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範我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全鎮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各有關辦公室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是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村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辦公室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
(一)應急組織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鎮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4、向鎮黨委、鎮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三)鎮食品安全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貫徹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3、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匯總事故情況。
5、適時發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6、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應急辦公室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村食品安全應急組織職責:
1、負責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檢查督促有關辦公室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等工作。
3、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的教育。各村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鎮食品安全辦公室報告,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並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五)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各自職責為:
1、警戒保衛組:由群眾工作辦牽頭負責,有關辦公室配合,群眾工作辦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鑑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2、醫療救護組:由財政所牽頭負責,有關辦公室配合,鎮財政所副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醫療物資、醫療設備和急救場所,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後勤保障組:由黨政辦負責,有關辦公室配合,黨政辦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的村(社區)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4、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負責,事故所在村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並及時向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善後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鎮食品安全應急辦公室牽頭負責,有關辦公室配合,鎮財政所副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並及時向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其它各辦在各自職責的範圍內,根據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支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1、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鎮政府,並按規定逐級上報。鎮安監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鎮政府值班室(危險化學品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鎮政府值班室立即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區政府、區安監局及有關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的要求。
(三)現場保護
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鎮派出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因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拍照、錄象和詳細記錄,最大限度保護現場的痕跡物證。
五、事故應急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在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後,由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各工作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後,事故發生地的村(社區)在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未發生事故的村(社區),要按照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參與做好事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有關辦公室和單位必須從全鎮出發,服從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六、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有關辦公室人員參加事故處理,食品安全應急辦參與對村的食品安全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物資保障
各村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原則,全力搶救事故傷亡人員。
(三)信息保障
鎮食品安全應急辦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