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琉球群島的真相與現實》上線後,有不少留言,排除一些謾罵、沒有認真讀文章就開始發言以及無關的言論外,還是有不少留言有一些道理的,這些留言確實值得深思。但是,有關琉球群島,相關地位、歷史以及其他過於複雜,依然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因而,筆者準備一次總回復,歡迎拍磚。(但是拒絕無理謾罵和挑釁)
首先,必須明確,我對琉球群島最終地位,相當明確,我一向反對日本竊據琉球群島,這一態度是一貫明確的,琉球群島從來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所以,筆者支持琉球群島最終的地位一定是獨立自主,雖然現在看相當困難。
其次,有關冊封和朝貢。這是朋友提到最多的一個問題,也是本文重點要說明的。中華帝國的朝貢體系,形成於明清,所以糾結於明清前究竟是怎麼情況,是沒必要的。明清時期的中華帝國朝貢體系,於明清兩朝,是對外展現天下共主的姿態,於參與朝貢和冊封的外蕃王朝而言,是一次獲得大量賞賜的極好機會。冊封也是一樣,如琉球等也是通過冊封獲得大量的賞賜。
所以,若論及冊封和朝貢就說琉球是中國的,實在不妥。因為,參與到中華帝國朝貢體系的,除了朝鮮、琉球群島,日本也曾參與過,甚而至於東南亞一些小國也參與過,雲南西南的一些小國也參與過,如果按一些朋友留言所說,難道這些小國家也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另外,有朋友留言說冊封國王的意義就是上下關係,這是不對的。如琉球這些國家,他們國主產生並不基於明清兩國,而是在產生國主後,再來請求明清的確認。
再次,有關內蕃外蕃。這個區別在於,內蕃有中央派出的官員,個別有軍隊,外蕃無官員也無軍隊。一般認為,內蕃是中華領土,而外蕃不是。所以西藏、新疆、蒙古等都是中華不可分割的領土。而如考察朝鮮,會發現他歸為外蕃,但是依然有中央派出的官員,朝鮮有官員監督都不算是中華領土,無官員監督的琉球又怎麼可以算。
最後,有關1870年代中日談判和二戰後羅斯福建議。中日談判的基礎是琉球向清政府請求,避免被日本侵吞,而作為朝貢體系中一員,清政府無法迴避,必須參與到談判之中;而二戰後羅斯福的建議只是為了戰後國際形勢的考量。但是,中國這邊其實並無太多對外擴張的傳統,所以,就可以發現,無論是日清談判時提及的三分琉球,還是羅斯福建議中國託管琉球,中國這邊都是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