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工傷那些事兒在公司取快遞,不小心摔傷算工傷嗎

2020-12-18 法制現場

案情

王姐和小靜是一個公司的同事,這天在單位裡,她倆正在聊天:哎呦小靜,你這手是怎麼了?

小靜:這不上周在公司收「雙十一」的快遞,一下拿太多走路的時候沒留神,上樓時摔了一下,沒想到把手給摔折了。

王姐:這下你可真是名副其實的「剁手」了!

小靜:哈哈,是的呀。

王姐:不過你這在公司摔的,應該可以報工傷吧?

小靜:雖然我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的傷,但我拿的是自己的新衣服新鞋子,都屬於我的私人快遞,是不能算工傷的。如果我拿的是替公司採購的辦公用品,屬於因工作原因受傷,才能夠算作是工傷。

王姐:這樣啊,那你「雙十二」拿快遞的時候可得小心點,不要再「賠了夫人又折兵」啦。

小靜:好的好的,一定把另一隻手給保住了!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孫潔

【來源:濱州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說說工傷那些事兒|買了意外險,還用參加工傷保險嗎?
    有些施工公司只為農民工辦理「意外傷害險」,以此分散施工事故風險。那麼問題來了,買了「意外傷害險」還用參加「工傷保險」嗎?或者"意外傷害險"能替代「工傷保險」嗎? 答案是:不能。雖然它們本質上都是一種事故風險分散機制,但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也就是說,「工傷保險」是法定強制的社會保險。如果企業不依法參保繳費,將承擔法律責任。而「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保險行為,由企業自願選擇投保,按保險合同約定繳費與理賠。
  • 年底飯局推不掉,應酬中出現意外,竟然算工傷原因竟然是?
    一到年底,公司年會、尾牙聚餐就會陸續舉行,各位工友都會參與其中,其樂融融。然而,觥籌交錯之後,總有些人會不勝酒力而醉倒,有些喝得狠的,甚至會引發腸胃不適、酒精中毒等。有一個小笑話非常形象地回答了什麼是應酬:話說有一個父親經常晚上不回家吃飯,孩子問他去做什麼了,他說有應酬。孩子就問他什麼是應酬?他說「應酬就是不想做又不得不做的事」。第二天孩子背著書包上學時就跟父親說:「爸爸,我上午也有個應酬!」如果在這些應酬中,發生了意外,算不算工傷?
  • 吃公司年夜飯時摔骨折,法院判定算工傷
    在此期間,單位員工如果不慎摔傷,是否能算工傷?日前,張某在公司年底聚餐過程中不慎摔傷,被青浦區人保局認定為工傷。但張某所在公司對此認定不服,訴至青浦法院狀告人保局。最終,法院維持了區人保局對張某工傷的認定。張某是某塗料銷售公司的銷售部總監。按照慣例,公司各部門每年都會組織年度迎春聚餐。
  • 站隊| 公司年會上喝酒過度致死,算不算工傷?
    由於同事們難得聚在一起,當天年會結束後一撥人又外出聚餐,其中還有公司客戶。散席後,男子被同事送到酒店休息,之後就再沒醒來。這個,算不算工傷?【讀完不妨留言選A或B,或留言說說你的看法】A:算。參加公司年會,第二場也是和同事、客戶在一起,疲於應酬,飲酒過量導致死亡,公司應按工傷標準予以賠償。
  • 建築工地受傷,無勞動合同,臨時工作摔傷,如何要求工傷賠償?
    建築工地受傷,無勞動合同,臨時工作摔傷,如何要求工傷賠償?工地臨時幹活受傷致殘,是選擇工傷賠償還是選擇人身損害賠償?一,無勞動合同臨時工作發生工傷如何處理。現在醫院治療,公司說工傷保險已經啟動,需要我們配合。但是我們作為一名大車司機年收入在10萬左右,而如果公司按照其單位工人標準賠償的話,肯定賠償金額少,現在我們改怎麼辦?如何跟公司協商?還有後面的勞動鑑定,該如何準備?現在我們需要做什麼?因為是大貨車司機,收入是根據拉多少活算的,如果需要提供收入證明的話,需要準備哪些?
  •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通事故怎麼申請工傷認定?
    上下班途中,人多車多,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當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車禍導致受傷是否算工傷呢?交通事故發生時又該如何申請工傷認定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算不算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春節返鄉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買不到返程票算曠工嗎?
    那麼,春節返鄉探親看望父母,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能否算工傷呢?春節期間一票難求,買不到返程票及時回公司開工又是否算曠工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第一,交通事故中承擔什麼責任。不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 受了工傷,到底賠償該怎麼算?
    「趙律師,您幫忙算下我這個工傷能拿多少賠償?」「趙律師,為什麼我這個工傷沒有被扶養人生活費?」「趙律師,為什麼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算出來的賠償項目不一樣?」最近收到幾個工傷當事人的諮詢,而當中情況卻各有不同。
  • 護林工河中死亡 算不算工傷?法院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
    護林工河中死亡 算不算工傷?法院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被告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每日甘肅網12月22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導 護林工離奇死亡,家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相關行政部門決定不予認定為工傷,雙方遂發生糾紛。
