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市醫保局印發了《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精神類」門診特殊疾病等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12月1日起,我市將部分精神類疾病和阿爾茨海默病納入門診特病範圍。
按照《通知》,我市將六種重性精神病中的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範圍;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為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疾病的慢性病。
我市還將阿爾茨海默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範圍,阿爾茨海默病為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疾病的重大疾病。
在報銷比例上,患重性精神病的參保人在門診發生的醫保範圍內的費用按項目進行結算,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80%;居民醫保按照門診特殊疾病中慢性病的報銷比例執行。患阿爾茨海默病的,實行年度限額結算,一個自然年度基金支付限額為6000元,參保人員當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報銷限額按月計算。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80%;居民醫保按照門診特殊疾病中重大疾病的報銷比例執行。
同時,調整門診特殊疾病病種「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晚期的鎮痛治療」的保障範圍,將符合臨床診療規範的「磁共振掃描(項目編碼:2102XXXXX)」類檢查按醫保屬性納入保障範疇。
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各醫保經辦機構將完善醫保信息系統,充分利用醫保電子憑證,對於不會應用電子憑證的參保人群,仍可辦理醫保門診特殊疾病證。
【來源:重慶日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