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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獲知最新的國慶黃金周出遊線路和報價,還得再等等。作為旅遊市場最火熱的假期,國慶黃金周曆來是各大旅行社必爭之地,往年此時,各種國內和國外線路早已鋪天蓋地宣傳。可今年,很多市民詫異地發現,去旅行社諮詢時卻沒一個能給出明確答覆的。記者昨日調查了解到,原來我國首部《旅遊法》今年10月1日將正式實施,其中對旅行社慣用的低價購物遊等手段進行明確限制,面對新規,島城各大旅行社紛紛駐足觀望,貿然漲價擔心流失消費者,不漲價又怕成本太高導致虧本,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下一步就看政策是否執行到位。
國慶出遊價還得再等等
家住同安路的蘇女士打算利用國慶黃金周再加上一周的年假去歐洲旅遊,為此上周她到旅行社諮詢詳細線路和價格等事宜,但跑了幾家旅行社後,卻沒有一家能給出準確的報價。「我有個同事去國外旅遊過兩次,根據她的經驗,至少提前一個半月開始做準備工作,往年她8月初就預訂好了國慶期間去國外玩的旅遊線路,今年都已經是8月底,怎麼還不報價?」對此蘇女士很困惑,是朋友經驗不準確,還是另有他情?
蘇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計劃國慶去新疆甘肅一帶遊玩的劉先生也想早做計劃早訂票,但同樣吃了「閉門羹」。「因為我們是第一次去遙遠的西部旅遊,人生地不熟,而且還打算帶上孩子一起去,所以選擇跟團遊。」劉先生說,但問了兩家以前經常去的旅行社,說只有9月份的報價單,國慶期間及整個10月份的都還沒出來,要再等等。
幾乎找不到10月份報價
記者採訪了解到,往年這個時候,島城各大旅行社的國慶旅遊線路大都已經制定出來,並進行轟炸式宣傳。但近期記者發現,眼下島城市面上幾乎找不到10月份的旅遊報價。
市北一家旅行社經理稱,目前已經制定明確線路並開始向市民報價的10月線路,只有一條「法德瑞意四國遊」和前往臺灣的線路,其他所有出境和國內方向的旅遊線路,現在都無法透露行程和價格。另外記者登錄我市一大型出入境旅行社官方網站看到,其網站發布的旅遊線路發團時間都是8月、9月份的,鮮有10月份的,在出境線路上,首頁全部是臺灣一地的線路及報價,進入第二頁才看到歐洲的線路,但只有一條前往「法德瑞意」的線路,顯示發團時間為10月2日,並給出了大致線路圖,但沒有報價,在價格一欄寫著:電話諮詢。
按照其公布的電話,記者撥了過去,一工作人員接聽電話後回復稱:「價格還沒出來,要稍等等。」當記者問及為何遲遲未出價格,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我也不清楚,公司還沒給我們價格單。」記者繼續追問:「如果不能預知價格,怎麼提前安排日程?去歐洲旅遊辦籤證等手續要一個月時間,現在要是定不下來,國慶能走得了嗎?」工作人員聽後略有遲疑但沒有直接答覆,只是禮貌地表示:「您留下聯繫電話,到時價格出來了我們再通知您。」
誰都不敢第一個吃螃蟹
【調查】
國慶黃金周多年來都被旅行社看做最重要的節日,業內流行的一句話說:「國慶節的單子做得漂亮,過年都過得好一些。」往年,歐洲、美洲、澳大利亞等地準備籤證的時間較長,提前兩個多月就開始銷售了,今年這些熱門線路卻被「雪藏」。難道國慶這塊「大蛋糕」旅行社不想吃了?今年國慶前各旅遊線路報價為何遲遲不出呢?
