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身份開立銀行帳戶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5年內不得開立新帳戶。使用符合要求的ATM機給他人轉帳,可不再執行24小時後到帳規定。今天,央行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9〕85號)並就《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為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人民銀行於2016年9月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6〕261號,以下簡稱261號文)。這份文件被執行後在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電信詐騙現象不斷呈現出新現象,為應對電信詐騙出現的新形勢、新要求和新情況,人民銀行研究制定了《通知》。
261號文規定,除向本人同行帳戶轉帳外,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轉帳(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自助設備,下同)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帳。央行表示,該文件出臺時,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誘騙下,通過自助櫃員機具向詐騙帳戶轉帳,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不法分子引導在自助櫃員機具的英文界面中進行轉帳操作。針對這一情況,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為挽回資金爭取時間,261號文採取了個人自助櫃員機具轉帳資金在24小時後到帳的臨時性措施。該規定有效阻斷了不法分子誘騙受害人通過自助櫃員機具將資金轉入詐騙帳戶的犯罪行為。與此同時,該措施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客戶正常使用自助櫃員機轉帳的客戶體驗。
目前,不法分子轉移詐騙資金的渠道發生了很大變化,通過自助櫃員機具誘騙詐騙數量已很少。同時,銀行自助櫃員機具均已基本完成改造,在辦理轉帳業務中增加了漢語語音提示,通過文字、標識、彈窗等設置了防詐騙提醒,非漢語提示界面能對資金轉出等核心關鍵欄位提供漢語提示,防詐騙功能大幅提升。在此背景下,許多銀行呼籲適當調整自助櫃員機具轉帳管理政策,以滿足正常客戶實時轉帳需求。在兼顧安全性與便捷性的基礎上,經商公安部門,《通知》對自助櫃員機轉帳管理政策作了適當調整,即通過自助櫃員機具為個人辦理業務時,可在轉帳受理界面(含外文界面)以中文顯示收款人姓名、帳號和轉帳金額等信息(姓名應當脫敏處理),並以中文明確提示該業務實時到帳,由客戶確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不再執行自助櫃員機具轉帳24小時後到帳的規定。
《通知》還對買賣帳戶行為採取了強化管理措施,對假冒身份開立銀行帳戶的懲戒措施,從3年內不得新開立銀行帳戶變為5年內不得新開立銀行帳戶。央行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帳戶時,應當在開戶申請書、服務協議或開戶申請信息填寫界面醒目告知客戶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帳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並載明以下語句:「本人(單位)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帳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單位)帳戶」,由客戶確認。261號文已規定,「銀行和支付機構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帳戶(含銀行卡,下同)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組織購買、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帳戶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帳戶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停止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3年內不得為其新開立帳戶」。為進一步加大對買賣帳戶等違規行為懲戒力度,提高違規成本,對違規行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通知》將懲戒措施調整為「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帳戶」。
央行最後表示,為了保障自身資金安全,希望廣大公眾能掌握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典型手法及應對措施、轉帳匯款注意事項,認識買賣帳戶社會危害,強化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意識。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帳戶和支付帳戶,妥善保護個人身份信息、帳戶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確保自己的個人金融信息等隱私信息不受侵害。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張品秋
流程編輯: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