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韓國的租房法律常識,我已經講了數百次了。但是依然有新的讀者向我諮詢,各種「棘手」的租房法律問題。對於第一次在韓國面臨租房糾紛的人來說,租房的法律太過於複雜,但作為常年接觸各類租房糾紛的我來說,韓國的租房法律其實非常的單純。所以本文就給大家分享六大基礎常識,只要能理解到了,保證能避開90%的租房法律糾紛。
常識一:租房要跟房東籤合同
很多人單純的認為,只要有合同就能保障租房權利。這顯然是錯誤的想法。在韓國,租戶想得到權利的保障,要依靠跟房東籤署的合同。這裡的重點不是籤不籤合同,而是跟誰籤合同。如果跟不是房東的人籤了合同,房東完全可以耍賴:租戶沒有支付保證金和月租(說白了可能拿不到保證金或被趕走)。所以在籤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對照合同書和房子的主人是不是一個人。
常識二:必看不動產登記簿藤本
絕大多數保證金無法要回來的問題,其實在籤署合同之前完全有機會避開。但是很多人缺乏租房法律基礎常識,往往忽略掉確認法律風險的關鍵程序。韓國的不動產登記簿藤本()上詳細的記載了建築和房東的信息,同時還能看到房子是否被抵押等權利關係。所以,看中了租房之後,不能草率的籤合同,一定要先查閱不動產登記簿藤本,確認沒有風險後再籤約。
常識三:交租一定要交給房東
租金要交給誰?當然是房東了。這不僅是生活常識,也是法律上的必知理論。但現實中,不少人傻傻的把租金交給中介人或轉租人(俗稱『二房東』)。如果收錢的人沒有老實的轉交給房東,租戶等於是沒有交租金。沒有交租金意味著沒有履行租房的義務,此時房東不僅有權從保證金裡扣除租金,還有權單方面的解除租房合同,趕走租戶。
常識四:租房不是自己家
租房,顧名思義就是租來的房子。可是很多人認為,租房期間房子就是自己的。雖然在使用權上確實是租戶的,但是不能對房子做破壞、改造的行為。比如:擅自更改房子的構造、裝飾,在牆上釘釘子等等。如果對租房進行了破壞,退房時要拿不少錢賠償給房東。記住,租房不是自己的家。離開時必須要恢復原貌才可以拿到保證金。與原貌差距太大,賠的錢也會越多。
常識五:退房提前通知房東
韓國的租房糾紛中,80%是因為退房的問題引發。有些人認為,只要租房合同到期就可以退房,這顯然是錯誤的想法。如果不提前通知房東終止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會自動延長原來的合同。所以想在租房合同到期時走人,至少要在一個月之前通知房東。如果租房合同已經自動延期,就得在打算離開三個月前通知房東才行。什麼時候是一個月前,什麼情況下是三個月前,一定要看清。
常識六:法律很難解決問題
如果房東耍無賴,無視法律規定不給保證金或扣除保證金,不要單純的認為法律會幫忙解決。法律是死的規定,就算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房東不可以做某些事,但現實中房東就算做了也拿他沒辦法。此時只能依靠法律規定打官司,打贏官司再申請執行... 現實中,走法律程序消耗的精力巨大。如果能用小成本跟房東協商成功,哪怕是吃點虧也比走法律程序強。
金律點評:
說實在話,在韓國租房遇不遇到法律糾紛,一半是要看運氣。如果遇到了好房東,就算不懂得上面的六大常識也不會發生糾紛。相反,遇到的是不好的房東,再怎麼懂法律知識也要承擔一定的損失。但是我們不能處在被動的地位上,至少了解了今天分享的六大常識,遇到法律糾紛的概率也會大大降低。就算是倒黴的遇到了,損失也會非常的小。覺得本文不錯,請點『在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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