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曝光格林豪泰酒店男子不敲門闖入,索賠五千元:我當時在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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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這種地方對於很多人來說就是個臨時歇腳的地方,可是這個歇腳的地方出過不止一次問題,在以往的新聞報導中,經常會有不少有關酒店的負面新聞,不過很多人覺得,這也就是一些小酒店的行為了,我們只要住大酒店就好了,真的是這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一則有關「格林豪泰酒店」的新聞。
據了解,女子小張入住格林豪泰酒店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問題,當時她在自己的房間裡面洗澡,可是突然就聽見門口出現了動靜,一名男子在沒有敲門的情況下直接刷卡開門走了進來,見到這名男子進來之後,小張當時就大喊救命,隨即男子離開了。雖然事件的發生過程非常短,但是給小張留下了極大的心理陰影,小張告訴記者,這件事過去了有一段時間了,可是賠償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無奈才一怒曝光。
據了解,這件事很快就被反饋給了格林豪泰酒店,酒店方的回覆也很快出來了:其實當時這名男子是一名維修工人,他只是看錯了房號才走錯了門的,然而,對於這樣的說法,小張簡單明了的表示自己不予接受,首先是因為這個人持有自己的房間門卡,可是一個已經住了人的房間門卡怎麼會隨便交給其他人呢?其次就是這名員工沒有敲門的做法,小張說,如果這個員工在酒店工作的時間很長,那麼他起碼應該知道在進入房間之前先敲門才對,可是這名員工沒有這麼做,對此,小張找酒店索賠五千元。
而記者聯繫酒店方的時候,對方卻表示這個賠償他們不能認同,只能賠償500元。並且在採訪的時候,酒店方也列出了他們的說法:首先,這件事的確是在酒店發生的沒錯,他們在事情發生之後也立刻跟小張道了歉,但是即使如此,酒店方卻對這五千元的賠償表示出了強烈的不滿,表示提出賠償需有理有據。其次,酒店方表示房門和衛生間的門相連,打開之後是絕對不會偷窺到小張的隱私的。因此,目前問題仍在協商。
筆者對此怎麼看?
1、在談筆者看法之前先談談律師的看法,媒體表示,他們專門去諮詢了律師,律師告訴記者,在小張碰到了這樣的情況後,其實需求賠償有法律作為依據,是可以要取賠償的。
2、筆者覺得,這件事的確是酒店方做的不對,無論一開始的原因是怎麼樣的,但是既然在酒店發生了這樣的問題,就應該去承擔相應的責任才是,像酒店目前的做法——逃避是絕對行不通的,到最後這件事就算是鬧上了法庭,酒店也永遠是存在理虧的情況,那麼早知如此,為什麼不從一開始就接受小張的提議,將這件事給直接解決呢?各位讀者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