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2日 13:57,鄧先生發起對淘寶閒魚的投訴。截止發稿前,淘寶閒魚有效投訴2684次。
鄧先生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鹹魚購買二手手機具體流程大致為:買家下單後,賣家首先將商品(只限於手機),寄往平臺提供的驗機平臺(可選)的地址,驗機平臺24小時內出具驗機報告,無異議後(是否與賣家描述大致相同),買家再確定是否購買,如果購買,買家在app確定購買以後,驗機平臺才會把商品發給買家.
也就是說大致流程為:商品(賣家)->驗機平臺-(買家確認購買後)->買家(買家).
本人於2020-01-07日,在鹹魚app,下了一個訂單(訂單號:8****************3),購買物品為 二手 iphone 8,並通過其驗機平臺交易.
快遞單號:SF1006924386896:1月7日發貨,1月11日驗機平臺籤收.
但是由於我的操作失誤,在淘寶app到貨確認的時候,在2020-01-10 22:57左右,不小心點到了鹹魚的訂單的到貨確認(另外的拇指在home按鍵上),彈出指紋驗證後,瞬間確認了.這時候我才發現確認錯了.如果手機描與賣家描述相差不大,我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驗機報告出來以後,顯示---->屏幕下方大面積亮斑、無原彩顯示功能、光線感應無法使用,主板有維修痕跡、後置攝像頭拍照有黑斑、機身浸液受潮<----
按照正常流程,如果驗機不符合描述,買家不想要,是可以選擇不買的.但是我到貨確認之後,交易平臺會直接把錢在點擊了到貨確認之後,打入賣家的支付寶帳戶內.
誤操作導致我點擊了到貨確認,我有責任,但絕對不是全部!因為我到貨卻確認(誤操作)的時候,快遞的收件人不是我,是廣東的驗機平臺.驗機平臺的作用,是確保交易的衝突最小化而設定的,但是,給驗機平臺發貨,賣家不是商品收件人的前提下,就可以到貨確認,這本身就是一個大漏洞!!!!而且是我在鹹魚app買的東西,居然、、在淘寶app點擊的確認!!!而且沒有提示是鹹魚的訂單!!如果是,驗機平臺在我確認購買商品,給我發快遞之後,我點擊了到貨確認而產生的損失,我可以自己承擔,但問題是,都沒有到確認環節,賣家居然可以在淘寶app中,點擊到貨確認,而沒有提示是鹹魚app的訂單!!!
據此,
1:通過驗機平臺,沒有通過確認流程(即驗機平臺驗機報告出來以後,由買家決定是否購買),卻可以直接到貨確認(雖然我是無意,我不說我沒責任,但是這個流程,平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吧?)
2:我在鹹魚app購買的訂單,在淘寶app居然可以確認,而且沒有提示是鹹魚的訂單!
賣家雖然賣的東西不相符,但是平臺的責任更大,驗機平臺的出現,反而出現了更大的漏洞,我覺得這對賣家是及其不公的.
所以,我訴求,鹹魚平臺賠償我的損失!
以上
2020-01-12」
2020年01月13日 09:30,鄧先生補充表示:「截止現在(2020-01-13 09:20),我並沒有收到過鹹魚驗機平臺的簡訊或者相關Email告知物流信息. 鹹魚(電話:9510222)已經於2020-01-12日(周日)下午與我聯繫,說明原委後,建議我暫時不要聯繫鹹魚的驗機平臺.鹹魚平臺建議我不要去聯繫驗機平臺,不要接受這個商品. 給出的處理方式是: 1:工作日後,會提交封停賣家相關帳號的申請(支付寶或者鹹魚app,或者都封,當時在外面,聽得不太清楚),迫使賣家與我聯繫. 2:讓我不要去聯繫驗機平臺去索要這個商品的快件,理由是,我不接手,就比較好處理,鹹魚(9510222)會在工作日,與驗機平臺去溝通. 鹹魚(電話:9510222)電話剛接通以後,先是說明是我的過錯,沒辦法強制讓賣家退款給我.我在說明了對鹹魚交易流程(發貨第一收件人不是買家,甚至驗機平臺沒有收到貨的時候,以及我實在淘寶app確認的,沒有任何提示說是鹹魚的訂單)以後,客服才給出上面的處理建議. 如有後續,會即時來更新.」
投訴詳情:鹹魚二手交易平臺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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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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