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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人民政府網消息,12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批覆發布,具體如下:
宿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審批〈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請示》(宿政〔2018〕3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18年修改)》(以下簡稱《宿州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
二、優化城市規劃區範圍。落實精細化管理要求,依據採煤沉陷區分布等自然條件、交通條件等因素調整城市規劃區邊界,調整後規劃區總面積786平方公裡。優化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產業用地,新建、擴建錢營孜、華電宿州電廠,預留豫皖蘇天然氣聯絡線城市天然氣通道。
三、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安徽省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行動計劃》的新要求,優化產業類型和空間安排,加快建設張江蕭縣高科技園區,全方位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
四、加快推進區域交通設施建設。規劃建設宿州機場,按照四級航道標準實施澮河、新汴河整治工程,新增合新高鐵、淮宿蚌城際鐵路,新增徐宿蚌、宿阜、徐淮阜等高速公路,完善國省道幹線公路網絡。
五、落實「多規合一」要求。優化資源配置,劃定城市綠帶,構建「三環鏈城、四帶穿城、五苑抱城、百園融城」城市公園體系,提高公園綠地可達性,滿足市民就近休閒遊憩需求。
六、完善城市公共服務。保障中小學、客運站、棚戶區改造等民生工程落地,圍繞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優化中心城區部分用地布局,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提高防洪排澇設施建設標準,完善城市抗震規劃。
七、依規做好《宿州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實施工作。《宿州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是宿州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宿州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的要求。省自然資源廳要對《宿州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