的字。
馬處長告訴記者,當時的比賽是黃某所在的2014級警官管理一系司法警務專業,學生自發組織的籃球賽,並非學校組織的活動,拉贊助行為也非學校指派。不過,對於學校的說法,黃某親屬並不認同。目前,對於兩名學生外出是因公因私,校方和出事學生家屬各執一詞。那麼對於這場意外,究竟該由誰對兩個19歲的生命負責呢?
來源:西部網-陝西新聞網 編輯: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