  • 「聶律師說工傷」上班途中騎車摔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近日,張某騎共享單車在上下班途中摔倒致傷,這能否認定為工傷呢?市民張某騎著共享單車去上班,在路過一處比較坑窪的路段時,由於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導致左小腿骨折。事後,張某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事故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貨車事故傷害的應該認定為工傷。
  • 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一般工傷骨折賠付多少 輕微工傷一般怎麼賠償
    有些從事較為危險行業的職工,可能會在工作的過程中受到一點傷害,這是屬於工傷的一種,那麼工傷是怎麼賠償的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順便來說說一般工傷骨折賠付多少以及輕微工傷一般怎麼賠償。
  • 此種情況也屬於工傷,公司組織的團建或旅遊受傷屬不屬於工傷範疇
    小李參加周末部門組織的團建活動,活動由第三方公司承辦,由於在運動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大腿骨折,醫療費由團建第三方公司所上的保險全額賠付了,病休期間公司發放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為0,病好後小李想申請工傷等級鑑定,公司以本次受傷歸第三方團建公司負責,拒絕了小李的要求,公司此種做法是否合理如下
  • 單位不提供口罩可以拒絕上班嗎?上下班途中感染算工傷嗎?
    時間來到了復工日期,大部分公司都在號復工,那麼在疫情期間對於上班族最重要的就是如何防範感染。很多單位都為了員工安全,會提供口罩等防護用品。那麼不提供的是否可以拒絕上班?上下班坐車感染是不是屬於工傷?下面詳細為大家介紹。
  • 工傷認定,怎樣才算工傷,工傷死亡怎麼賠償?
    (1) 工傷的認定認定工傷的七種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
  • 護林工河中死亡 算不算工傷?
    法院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被告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蘭州晚報訊 護林工離奇死亡,家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相關行政部門決定不予認定為工傷,雙方遂發生糾紛。12月21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案件一審判決,由於死者死亡有太多因素不能確定,行政部門「不予認定工傷」證據不足。法院判決,撤銷行政部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被告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 90後設計師上班時上廁所猝死,算工傷嗎?
    90後設計師上班時上廁所猝死,算工傷嗎?小顧的姑父很生氣:「委託人就不承認勞動關係,說各打五十大板,就是一個人一半,只給45萬到50萬。」為店裡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年,出了意外卻翻臉不認帳,顧家人氣不過,他們拿出了小顧和老闆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小顧和老闆娘之間的轉帳記錄。
  • 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算工傷嗎?你的工傷險怎樣賠付知道嗎?
    在之後,人社部就更新了通知,明確非一線醫護人員感染是不算工傷的。那很多朋友就會想,每月交的工傷險到底保得是什麼?又是怎樣賠付的呢?其實在《工傷保險條例》第一章第一條就已經告訴了我們,工傷的保障範圍:工傷導致的就醫、傷殘和身故。
  • 工傷賠償時,你是不是還在和公司協商處理?千萬別掉進坑裡面!
    吳某工傷認定該名員工吳某,任職公司廚師,在早班給公司員工做早餐的時候,因為操作不小心,在絞肉的時候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到胳膊拐彎處全部被絞肉機卷進去了。因為涉及到上千名員工的早餐,絞肉機比較大,要是斷電不及時整個人都可以絞進去了,而吳某的整個胳膊已經分離,救護車到現場的時候取出來的胳膊直接用的消毒塑膠袋裝起來的,已經分不清楚什麼是豬肉什麼是吳某的胳膊了。
  •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務工時受傷是否能夠認定工傷?
    李某要求做工傷認定,但是火鍋店認為李某摔傷時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夠構成工傷。那麼李某是否構成工傷呢法官說法:某火鍋店因經營需要,給員工安排了食宿,李某每晚是等客人走完後與大家一起吃工作餐,既然是工作餐,就不可否認是屬於工作的一部分,所以李某雖為前廳勤務工,但在去吃工作餐時,在後廚因地溼而滑倒摔傷,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某火鍋店作為用人單位,不能因年齡等因素來否定這一客觀事實。
  • 職工高原反應發病致死不算工傷?公司狀告人社局
    參與互動    職工高原反應突發疾病致死算不算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