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蕉葉商標之爭引發了上海和廣州兩地訴訟戰,有意思的是,同樣一起商標侵權官司,滬穗兩地法院判決結果卻截然不同。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杭州蕉葉起訴廣州蕉葉商標侵權勝訴,廣州蕉葉易地再戰,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發起確認不侵權的訴訟,結果被廣州法院判決廣州蕉葉商標不侵權。
「廣州天河區法院漏審了重要內容,明顯出於地方保護主義。」杭州蕉葉代理律師周威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杭州蕉葉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已上訴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過,原定本月7日的二審第一次開庭臨時改成了庭詢,結果將擇期再審。
蕉葉商標之爭
「蕉葉」是泰國菜的著名品牌,其歷史起點要追溯到1989年,當時香港人張景輝、康泰旅行社和周潤發的太太一起創辦了香港蕉葉咖喱屋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蕉葉」)。2000年,香港蕉葉在香港、日本、雪梨、韓國、菲律賓等地成立了多家餐飲分店,引領了當時泰國菜潮流。
張景輝告訴本報記者:「1997年,香港廚師羅定民來到廣州,開始仿冒生意火爆的香港蕉葉餐廳,在廣視賓館一樓開設了第一家蕉葉風味屋,並於2002年成立廣州蕉葉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蕉葉)。」
張景輝稱,看到內地有人仿冒,他於1999年7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組合商標,這一商標專用權包括蕉葉圖形、漢字「蕉葉」和英文「Banana Leaf」。該申請於2000年10月獲得授權。
2002年10月,廣州蕉葉也經過國家商標局核准取得了葉子圖形商標註冊證。與香港蕉葉的註冊商標不同的是,廣州蕉葉的商標僅僅是個圖形,沒有其他文字商標。
此後的2006年,「亞洲蕉葉」收購「香港蕉葉」,並獲得了蕉葉商標在中國內地的使用權。而後在2007年10月,亞洲蕉葉與杭州蕉葉籤訂《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亞洲蕉葉許可杭州蕉葉在中國範圍內獨佔使用「蕉葉咖喱屋Banana Leaf Curry House」的文字和圖形註冊商標,同時,亞洲蕉葉授權杭州蕉葉有權對侵犯商標權利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廣州蕉葉如果單獨使用圖形或者文字都沒問題,但是偏偏他們要組合使用,而且對方的店面裝修、菜色品類都極力模仿杭州蕉葉,這使得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辨認兩家品牌的區別,故意混淆視聽。而國家商標局只把組合商標判定給了香港蕉葉,亞洲蕉葉繼承了香港蕉葉的商標所有權,授權杭州蕉葉在內地獨家使用,僅有一片葉子圖形商標的廣州蕉葉不斷打擦邊球,這是明顯的商標侵權。」周威向本報記者表示。
對此,廣州蕉葉的代理律師談盈東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廣州蕉葉早在1997年就開始使用組合商標,因此應具有在先權利,而香港蕉葉在2000年獲得了商標授權,但沒有在中國大陸使用該商標。即使之後轉讓給亞洲蕉葉,商標也一直並未使用。
上海「交火」
為了整合蕉葉品牌,2008年,亞洲蕉葉向「廣州蕉葉」伸出了合作的橄欖枝。雙方達成協議,亞洲蕉葉以4000萬元現金加4000萬元亞洲蕉葉的股權,收購廣州蕉葉的5家門店,亞洲蕉葉控制人唐廣敏支付了廣州蕉葉控制人羅定民2000萬元的收購預付款。
但是,當唐廣敏派人接管廣州蕉葉的時候,羅定民猶豫了,提出了新的附加條件,使交接工作並不順利。
「2008年羅定民提出了暫緩收購,但2000萬元已被他挪到香港買房,遲遲不還。」唐廣敏說。就在這一年,廣州蕉葉被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偷稅漏稅,羅定民把廣州蕉葉的財務票證全部銷毀,自己逃往國外。後來,廣州蕉葉在上海被處罰並補稅3000萬元,在廣州被處罰了1000多萬元。
2009年3月,杭州蕉葉開始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起訴廣州蕉葉在上海開設的分公司——上海金蒜頭餐飲有限公司侵犯了蕉葉商標權。
2010年,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上海金蒜頭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廣州蕉葉商標侵犯了杭州蕉葉的商標使用權,賠償損失30萬元,並在上海登報致歉。
廣州蕉葉方面對此不服,於是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二審。而後在上海一中院的調節下,雙方達成和解,由廣州蕉葉方面賠償杭州蕉葉15萬元,並承諾不再使用組合商標。
亞洲蕉葉董事長唐廣敏表示,當時廣州蕉葉羅定民託人向他求情,希望放他一馬,所以杭州蕉葉才沒堅持要求將二審進行到底,雙方在二審法院達成調解。
「廣州蕉葉方面當時承諾不再用組合商標,這在二審調解書裡都有證明。調解書是去年12月生效的,但是我們今年2月檢查時發現,廣州蕉葉在繼續侵權使用,直到6月13日,他們才換了一種商標方式。」周威告訴本報記者。
周威稱,廣州蕉葉原來是用圖標、文字、英文的組合商標,承諾更改後,僅是將英文去掉,圖標和蕉葉的字眼反而更加醒目,如此兌現此前承諾,簡直是「換湯不換藥」。
對此,談盈東否認稱,廣州蕉葉從未承諾過不使用組合商標,承諾的是金蒜頭公司,儘管金蒜頭是廣州蕉葉的分公司,但有獨立的法人代表,他們的承諾不能代表廣州蕉葉。
廣州「再戰」
根據我國法律,二審達成和解,一審判決就相當於撤訴。「我們沒有想到廣州蕉葉會佯裝和解,暗地準備異地再戰。」周威說。
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支持了廣州蕉葉的訴求,即廣州蕉葉提出的商號成立在先,具有在先權,判決確認廣州蕉葉不侵犯杭州蕉葉的商標權。
廣州蕉葉在一審法院出具了一份廣視賓館開具的證明作為旁證,證明1997年廣州蕉葉就使用「廣州蕉葉」四個字,1999年改為註冊的一片葉子的圖形商標。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採用了這個證據,認定廣州蕉葉具有在先使用權。
但周威認為,廣視賓館和廣州蕉葉屬於租賃房和承租方的利益關係,這種證據不足以採信。從廣視賓館出具的照片來看,廣州蕉葉使用了註冊商標的標識,這種標識需要獲得國家商標局註冊核准之後才能使用,而廣州蕉葉取得的圖形商標的時間是2002年,也就是說廣視賓館出具的證明是假的。
「在上海審判時,廣州蕉葉一直承認金蒜頭公司是其關聯企業,而回到廣州,廣州蕉葉在極力撇清和金蒜頭公司的關係,其目的就是要拒絕履行此前不再使用組合商標的承諾。」周威說。
杭州蕉葉另一代理律師徐偉奇表示,廣州一審法院具有明顯的地方保護行為,廣州法院認為「廣州蕉葉」的文字及蕉葉圖形分別不侵權,但對於該組合方式是否構成商標不侵權,原審法院並沒有作出審理,屬於漏審。
廣州蕉葉代理律師認為,蕉葉是其字號,可以簡化使用,且在其字號上加上廣州二字,足能與亞洲蕉葉、杭州蕉葉區別開來,因此不構成侵權。
一位智慧財產權專家表示,蕉葉商標侵權官司在上海和廣州出現截然相反的判決,這種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混亂信號給企業經營帶來極大的壓力,長此以往,保護智慧財產權無疑將成為一句空話。