「並不是我們不急,只要是做旅遊的,沒有不想在國慶黃金周好好幹的。」島城一旅行社營銷經理王先生告訴記者,《旅遊法》施行在即,如果新法落實到位,那麼大量線路將面臨價格調整,故不敢貿然報價,誰都不敢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上個月有個企業計劃分批組織員工出去旅遊,由我們旅行社來負責,但報價只能給到9月底,沒辦法,現在行業內各家都在觀望,我們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一位業內人士稱,旅遊市場一向競爭激烈,有些旅行社甚至低價搶客源。「一方面是出於競爭,另一方面市場上部分消費者也有這個需求,選便宜產品的消費心態導致了低價團的出現,這一點在老年人旅遊團中更加明顯。」但是,10月1日將實施的《旅遊法》第四章第35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以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如此一來,以前隱藏在一些低價線路的購物、自費、小費等項目將全都透明化,旅行社就需要重新核算成本,按正常價位推出線路,預計消費者很難接受。
這名旅遊業人士跟記者算了一筆帳,以香港遊為例,現在旅行社的報價僅三四千元,但如果向遊客收取正常價位,旺季時往返機票就是3000元,住宿酒店按每晚500元計算(這在香港已是低價),4晚就要2000元,再加上景點門票,到香港旅遊一趟可能要花七八千元,這比當前報價高出一倍,一般的消費者很難接受,旅行社面臨流失客源的風險。再以澳大利亞為例,當前團隊遊報價約為1萬元,這個價格也就夠買往返機票錢的。「去歐洲、澳洲旅遊購物及自費項目很普遍,購物店老闆承擔了團隊在當地的地接各類服務,這樣對我們來說團費就降下來了。如果按新的《旅遊法》,這些購物及自費項目全部取消,地接社的成本全部加進去,那麼這條線路的報價將至少翻一番。」當前我國的消費者對價格還是非常敏感的,一旦漲價,流失的會很多。但如果旅行社繼續做低價團,那就成了「頂風作案」,將面臨處罰的風險。
不注重品質將面臨淘汰
【說法】
「危機就在眼前,旅行社需要儘快轉變思路。」華青國旅綜合業務中心總經理秦濤表示,《旅遊法》可能會加快旅遊行業洗牌,使旅行社從低端低價競爭的環境中解放出來,走向有底線的有序競爭,在此底線之上,拿出精力和心思致力於產品的研發、質量的提升、人才的培養和品牌的建設。如果不注重「品質遊」,無法形成特有的旅遊產品,一些旅行社將面臨淘汰。此外他還認為,《旅遊法》如切實實施,將重構旅遊者和旅遊服務者的關係,旅行社應該重回「帶有文化屬性的經營活動」的高尚,做一個優秀文化傳播者,而旅遊者也只有重回對提供服務者信任、包容、良性互動,才能夠獲得美好的旅行體驗,而這種體驗在挑剔、猜疑、不信任、處處提防中是萬萬得不到的。
「其實大家有個誤區,以為10月份旅遊產品要漲價,其實應該說新《旅遊法》的實施,是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如果報了一個便宜的起步價,最後各種費用加起來比透明化後的團費更高,相信客人肯定會願意選擇後者。」中旅總社副總經理周立鋼指出,此次《旅遊法》的出臺實施,對于堅持做品質團的品牌旅行社來說是個利好,「我們在包團遊、包機遊等方面的份額比較多,品質相對偏高,所以報價不會出現太大變化。」
不過採訪中,也有不少市民擔心,旅行社會不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有市民以購物為例說,其實出去旅遊,其中一個很大的訴求可能就是為了去購物,如果強行規定旅行社不安排購物,也剝奪了部分遊客的選擇。「去雲南旅遊必去『七彩雲南』購物賣場,裡邊玉器、茶葉什麼的都很不錯,難道以後也不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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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法》有哪些新規矩
今年10月1日,我國首部旅遊行業的法律——《旅遊法》將正式施行。它對旅遊者、旅遊經營者、旅遊主管部門等立下「規矩」,尤其是針對「零負團費」、惡性競爭、門票過高等突出問題有了明確說法。
■門票
價格不能說漲就漲
針對景區門票過高的問題,《旅遊法》規定:門票及其他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向社會公布。這些條款為景區門票價格的管理確立了「公平、公正」的原則,也增加了控制景區門票上漲的程序,從而使景區門票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遏制。
■零負團費
不得安排購物拿回扣
針對「零負團費」、惡性競爭等問題,《旅遊法》明確要求,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這些規定確立了比較完善的市場規則,既解決了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明確了經營者、旅遊者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據。
■旅遊合同
遇問題不能「踢皮球」
許多人旅遊前都曾經和旅行社籤訂過旅遊合同,密密麻麻好幾頁內容並沒有多少人會認真閱讀,並清晰地了解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於旅遊服務合同具有關係複雜性、合同主體雙方不完全對等、合同目的非物質性、合同履行人身關聯性等特點,一旦發生糾紛,旅遊者往往維權困難。
為此,剛剛頒布的《旅遊法》對包價旅遊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違約作了詳細規定,並對旅遊安排、代訂、諮詢合同和住宿合同銜接作了原則規定。
由於涉及地接社、景點經營者、住宿餐飲經營者、交通服務提供者等,一旦發生糾紛,旅遊者常常被「踢皮球」。為此,《旅遊法》中規定,由最初的組團社對旅遊者承擔責任,接受轉團的旅行社再對組團社承擔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