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15: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原創 施政 巴中廣播
當前,網絡購物已成為廣大群眾購物消費的重要渠道,電商平臺和社交媒體上的「直播帶貨」等各種促銷方式也逐漸為消費者接受認可。「雙十一」來臨,記者在採訪中,巴中市不少市民均表示,平時自己需要買東西,首先會在網店上瀏覽,大多數日常用品也會在網上下單。
巴中市民陳熙:「平時都是會在網上買東西的,生活當中的方方面面都會在網上賣,吃的、穿的、用的都會在網上買。」
巴城市民牟小華:「我喜歡在網上買,衣服、吃的、護膚品等都在網上買,都很方便,都很實惠,而且價格也不高。」
今年,是「雙11」走進人們生活的第12年頭。每年的「雙11」,不少商家、網店都會大打促銷牌,誘導消費者不斷下單買、買、買。巴中市民陳熙說到,從「雙11」開始起,都會在「雙11」的這一天搶很多東西,像冬季的衣服,還有一些折扣活動比較大的物品,都會在網上買。
不少市民表示,在下單購買中要儘量選擇信譽度高、經營資質齊全、售後良好的購物平臺和網店,同時要仔細查看商品網評,儘可能多了解產品的真實情況,這樣才會物有所值。
巴中市民陳熙:「在網上買東西的話,對比起來,他們的價格、質量,我覺得跟實體店都差不多,因為選的時候都會選擇一些性價比比較高的東西。目前,我還沒有覺得有被受騙的感覺,覺得比較方便。」
△網絡主播直播帶貨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網絡直播成了商家的「標配」。但是直播帶貨「光鮮」的背後,也埋了許多「坑」。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集中破獲一批利用「直播帶貨」「網上店鋪」等渠道方式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共1400餘起,抓獲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
「雙11」來臨之際,公安機關提醒廣大消費者,網上購物不要一味地貪圖便宜,要選擇正規的網絡交易平臺和信譽良好的賣家及供貨方,一旦受到侵權假冒商品侵害或發現相關犯罪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記者了解到,在網絡直播帶貨中,處於信息劣勢地位的消費者往往在「限量秒殺」等言語引導下「衝動消費」,有的主播便用「最佳」「第一」「頂級」等極端描述性的詞語,誇大產品的功能和價值,博人眼球、提振銷量。
巴中市民陳熙:「今年有很多流行的網紅主播帶貨,但是我看的比較少,因為我覺得只要你看的話,你就會有一種不停的想下單的衝動。」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網絡直播侵害消費者權益類型化研究》報告,梳理了7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其中包括:虛假宣傳、退換貨難、銷售違禁產品、利用「專拍連結」誤導消費者、誘導場外交易、濫用極限詞和直播內容違法。
巴城市民牟小華:「網紅帶貨嘛,網紅主播賣的產品,買回來後,我們去實體店對比,還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說,在網上買東西並沒有在實體店買的那麼巴適。」
中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直播狂歡購物「雙11」,既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費,繞過商家套路,也要擦亮雙眼,注重維權,合法自我保護,才能真正抓住這場購物節帶來的優惠紅利。
巴中市民陳熙:「對比這幾年的話,面對「雙11」的話,可能會有一種比較理性的心態去看待,並不會說看到什麼東西就會去買,也會總結說哪些東西有只是便宜,但是對我們的生活當中並不實用,所以會慢慢的理性對待「雙11」。」
原標題:《今年「雙十一」:巴中市民選擇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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